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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後就該被淘汰!轉輪手槍早就應該在軍警裝備中徹底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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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輪手槍的興起,要追溯到人類槍械還沒有形成現代彈藥的時代;當時彈頭、火藥、底火都沒有被組合成一個整體,不能使用彈匣等設計。為了在實現連發火力時保持重量、體積還能被接受,在手槍設計上就只能採取多個預先儲存彈藥的可轉動槍膛 + 共用一根槍管的設計。


因為人類多數是右撇子,因此在右手持槍的情況下;挖空出多個槍膛的彈巢如果要露出全部彈膛快速裝彈,就必須向左或者向上打開。由於向上打開會使槍械的整體框架強度形成非常嚴重的破壞,因此現代的轉輪手槍在彈藥威力普遍很大的情況下,多數設計還是採用了向左打開,因此又俗稱左輪手槍。



然而這些並沒有什麼卵用.........轉輪手槍早就應該被徹底消亡了,事實上它在絕大多數軍警裝備體系中早已被淘汰多年;少數留存的,不外乎是歷史文化習慣,以及更為奇葩的情懷信仰所致——你甚至找不到這莫名其妙的好萊塢電影情結是從哪裡冒出來的。


轉輪手槍第一個問題在於裝彈容量少。彈巢中彈膛排列方式對於空間的利用效率很低,如果要一味加大容彈量,彈巢的直徑很快會大到無法接受。因此一般來說,主流的轉輪手槍容彈量不會超過6發。自動手槍在發展早期,在彈容量方面的優勢並不是很明顯,只有7~8發的容量也很常見,比如著名的M1911手槍和托卡列夫(54手槍的原型)。


但隨著勃朗寧大威力手槍等代表型號出現,自動手槍的彈容量很快提升到十幾發。而隨著聚合物(其實就是塑料)槍身取消握把中鋼製框架,提升了內部空間利用率,而且槍彈小口徑化技術從步槍彈向手槍彈擴散以後,一把更小、但威力更大的自動手槍里能塞進20發槍彈已經不是幻想。FN的57手槍就是最佳代表。



然而換彈過程極其緩慢,而且射手視線與注意力必須集中在槍械上,則是轉輪手槍不能克服的第二個缺陷。以05警轉換彈過程為例,由於動作繁瑣,警察將有長達10到15秒時間處於火力空白期。該槍退彈時,要右手拇指前推轉輪開關,將彈巢向左擺出以後把槍口向上;左手按動彈巢的退殼桿,這才能把彈殼全部下掉。隨後射手要把槍口朝下,左手取出裝彈器,將彈頭對準彈膛,旋轉裝彈器手柄釋放子彈入膛,然後左手將彈巢擺回。


這個過程中僅僅是由於轉輪本身的自由轉動就很容易導致裝填失敗,所以又有警方專家推出了上圖中的修改版動作。在這種新操作程序中,射手利用左手的食指和拇指卡死轉輪不動,再換用右手(多數人的強手,完成精確操作的速度更快)來執行裝填動作。它雖然解決了由於轉輪轉動帶來的裝彈速度遲緩問題,但由於又增加了左、右手交替持槍的過程,實戰應用中的提升恐怕未必明顯。


尤其是轉輪手槍整個裝填過程中的動作不僅複雜,而且由於必須要有很高的準確度才能將快速裝彈器里的子彈對準轉輪的彈膛;射手常常要用眼睛去觀察、確認才能做到這一點,這不可避免會使射手中斷對目標方向的觀察和監視。換彈時間過長,又不能隨時掌握戰場的形勢變化,由此導致災難性的局面也就絕非偶然了。


事實上這種缺陷是根本無法克服的,美國的左輪快槍手不乏驚世駭俗的技巧演示,但1986年邁阿密槍戰FBI人員2死5傷以後,全美執法機構一樣要用自動手槍全面淘汰轉輪。因為05警轉的換彈時間實在是太長,警察手槍速射訓練考核的二等級(換彈一次)、三等級(換彈兩次)全都沒有辦法沿用了;目前只能要求05警轉射手完成15秒內出槍、進掩體、對15米半身靶6發3中就算考核合格。

然而即使是以15米計算,10秒的時間也足以罪犯衝到警察身邊了。在反應速度壓倒一切的近距離戰鬥中,與其指望轉輪手槍的再裝填完成;還不如發揚我國警方使用54等小彈容量手槍時的經驗,直接舞著槍把子去砸罪犯的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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