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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人到底是怎麼入據澳門的?

原標題:葡萄牙人到底是怎麼入據澳門的?


【本文為騰訊獨家,未經授權嚴禁轉載】


文|游天嬋


我們上中學歷史課的時候都聽過這麼個故事:葡萄牙人在明朝後期來到澳門,撒謊說我們的貨物濕了,請借給我們牛皮大小的一塊地,讓我們晾曬。當地人同意之後,狡猾的葡萄牙人卻把牛皮剪成細條,圈了一塊很大的地,從此開始了他們對澳門的殖民侵佔。《七子之歌》里唱道:「但是他們擄去的是我的肉體,你依然保管著我內心的靈魂,那三百年來,夢寐不忘的生母啊!」這說的也是葡萄牙人從明朝就開始的侵犯行為。


不過說真的,這種說法並不很準確。澳門一直被葡萄牙人所覬覦,也最終被殖民了,但這不是從明朝開始的;葡萄牙人是在明朝進入澳門的,但他們在澳門的行動一直頗受限制,也必須受中國中央政府的管轄。他們是想殖民,但在鴉片戰爭以前,他們從未成功過。

這事讓我們細細說來。



今天的澳門


一、1514-1550:葡萄牙人對中國沿海的覬覦與侵犯


澳門半島位於珠江和西江三角洲的南端,明代中葉以前尚無「澳門」這個名字。半島北部被稱為旺廈或望廈,南部名為蠔鏡,在蠔鏡有兩個海灣,利於船隻停泊。它獨天得厚的地理條件吸引了來華貿易的海外商人的目光,其中就包括葡萄牙人。



彼時,葡萄牙政府支持海外貿易和殖民擴張活動,垂涎土地和利潤的葡萄牙商人和冒險者將目光投向了中國沿海。明朝正德九年(1514年),葡萄牙人歐維士帶領的商船首次出現在中國南海,抵達廣東東莞縣的屯門(今香港)進行貿易。


不久後,葡萄牙的馬六甲總督兩次派人來華,希望能和明朝政府建立貿易關係。1517年,葡萄牙國王派出使臣皮雷斯來到中國,皮雷斯駕船闖到廣州城下要求覲見,明朝政府本無意允許其進貢的要求,後皮雷斯通過賄賂太監得以在1520年成功覲見明武宗。


與此同時,進入中國沿海的葡萄牙人卻用暴力手段掠奪財富,搶掠人口,在當地激起民憤,與政府也發生了衝突。1518年,西芒·安德拉德率船隻抵達屯門,未經允許就擅自在屯門修建房屋柵欄和炮台,並粗暴殘忍地對待當地百姓。本國人民的不滿情緒和馬六甲國王控訴葡萄牙的表文上達朝廷,再加上明武宗在1521年去世,武宗身邊的太監勢力隨後被清算,皮雷斯失去後台,被趕出北京,囚禁在廣州。


同年,明朝政府著手整治沿海的葡萄牙勢力。廣東巡海道副使汪鋐指揮艦隊包圍屯門,進攻葡萄牙人,葡方傷亡慘重,不得不逃回到馬六甲。第二年,葡萄牙人再度來到中國,企圖再度佔領屯門,再次與廣東海軍作戰,再次失敗。此次戰役之後,明朝政府在廣東厲行海禁,所有海外貿易,不僅僅限於與葡萄牙之間的,一律禁止。


明代的佛郎機大炮。佛郎機就是在和葡萄牙人的戰爭中所繳獲的,明朝很快就學習過去自己仿製。


葡人經此一役後失去了在廣東經營的可能,於是轉身北上,去往海防不那麼嚴厲的浙江和福建地區,進行走私貿易,建立居住點。葡人在浙江寧波府屬、位於舟山群島的雙嶼港建立了居留地,走私貿易十分猖獗。雙嶼港在1530年代初期已十分繁榮,「當時的雙嶼港,真稱得上是東西方公共市場,來商的人,或一時雲集萬人之多,其中准有上千的葡萄牙人。」


葡萄牙人將此作為走私貿易基地的計劃沒有實現,1548年,浙江巡撫朱紈下令進攻雙嶼港,將那裡的建築物和船隻全部毀壞,並填塞港口。葡萄牙人不得已從浙江退出,不斷向南逃竄,最後在澳門附近的浪白澳落腳。


廣東在厲行海禁之後,商稅猛降,給省財政造成極大的困難,「粵中公私諸費,多資商稅,番舶不至,則公私皆窘」,所以在1529年,經廣東巡撫林富的請求,廣東重開海上貿易,這次為了避免葡萄牙人再行騷擾,政府命令東南亞國家的商船在廣州附近洋澳停泊,等待官府進行抽稅,並就地與中國商人貿易。


在諸多洋澳中,香山縣浪白澳地處要衝,成為了最重要的洋澳,但由於浪白澳的各方面供給條件不盡如人意,物產豐富、多有人居的蠔鏡就得到了許多外國商人的注意。


1535年,廣東官方允許外國商人入泊蠔鏡,市舶提舉司也被移至此,於是蠔鏡從此躋身為中外貿易之地。關於蠔鏡建港、轉移市舶提舉司一事的原因,尚有疑點未能被查證。《明實錄·熹宗實錄》、《明史》、《澳門記略》等文獻中都記載,當時有外國商人向一個中國官員行賄,所以這個地方才能被批准成為港口。


但是這位官員的名字在幾部史書中都不相同,有關方誌的秩官表中也無此人,所以有學者懷疑此條史料的真實度以及此人是否真的存在。在這一時候可以確定的是,蠔鏡,即現在的澳門被闢為對外貿易的港口。把這裡作為交易地點無論是對廣東官方還是對中外商人都是有方便之處的,所以這一變通有利於中國的對外貿易的發展。


廣東的海禁得以解除後,對外貿易迅速恢復,而厲行海禁的朱紈卻在朝廷的政治鬥爭中自殺,所以從1550年代起,再無人敢言堅持海禁一事,海禁遂漸漸鬆弛,葡萄牙人也得以趁機混入做貿易的商人中間,登上澳門的土地。


二、1553-1573:葡萄牙人成功進入澳門

對於葡萄牙人是如何得以在澳門活動的,《萬曆廣東縣誌》的記載是,在嘉靖三十二年(1553),葡萄牙人到達澳門,稱貨物被水所濕,希望借一塊地晾曬貨物,並賄賂海道副使汪柏,汪柏因此允許他們暫時留下。葡萄牙人以此為開端,漸漸人越聚越多,並以磚瓦木石修建房屋,形成了聚落。


鄭舜功的《日本一鑒》中記錄了葡萄牙人是如何得到在中國進行貿易的允許:「比有周鸞號『客綱』乃與番夷冒他國名,誑報海道,照例抽分,副使汪柏故許通市。而每以小舟誘引番夷,市於廣東城下,亦嘗入城貿易。」從中可以看出,葡萄牙人通過勾結本地商人、假冒他國、賄賂官員才能在澳門開展貿易。



夜晚的澳門


葡萄牙方面的史料也證實了葡人對中國官員的賄賂和假冒國籍。


對於如何處理與中國人的關係一事,葡萄牙船長索薩在1556年1月致葡王諾奧三世的兄弟路易斯親王的信中說:「我在1552年曾乘商船往中國。在業務上沒有多大進展,因為葡人被儕於佛郎機之列,禁止利用中國港口。我命令在中國海上的葡人不要登陸,並且不要做任何對抗中國人的事情。然後進行和平談判,葡人答應繳納各種關稅,所有葡人都同意這種協定......由於最初葡人不準居留在中國,早時達成這種協定是不可能的」。


他提到,在與中國的海道副使汪柏的「和平談判」中表示葡萄牙人願意像其它國家的商人一樣,繳納20%的關稅,謊稱葡萄牙人不是「佛郎機」,並花了一大筆錢在「送禮」上。


在打通關節後,葡萄牙人於第二年獲准可以在中國港口進行貿易。此時的來華葡萄牙人與其它國家商人並無不同,沒有侵佔領土之舉,僅僅逐利而來,在各方面需遵守明朝政府的規定,因此說他們在這段時間「侵佔」、「佔領」了澳門是不符合事實的。


對華貿易的巨額利潤使得來澳門的葡萄牙人逐漸增多,建立起了定居點。葡萄牙人開始在澳門貿易時,只搭建茅草屋,做完生意便離開澳門返回葡萄牙。隨著貿易的發展,到了嘉靖三十六年(1557),葡萄牙商人開始用磚瓦木石建造能長期居住的堅固的房屋,而管理澳門的官員因為收受賄賂,以及有關海禁的法令鬆弛,所以沒有干涉。


從這裡開始一些葡萄牙人便在澳門定居下來,且越來越多,還出現了舉家遷至澳門的葡人。龐尚鵬在《撫處蠔鏡澳夷書》中寫道:「近數年來,始入蠔鏡澳築室,以便交易,不逾年多至數百區,今殆千區以上。日與華人相接濟,歲規厚利,所獲不貲,故舉國而來,負老攜幼,更相接踵,今築室又不知其幾許,而夷眾殆萬人矣。」

隨著葡萄牙人的勢力變大,葡萄牙的兵船炮艦也駛往澳門,在隆慶三年(1569),葡萄牙人甚至在澳門修築城牆堡壘。這種局勢引起了明朝政府的警惕,並於萬曆元年(1573)採取了「建城設官而縣治之」的方法,在澳門與香山縣交界的地方建城立關,設官防守。在同年,明政府與葡人就澳門確立了租賃關係,居留澳門的葡萄牙人需向香山縣繳納每年一千兩的地租,葡人開始了「租居」澳門的時代。


在萬曆十年(1582),經過葡萄牙人的反覆要求,明廷把租金從一千兩降低到五百兩。從這一年到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葡人一直如數繳納租金,並不得不服從中國政府的管理。



葡萄牙派駐澳門的亞馬留總督。他拒絕交地租,並將統治權從在澳葡人擴大到華人,撤掉中國海關,推行一系列殖民政策,而輸掉了鴉片戰爭的清政府軟弱腐敗,對其侵略行為無能為力。


我們縱觀葡人入居澳門的過程可以看到歷史並非完全符合主流言論的觀點,即澳門在明朝就被葡萄牙殖民者所侵佔。


葡萄牙人在初接觸中國的時候,渴望建立貿易關係以尋求商業利益,對利潤的追求使其不惜違反明朝政府的規定,進行走私貿易,建立貿易據點,乃至與政府兵戎相見,最終失敗,不得不離開中國沿海尋求新的發展途徑。中國政府在與葡萄牙人的交往中佔據主導地位,並至始至終都對澳門有著獨立主權並行使著該權利,葡人縱有侵犯之野心和行為,也因為中央政府的強大而不得不作罷,轉而尋求與中國人的合作,同時配合中國政府的管理。


費成康:《澳門四百年》,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


黃鴻釗:《澳門史》,商務印書館,1987年。


鄧開頌:《葡萄牙佔領澳門的歷史過程》,《歷史研究》,1999年第6期。

黃國安:《葡萄牙殖民者侵佔澳門的歷史考略》,《廣西社會科學》,198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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