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買醉的失戀女孩:喝一杯她頭暈犯困,被人假稱男友帶走
1
十月的風帶著些許涼意,我抱著一大摞書從教室出來,獨自行走在初秋的校園,抬頭即是灰濛濛的天。陽光隱在雲層里,並不願慷慨饋贈予這座城市。
路上接到在國內的男朋友葉宇的電話:「下課了么?」
「嗯嗯,剛下,你呢,還在加班么?」我和葉宇是大學同班同學,可能都愛泡圖書館吧,聊天的時候會比較多。一來二去,自然而然就在一起了。
後來我放棄國內保研,出國學藝術,他考了省城的公務員,我們開始了異地戀。
「今天…沒有,」他聲音聽起來有些堵,不知道是不是因為信號不好,過了好一會兒才傳來聲音,「想跟你說個事。」
「嗯,說吧。我剛好也有話想給你說呢。」
天氣漸漸冷了,我閑下來的時候給葉宇織了一件羊毛衫,打算等下回寢室放了書就去寄包裹,盤算著等他收到的時候,大概也能穿上了。我想告訴他讓他到時記得去拿。
「溫涼,我們分手吧。」他說這話的時候,語氣好篤定。
「嗯?」我有點沒反應過來。
「我知道你肯定要問為什麼。」他開始自顧自地說,「你還記得那會兒我們說好的要一起留在成都的嗎?後來你卻突然跟我說你要去美國,我尊重你的選擇。你也說讓我等你畢業。
「但是你知不知道,咱倆生活其實已經完全不一樣了。你從會計轉到學藝術,我們根本沒有可聊的。」他一直不停地在說。
那一刻,我腦子裡全是轟鳴聲,其實沒太聽清他說了些什麼,不過最後一句,我記得挺清楚:「你知道這會兒成都的天空是怎麼樣的嗎?是滿月。我們連同一片天空都沒辦法分享。」
掛掉電話,抬頭望了望天,白晃晃的天刺得我眼睛發疼,瞬時眼淚盈眶。
一個不小心,書撒了滿地,路面清晨下過雨還沒幹,書本沾滿了泥濘,我蹲在路邊沒形象地大哭起來。
我至今不願意承認自己是個不堅強的人。我把那天的脆弱,歸結於那該死的令人生厭的陰天。我討厭陰天。
那晚是我在紐約第一次去酒吧。
82號酒吧,酒好貴,我還是咬咬牙點了一杯龍舌蘭,胡亂給自己灌下去,一陣辛辣先過喉頭,隨後便是感覺腹中火熱,臉上發燙。
有時候真的很奇怪。一個人坐在人群里,和周圍人隔著一定的距離,看他人交談或者歡笑,自己好像也會獲得莫名的安慰。
坐了一會兒,覺得好睏,一隻手不知什麼時候毫無徵兆地搭到我肩膀上。
「美女,一個人喝酒嗎?」一串英文在耳邊響起。我使勁揉了揉眼,一個白人男生正站在我面前。
「滾。」我不耐煩地抬了抬眼皮,態度明顯。
「走吧,跟我去玩玩。」他卻推搡著我向前。
正當心裡慌亂起來時,又聽見一個聲音從背後傳來。
「嘿,夥計,我想你搞錯了。」我回過頭,看到一個亞洲面孔的男人,他穿著皮衣,梳著背頭,有些高大。
沒等反應過來,他便把我一把拉到懷裡,親了一口我額頭,又轉頭對那人說:「她是我女朋友。」
美國男人先是瞪了他一眼,再看了看我,便沒再說什麼然後離開了。
我的酒終於醒了大半。
「Chinese?」他雙眼打量著我,不緊不慢地摸出一支煙,點燃,吸一口,緩緩地吐出煙圈。
我點點頭,努力睜大那雙哭成三道眼皮的脬腫眼,想看清楚他的樣子,卻始終看到兩個人影在眼前晃。
從酒吧里出來已是深夜,街道四下空蕩無人,他騎著摩托車載著我在城市裡穿梭。
我從初中畢業就沒再坐過摩托車,他騎得太快,風從耳畔呼嘯而過。害怕被甩出去,我下意識抓住了他的腰。
「你不會把我賣了吧?」我跟他說了哥大的地址,開了好一會兒,卻一直在我不認識的小巷子里穿梭,我忍不住發問。
「看我心情。」他先是笑了兩聲,慢悠悠地回答。
瞥見他手臂上隱約露出來的大片文身,我還是閉上了嘴。
幸好最終還是在哥大門口停下了,我從車上跳下來,溜得很快。
「喂!」他在身後大喊了一聲,把我嚇得頓住,「一個人在外面別喝酒,下次沒有這麼走運。」
說完,便騎上車轟隆隆地駛走了。
2
在紐約讀研的生活有時候很簡單。閑暇的時候,我喜歡穿過兩三個街區,到一家名為「Melody」的咖啡館。
這家店和它的名字一樣,除了賣咖啡,更多吸引人的是擺了幾面牆的唱片,和各種二手書籍和小物件。
沒課的時候到這裡,選好一本書籍,點上一杯咖啡一坐就是一整個下午。臨走前,看看唱片,看到喜歡的便帶回去。
我記得那是個雪天,寒風刺骨,我冒著大雪來到咖啡館,向老闆要了一杯拿鐵後,便穿梭在書架之中。
聽朋友講,這裡收藏有老鷹樂隊的California hotel那張唱片的比較老的版本。
一直想要來著,奈何國內國外逛了好多家店都沒有找到。
窗外仍飄著鵝毛大雪,屋內開著足足的暖氣,空氣里瀰漫著咖啡的香味,背景音樂是lost star。
我慢慢地從書架邊走過,老舊的木地板發出輕微吱啞的聲音,抽掉面前那本《月亮與六便士》,視線掃過前方,剛好看到了他。
他穿著卡其色的格子外套,低著頭安靜地站在唱片貨架前。黑色的碎發垂到額前,零零散散地遮住了一小部分雋氣的眉眼,高挺的鼻樑,像以前看過那些高山的弧度。
鬢角還留著些細碎的雪花,不知是不是因為先後經歷了冷與熱的更替,他的睫毛似乎濕漉漉的,眼裡氤氳著一股霧氣。
該怎麼去形容那一刻,我不知道。
或許我只能想到杜拉斯《情人》里的那句話——
「從我一見到他,我便明白我會再一次失去他。」
也許因為大雪天的緣故,店裡人較少。我慢慢地朝他走去,走到他面前。
他過於專註地瀏覽唱片,似乎毫無察覺。順著他的目光看過去,我發現了角落那張唱片,正是California hotel。
幾乎同時,我們倆的手觸碰到了那張黑膠唱片。不過由於貨架有點高,我只能觸摸卻拿不到。
他很輕鬆地將唱片抽了下來,他的手指修長,骨節十分分明,拿著唱片在我面前晃了晃,「你也喜歡《加州旅館》?」
聽著聲音,低沉,清冽。我竟然覺得他分外熟悉。
我點點頭。
待到看清正臉,第一眼是驚艷,然後還是覺得似曾相識。他一雙眼好像泛起漣漪的湖水,左眼角的痣則是一記水墨,說話時翕動的唇揚起好看的弧度。
我不敢相信在紐約可以遇見這樣的人,生得攝人心魄。
「先生,你看起來好面熟。」話一出口,我便有些後悔,感覺自己十分唐突。
「你也是。」他頓了幾秒,突然笑了。
「你想要這張唱片是嗎?」他問。
「很想。」我看著他的臉,看他表情變化。
「那下次見面的時候,送給你。」他很誠懇地說,然後揉了揉我的頭髮。
結完賬,他套起一件卡其色的羊絨大衣,撐著傘走出咖啡屋,消失在雪地里。
「我們會再見的。」這是他說的最後一句話。
真是,信了你的邪。比起這樣虛偽的推辭,不如直接了當地拒絕。
3
我若是真的知道會再次遇見他,那我當時毫無疑問會明白,這絕對是個美好的約定。
再一次去到82號酒吧,已經春天的時候。
閨蜜艾婧從國內打電話給我,說葉宇和我分手不是因為異地戀他受不了,而是早就和別的女人在一起了。當時怕我受不了,便沒有告訴我。
時隔幾個月,再次聽到有關葉宇的消息,居然是這個。不過我這次沒有像之前那樣情緒激動,只是平靜地掛掉電話。
現在說這些還有什麼用呢,不管因為什麼原因,受不了異地也好,出軌也罷,總之是分開了。
不過,還是因為我不在他身邊,給不了他想要的吧。
我去得早,酒吧里人少,交了入場費,要了最便宜的啤酒,我坐在角落,安安靜靜地聽台上的歌手唱歌。
想起來上次在這裡遇見的那個中國男人說,一個人在外別喝酒,便默默地放下酒杯,放空聽歌。
吉他聲毫無徵兆地響起,一段很長的前奏。我猛然抬頭。
站在舞台上的亞洲面孔的男人穿著黑色的短袖T恤,手臂上是一串醒目的紋身。
是他。我不知道名字的那個人。我那晚雖然記不清他的臉,但這些特徵再明顯不過了。
可是下一秒透過燈光看見他的臉,卻讓我更加覺得不可思議。
他的臉,那張精雕細刻的臉,雪天的咖啡館與雨夜的酒吧,兩個畫面在腦海里交錯,兩張面孔在眼前重合。
是的,沒有人會不了解這一段過於熟悉的前奏,是《加州旅館》。
在遇見他之前,我絕不知道,不羈和溫潤的氣質可以出現在同一個人身上。
唱完這首以後,又一曲《lost star》結束,他便走下台坐到我身邊。他請了我一杯酒,示意我碰杯。
「不是說一個人在外不要喝酒?」我試探著問了一下。
「哎,現在不是,是兩個人。」他挑了挑眉,笑意盈滿眼眸。
他的名字叫許淵。Y-U-A-N。他在有著霧氣的冰啤酒杯上用手指划了幾個字母,頑皮得像個小孩子。
「溫……涼。名字和你人一樣高冷。」他像一個老友那樣和我聊著天,什麼都聊。
聊到「為什麼來美國,來紐約」,我告訴他,我一直喜歡設計,大學聽從家裡選了熱門的會計專業,最後還是決定考研來美國,於是現在在哥倫比亞大學視覺藝術系讀研。
我雲淡風輕地講給他聽,自己卻知道做出這個選擇有多不容易。
為了出國,放棄保研,努力兼職攢錢,申請獎學金,還因此和男朋友分手。
「可是你現在的的確確站在了美國的土地上,不必再對過去耿耿於懷。」聽完了我的講述,他這麼說。
許淵高中時跟著母親來到大洋彼岸的紐約,後來母親去世,他便獨自一人生活。大學畢業後,他並沒有做相關專業的工作,而是背著吉他到處唱歌。
「我不知道我適合什麼,我只知道,我必須得唱歌,我不可能離開我的音樂,除非死去。」如此固執和篤定的話,他說得那樣平淡。
音樂於他,就像是吃飯睡覺一樣平常。
我記得那晚他講,「紐約是個好地方。它也許不是其他大城市那樣看起來一切井然有序,可是在這裡,每個人都有機會重新開始。」
在這裡,每天有太多不同膚色,說著不同語言的人來來往往,做著不同的事情,卻都追尋著一個夢想。
也許明天,夢想成真,歡歌笑語,也許夢想破碎,一無所有。有人帶著夢匆匆而來,有人絕望地離開。
4
如許淵所說,他將《加州旅館》那場唱片送給了我。
那以後,我常常去82號酒吧。並不是因為心情不好,而是為了聽他唱歌。
在異鄉這座陌生的城市,巨大的鋼筋水泥森林裡,我和他成了彼此的依靠。很多年後我才意識到,或許只有我依靠他,並非他也依靠我。
天氣好的時候(我不願意承認好天氣中包括雨天,可這的確是他所喜歡的),我們會相約在「Melody」,一起看書,聊天,聽音樂。
我拿著電腦做我的設計,他坐在一旁寫詞和旋律。有時候我們會一起談論和修改。
完成一首歌的詞曲總是很興奮的,雖然我們都知道它離變成唱片遙不可及,我還是正經地為他設計了歌曲的封面。他總開玩笑說,說不定哪天就用上了呢。
現實是他的音樂常被說是風格太老,不太流行。唱片公司最喜歡的是朗朗上口,容易在大眾中傳唱的那樣的音樂。不過也有例外,那些很有名氣的歌手會出一些風格迥異的音樂,常常被稱讚為有創意有想法。
他的原創歌曲,只有我一個聽眾。因為在酒吧,客人也選擇的是經典曲目。
我好像沒有看到他沮喪過。總是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好像在說「老子的歌,不聽拉倒」。
我是多麼愛他在舞台時的模樣啊。他不只在演唱,他是將自己融在整個音樂里,用盡一切所能表達的,在表現藝術。可是,沒有人理解。
我又想起杜拉斯的另一句話:「這座城市天生就適合戀愛,你天生就適合我的靈魂。」
紐約於我,並非天生就適合戀愛。只是在遇見了他之後,無法剋制不愛。
他精緻皮囊下的靈魂,是刻意追尋也無法遇見的存在。
我還是相信,即使分別,相遇也是一定有意義的。
然而無數次試探,無數次表明心跡後,他卻只是迴避。
比如那個雨天,我和他站在街邊的屋檐下等雨停,他把外套脫下來蓋在我身上,將我抱在懷裡。
我摟住他的脖子,去親吻他的嘴唇,他回應了。
幾秒後卻鬆開我。
「許淵,我們在一起吧。」我把側臉貼在他胸膛上小聲說。
你猜他說什麼。
「你對我來說是獨一無二的,但我不能和你在一起。」他這樣說。
「在一起是要對對方負責,怎麼,你是不想對我負責的意思?」我十分惱怒。
「我一事無成,總要到處流浪。你不一樣。」
「怎麼不一樣?」我一下子從他懷裡掙脫,抓了抓頭髮,便氣鼓鼓地離開,任由他在背後大喊我的名字。
好長一段時間沒聯繫,再次見到他居然是在警局。??(小說名:《紐約客》,作者:家泠。來自【公號:dudiangushi2018】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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