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科普|天災難防!巨災保險制度為你撐起「保護傘」
撰文/DYR
眾所周知,我國是一個自然災害種類繁多、災害頻發的國家,幾乎所有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歷史上都遭受過6級以上地震的襲擊。根據2016年6月1日正式實施的《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我國大陸地區全部位於地震烈度六度以上區域;58%的國土面積位於七度以上的地震高烈度區域,包括45%的縣級市、62%的地級市、70%的百萬以上人口的大中城市、25個省會城市。地震所帶來的各類風險不容忽視。
自然災害後,如何將所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保障民生,維護社會穩定與經濟建設,需要政府的支持和規劃、全社會包括建築行業、工程監理服務、房地產行業、金融機構等多方共同努力。
說到這兒,就不得不提:巨災保險制度!
巨
災
保
險
巨災保險,是針對因發生地震、颶風、海嘯、洪水等自然災害而導致巨大財產損失和嚴重人員傷亡的保險;雖然此類災難發生概率較小,但其結果導致的損失程度之大、影響範圍之廣通常超出想像,因此無法由單個保險公司承保,需要多方社會力量共同承擔。
保
深圳市巨災保險方案
2013年底,
深圳市通過《深圳市巨災保險方案》,拉開了我國巨災保險制度建設的序幕。
保
保險「新國十條」
2014年,
保險「新國十條」中提出要建立巨災保險制度,加快了巨災保險試點的步伐。
保
建立城鄉居民住宅地震巨災保險制度實施方案
2016年5月12日,
保監會、財政部聯合印發了《建立城鄉居民住宅地震巨災保險制度實施方案》,並於7月1日正式全面銷售產品,45家財產保險公司發起成立居民城鄉住宅地震巨災保險共同體,標誌著我國城鄉居民住宅地震巨災保險制度正式落地。
根據保監會描述,此次首個地震巨災產品明確選擇地震災害為主要災因,以居民住宅這一城鄉居民最重要的財產為保障對象,投保標的原則上以達到國家建築質量要求(包括抗震設防標準)的建築物本身及室內附屬設施為主。
數據顯示,我國2008年發生汶川地震時的保險理賠金額僅占經濟損失的0.2%;2013年四川雅安地震,保險理賠比例同樣不足1%。2017年6月底,四川茂縣發生高位山體垮塌災害事件,保險業的賠付仍尚未涉及巨災保險……我國起步不久的巨災險滲透率還遠遠不夠,仍待進一步推廣。
那麼,國外是如何解決這個難題的呢?
目前,世界上一些地震頻發的發達國家和地區如紐西蘭、日本、美國,都建立了地震保險制度,我們也可以從中學習到一些經驗:
「讓無力者有力,讓悲觀者前行」。巨災保險制度,雖難以免除災害引發的痛苦,卻有可能為身處困頓的受災者增添一份支撐前進的力量。
巨災保險制度在防災減災方面的重要作用,必將成為我國巨災風險管理體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但這個目標的實現,仍任重而道遠。
本文轉載自:地震三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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