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人為何一定要求女人裹腳,滿族婦女也纏足嗎
纏足是中國古代社會特有的歷史現象,上千年來對中國婦女的摧殘是無法想像。纏足的起源說法非常多,據說最早纏足的是狐狸精妲己,因為她的腳還沒有完全化為人形,所以需要用布來包裹。學術界比較認同的說法是:纏足源於五代,發展於兩宋,鼎盛於明清,取締於民國。
中國社會歷來是「男尊女卑」,婦女一旦纏足,行動極為不便,更不能從事生產,長期被困在閨房之中,完全成了男人的附屬品。因此有人說,婦女必須纏足,否則強壯如男子,為丈夫所不能制服也。
在宋朝以前,中國古人的貞操觀是比較開放的,但隨著理學興起,尤其是程頤提出「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後,纏足就像歐洲的「貞操帶」一樣,成為婦女貞節的保證。中國婦女的噩運也從此開啟。
古代文人絲毫不掩飾他們對小腳的喜愛,蘇軾的《東坡詞·菩薩蠻·詠足》讓他成為中國歷史上第一位公開讚美小腳的詩人,即便到了民國,號稱學貫中西的大師辜鴻銘仍舊沉迷於小腳無法自拔。文人騷客的特殊癖好對婦女的摧殘也是無法估量的。
為了滿足男姓各種各樣的喜好,纏足在最鼎盛時發展出了十幾種纏發,而且還建立了九種評級標準,但總的來說,「瘦、小、尖、彎、香、軟、正」的金蓮是最掏男性喜歡的。
清朝入關後曾下令禁止裹腳,不僅收效甚微,甚至許多旗人女子也紛紛纏足。旗人纏足叫「刀條兒」或「打條兒」。旗人女孩長到十來歲時,會用白布將腳包裹起來,讓腳掌瘦窄,腳趾聚斂、略具尖形。這種方式裹腳只需一個月便可大功告成,所受之痛苦遠低於漢人女子。
大規模禁止纏足發生在太平天國,洪秀全以男女平等為名強行推廣放足運動,導致江南地區有數千婦女投江。進入民國後,「勸禁纏足和勸導放足」始終是歷屆政府的重要任務,一直持續要建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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