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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價簽約中途加價,裝修公司套路何時休?

來源:10月18日《新華每日電訊》

作者:新華社記者王默玲

簽約前,家裝工程預算24萬元;工程中,裝修公司再加價10萬元。拒絕支付則工程停工,同意加價又倍感「啞巴吃黃連」,上海於女士幾個月前包工包料把店面交給裝修公司,結果卻陷入「騎虎難下」的境地,而這背後正是家裝公司的常用加價套路在「作祟」。

「本來是想圖個省心,結果變得更加糟心。」於女士幾個月前通過網路搜索找到一家看起來「頗為正規」的裝修公司,在經過測量、設計之後,裝修公司給出24萬元的預算報價。於女士認為前期服務「很貼心」的這家公司「性價比相當高」,於是便簽下了裝修合同。

按照合同約定,簽訂合同之時於女士就支付了工程造價總額60%的首期款,又在水電工完成之後即木工施工之前,支付了30%的二期款。在收到約20萬元工程款後,裝修公司就開始計算加價,其中就涉及使用的材料品牌變更產生的差價、預算中漏算關鍵施工項目需額外增補等情況。

於女士的遭遇並非個案。王先生前段時間也通過熟人介紹,找到一家有十幾年經營歷史、全國連鎖的大型裝修公司,「儘管工藝和管理上確實非常好,但支付完80%工程款後還是有中途加價,增加的項目里就存在設計中明明就有,但預算中明顯漏算的條目。」

長期從事家裝行業的齊經理表示,因為業主在工程實施過程中會存在提出調整變更的情況,一般來說裝修公司都是先給一個預估價格,然後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增項加價。

但往往業主感到不滿的,都是因為裝修公司故意在預算階段用「小伎倆」壓低報價吸引簽約,使得最終工程款遠超預算所致,其中就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故意漏報、少報項目。裝修報價單刻意遺漏必備項目。王先生家陽台必須實施的「現澆混凝土」項目在預算單中計價為零,裝修公司表示「漏報」需另算,「這個單項工程他們要價3800元,但我另找的工程隊一看就表示成本不過1500元。漏報是一方面,趁機要高價就讓人不得不懷疑『遺漏』是故意為之了。」

——模糊主材參數故意壓低單項價格。雖然寫明了所需材料的品類和數量,但卻不標明品牌和規格。於女士說裝修隊加價理由中就包括,用合同里的價格買不到高質量的材料,「想要保障裝修質量,就必須額外掏錢。」

——材料和施工工藝含混報價。把涉及多個分項的工程項目混在一起計價,或說明不夠詳細,為增項和變更埋下「伏筆」。於女士說,如水電工程在預算單中是一個籠統的大項,但是施工過程中裝修隊總是提出估算不準,需要增加各種費用,「那為何不在一開始就算得細一點呢?」

「最令我感到不解的是合同中的一條『提醒』。」王先生說,裝修公司表示為了保護知識產權,不能提前把具體的圖紙和報價單給業主,他只在簽約現場才拿到具體的預算單,但囿於自己不了解裝修,只能選擇「大致翻閱」就下筆簽約了,「總覺得自己是被低價誘惑進來,一步步被套牢了。」

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周時兵律師認為,家裝的實際施工與提前預估相比存在變數,後期根據實際施工的工程量多退少補是符合法律規定的。但不少裝修公司利用這一點,在商業行為上失范,故意用「低價」吸引消費者,後續再加價「回血」,從而讓消費者產生了一種上當受騙感。

「一方面,合同預算單中一定要寫明所用材料的規格、數量、品牌與標準,業主可以從鄰里了解裝修價格的大致行情,避免被低價矇騙;另一方面,當因增項產生加價時,業主一定要逐項核實並簽訂書面的簽證單,這對工程款的最終結算及一旦出現糾紛時的權益保護都有重要意義。」周時兵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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