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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11年的時間接近完美,但Kindle顛覆世界的使命卻落空了

2007年11月,在iPhone發布4個月後,亞馬遜祭出了自己的初代Kindle,它當時的售價高達399美元,使用了墨水屏、電子書、無線網路等技術,顛覆了人們對閱讀媒介的認知。

初代Kindle和iPhone一樣富有野心而桀驁不馴,11年過去了,Kindle的進化逼近巔峰,但卻離它想要實現的目標漸行漸遠。


Kindle一代:寄託了貝索斯的擔憂和夢想

早在1997年前後,市面上就有了LCD屏幕的電子閱讀器,但直到2004年,索尼才推出了第一款基於墨水屏的Librie。


用11年的時間接近完美,但Kindle顛覆世界的使命卻落空了


當時的亞馬遜以賣書為主,電子閱讀器會對賣紙書的業務產生衝擊,而且亞馬遜從來沒有硬體生產經驗。

貝索斯想做Kindle,其實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出於擔憂,當他看到索尼的Librie時,他驚嘆道:「這是一個可以摧毀我業務的機器。

貝索斯想著,與其等別人革自己的命,還不如自己先革命。於是在2004年,亞馬遜專門成立一個叫Lab126的團隊,傾注了很多人力物力和財力進行Kindle的研發,當公司財務高管詢問研發預算時,貝索斯不暇思索地回答:「我們手上有多少就花多少」。

貝索斯還親自參與設計,要求kindle應該是黑莓手機和紙書的結合,於是,一代Kindle上布滿了密密麻麻的按鈕。從現在來看,這款產品非常野獸派氣息,糅雜了不對稱的人體工程學設計、強迫症般的對稱鍵盤、讓人不知所措的繁雜按鈕。

它在功能上的確完善,但就前瞻性上來說,它缺乏了只有一個Home鍵的iPhone那般大膽,儘管如此,貝索斯對新產品給予的厚望一點不比喬布斯少,他給團隊的目標是:「讓所有賣紙書的人都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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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的亞馬遜是一家純粹的互聯網公司,沒有做硬體的經驗,導致Kindle的晶元供應出了問題,元器件的運輸也麻煩重重,但這並不影響這款機器的火爆,上線5個多小時,2.6萬台Kindle就宣告售罄,此後缺貨的狀態一直延續了5個月。

這台設備的火爆主要有兩個原因。

第一是墨水屏的技術本身,這個技術可以追溯到1996年的MIT實驗室,它利用了電泳技術(EPD)來工作。

墨水屏裡面不是墨水,而是裝在一個個小膠囊里被染色了的正負電荷,其中,正電荷為黑色,負電為白色。通過改變電荷(施加電壓)使不同顏色的顆粒有序排列,從而呈現出黑白分明的文字顯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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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和LCD屏幕不同,這種屏幕自身並不發光,它像紙書那樣反射自然的光線,長時間觀看對眼睛的刺激要少很多,也沒有LCD會出現的色差、色彩偏移、頻反光等缺點。另外,墨水屏有一個「磁滯效應」,當撤離電壓之後,電荷的排列方式不會改變,因此,只要是不翻頁,墨水屏在顯示內容時是不耗電的,這給Kindle的超強續航提供了根基。

第二是Kindle的軟體和內容。剛面世時,Kindle就支持8萬8千本電子書,比索尼的機器多四倍,而因為有網路連接,用戶可以直接在kindle上進行電子書的購買和下載,不用費力地尋找PDF,經歷繁瑣的轉碼、傳輸、調整排版的過程,和蘋果的Apple store有異曲同工之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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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亞馬遜已經是最大的圖書電商,包攬了大部分的市場份額,建立了強大的上游話語權,在2005年前後,亞馬遜突然要求出版商在提供電子版圖書,出版商欣然配合,這的確可以幫助它們省去紙張與印刷成本,減少運輸與倉庫開支。

但當Kindle發售時,大家都傻眼了,電子書標了統一的售價:9.9美元。它直接取消了按書的厚度和裝幀精美度來定價的傳統,這大大影響了圖書經銷商們的利益。

由於不想失去銷售渠道,面對強硬的亞馬遜,書商們敢怒不敢言,就在這個時候,蘋果站了出來。


在幹掉谷歌和蘋果後,Kindle成了數字閱讀的代名詞

在Kindle發布時,喬布斯其實是不屑一顧的,他認為Kindle沒有前景,在2008年接受《紐約時報》採訪時他當場表示:


「這款產品究竟好不好其實並不重要,關鍵是人們已經不會再去閱讀了。2007年美國40%的人看的書還不到一本。Kindle從根本就是有問題的,因為消費者不願意再看書了。」

但隨後,Kindle的迅猛發展出乎了所有人意料,2008年,Kindle電子書銷量就佔到了亞馬遜總圖書銷量的6%,2009年推出了Kindle 2代,銷往169個國家。2010年,《數字化生存》的著名作者尼古拉斯·尼葛洛龐帝就預言:5 年後,紙質書將消失。

Kindle帶來了電子書的爆髮式增長,2010年,亞馬遜已經賣了15年的紙書,但就在推出Kindle的第四個年頭,亞馬遜電子書的銷量就超過紙質書,每賣出100本紙質書,就能賣出105本電子書。

喬布斯開始坐不住了,2010年,蘋果推出了第一代iPad,在為數不多的軟體中,電子書商店iBooks被寄予厚望,喬布斯在介紹iBooks時說, 「亞馬遜電子書閱讀器Kindle起到了偉大的市場開拓作用。我們現在是站在他們的肩膀上,進一步開拓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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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ooks有很多創新,藉助於早期iOS擬物化的風格,它在設計上非常亮眼,擁有簡潔明了的操作邏輯、模擬書架的設計、精美的動畫翻頁效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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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現在的話說,2010年是電子書的元年,亞馬遜推出了第三代Kindle,賣了800萬本電子書,蘋果則賣了1500萬台iPad,而谷歌也帶著300萬本電子書,開張了自己的eBookstore。

由於谷歌沒有自己的硬體和銷售渠道,在Kindle程序陸續覆蓋PC、Mac、iPhone、Android等硬體的前提下,谷歌沒有任何優勢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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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威脅來自蘋果。蘋果向那些「被壓榨」的出版商拋出橄欖枝,允許書商能在10-15美元內調整電子書價格,喬布斯對iBooks的定價策略頗為得意:


亞馬遜搞砸了。它用批發價買了一些書,但用低於成本價的 9.99 美元進行銷售。出版商對此深惡痛絕,這會影響他們以 28 美元的價格銷售精裝書的能力。因此,在蘋果還未進入電子書領域之前,一些書商就已經停止向亞馬遜供書。

於是,我們跟出版商說,「我們採用代理模式,你們定價,我們抽成 30%。確實,消費者會多出點兒錢,但是反正這就是你們想要的結果。」

涉足最早的亞馬遜,受到了蘋果猛烈的衝擊,在短短2年內,蘋果就拿到了10%的電子書市場,而且決定在iPhone和Mac上同步iBooks,產生生態連鎖效應,從亞馬遜那裡搶奪更多地盤。

情急之下,亞馬遜想了個陰招,讓事情發生了戲劇化的轉變。

2012年,亞馬遜向政府申訴,指控蘋果聯合出版商進行不正當競爭,隨後,美國司法部起訴蘋果及五家出版商,指控它們惡意提高電子書市場價格,對亞馬遜產生了不良影響,違法了美國《謝爾曼反托拉斯法》(Sherman Antitrust Act)。

消息一出,馬上有3家出版商退出了「反亞馬遜聯盟」,和司法部達成和解,蘋果和剩下兩個小兄弟被訴訟搞的焦頭爛額,亞馬遜在一份公告中掩飾不住自己的喜悅,「這對於Kindle持有者來說是一個重大勝利,我們將會為更多的Kindle書籍提供更低的價格。」

最後,法院的裁決傾向了亞馬遜這邊,蘋果吃到了4.5億美元的巨額罰款。iBooks應用從此一蹶不振,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iPad的功能完整性和銷量。


Kindle還在進化,但已經失去了顛覆世界的能力

蘋果之後,Sony、京東、噹噹、掌閱等公司也推出過類似的電子閱讀器,但它們在體量上始終無法和Kindle媲美。

在11年里,亞馬遜至少推出了15款不同型號的Kindle,昨天,新的Paperwhite發布,它更輕更薄,配備了一體式的屏幕,還具備了防水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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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Kindle的產品線已經定型,由三款不同價位的機型組成:558元的Kindle、998元的Paperwhite,和2399元的Oasis。

從用戶體驗的角度講,Kindle已經接近完美了:豐富的電子圖書庫、接近紙質觀感的墨水屏、優秀的續航、輕薄的機身、完善的軟體系統...

只是,以Kindle誕生之初的野心來看,它遠算不上成功。根據調研機構Euromonitor的數據顯示,2011至2016這5年間,電子閱讀器的銷量降幅超過了40%,在2015年之後,電子書在圖書行業所佔據的比例常年穩定在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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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16年電子閱讀器出貨量


同時在這5年間,紙質書有了復甦的跡象,連鎖書店恢復了盈利,一些國家的紙書銷量有了2-10%的增幅,曾經受電子書影響而倒閉的書店在一點點地開回來,甚至連亞馬遜都開了自己的線下書店。


所有關於紙書必死的預言都落空了,在人們嘗試了Kindle後,也逐漸發現了它的劣勢。它色彩單一,無法還原精美圖像,不能隨便批註,缺乏收藏感,不能隨便當禮物贈送,缺乏紙書特有的觸感和書香...

除了Kindle自身定位所帶來的天然劣勢外,亞馬遜也放棄了統一定價的策略,電子書的價格大幅上漲,打退了很多消費者的積極性。Kindle本身也是非常耐用的東西,一部機子可以用5年,市場對於新機的慾望冷淡,加上電子書行業天花板低(大約100億美元),大公司往往不願意在這個領域下太多精力,時至今日,在亞馬遜的主頁上也滿是echo音箱等智能設備的廣告,它背後的市場要遠遠大於Kindle,它所代表的AI技術也遠遠比電子書更具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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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馬遜智能家居全家桶

但Kindle沒能完成自己的「使命」,最主要的可能還是跟智能手機的發展有關。

移動互聯網讓世界變的更小了,人們的活動範圍更大,社會效率更高,生活節奏也在加快,在這種趨勢下,產生了大量的所謂「碎片化時間」。而填充碎片化時間最好的工具不是Kindle,而是體積更小,功能更豐富的手機。

用11年的時間接近完美,但Kindle顛覆世界的使命卻落空了

手機成了人類器官的自然延伸,人們用它工作、聊天、遊戲、看視頻、聽音樂,讀書這件事本身已經不夠性感了...Kindle也顯得格格不入,在很多人忙碌的作息中,Kindle找不到切入的時間點。

就算有時候人們想放下手機,回歸現實,Kindle作為電子產品的一類,也容易引起反感,而一本實實在在的書要來的更加自然,更容易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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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喜歡把看書這件事,和聽音樂、看電影來做類比。在過去短短20年里,音樂和影視都被革命了,黑膠、磁帶、CD、光碟等介質幾乎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油管、愛奇藝、網易雲、Netflix、Apple Music等應用來進行內容分發,人們聽音樂和看視頻的方式也徹底改變。

可無論是手機還是Kindle,無論是亞馬遜、蘋果,還是谷歌,它們都沒能幹掉紙書這種歷史悠久的東西。

數字浪潮下紙書得以倖存,但閱讀的方式已悄然改變,聽書、演算法推薦、自媒體爆文、知識經濟,電子書已經和紙書一樣沒落,變成了一種不會消失,卻有些小眾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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