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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末年珠三角有個特殊習俗,女子婚後住娘家,終生不與丈夫同房

原標題:清朝末年珠三角有個特殊習俗,女子婚後住娘家,終生不與丈夫同房


歷史在不斷發展,社會的習俗也在不斷變化,尤其是在經過了思想解放的我們,和當初處於封建社會之人的思想大為不同。不過,在每一個歷史時期的習俗,都有著自己存在的意義。但是某些時候,卻有著一些奇怪的習俗,比如在清朝末年,珠三角便有個特殊的習俗,女子結婚後一直住娘家,終身不與丈夫同房。


在封建社會時期,男尊女卑已經成為了世間的常態,男子不僅僅可以坐擁三妻四妾,並且對於一個家庭來說,擁有絕對的掌控權。因此,一些女性出嫁之後,便很有可能受到丈夫的虐待而痛苦不堪。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這些女子知道自己的能力不足以與整個社會為敵,也不能夠改變世界原本的法則,但是她們知道,她們可以改變自己,於是便決定終身不嫁。這些終身不嫁的女性聚集在了一起,互相作伴,於是產生了「自梳女」與「不落家」的特殊習俗。



那麼這個名字是怎麼來的呢?這與中國古代的一些婚嫁習俗有關。在中國古代的時候,女子出嫁之時,需要由母親束髻,而倘若一個女子決定不嫁了,那麼這個工作就需要她自己來完成了,因此又被稱為「自梳」。


「自梳」的禮儀一般需要在婦女聚集的「姑婆屋」中舉行,人們先要買好新衣服、鞋襪梳妝鏡以及香燭酒肴,然後用黃皮葉煮水沐浴,並且拜觀音,立誓永不出嫁。然後,年長的自梳女會幫助她們梳發,並為她們換上新衣服,最後各個姐妹之間一一行禮。家中條件比較好的女子,一般還需要設宴款待眾人。


「不落家」也是自梳女子的一種婚嫁習俗。雖然如今的社會,「不婚族」的數量已經十分龐大,但是在中國古代,這卻是違背倫理之事,因此,很多父母都不同意他們的孩子這麼做。為了反抗父母的強迫,自梳女子選擇了一種折中的辦法,她們和男子舉行了婚禮,但是卻拒絕與丈夫同房,在三朝回門之後便長居在母家而不回去了,所以又被稱為「不落家」。



因此,「自梳女和不落家」與其說是一種特殊的社會習俗,不如說是中國古代女子對於封建思想的一種反抗,她們用自己無聲的行動,訴說著自己對於男尊女卑思想的不滿,她們認為這一輩子自己便能夠過得很好,根本不需要男子的存在,而這與現在的很多女強人成為了「不婚族」的情況十分類似。只不過,當初的人們能夠做到這一步,十分不容易。


參考文獻:《清史稿》、《一群站立著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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