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狗拿影帝,你了不起
(本文由Sir電影原創:dushetv)
狗,被冠以「人類最好朋友」的美稱。
聰明、忠誠、護主。
大多數人與狗的故事,都是暖心調調。
但同時,在我們罵人的時候,「狗」這個字又總是脫口而出。
為什麼?
Sir今天知道了答案:
狗是跟人類最相似的動物。
人類加在狗身上的種種含義,其實正是我們自己的映射。
不是編的,是它告訴Sir的——
《犬舍驚魂》
Dogman
戛納主競賽單元入圍,最佳男主角獎獲得者。
義大利今年挑中了它代表國家角逐奧斯卡最佳外語片。
憑什麼?
就憑它的角度。
許多有關動物的電影,都是用動物在影射人性。
《瘋狂動物城》在一群動物身上,塞滿了人類社會的政治隱喻;《侏羅紀公園》用滅絕動物的復活,諷刺人性貪婪;《忠犬八公》看似一段感人的主僕之情,實際上還是對人類最樸素溫情的側寫。
而《犬舍驚魂》換了一個角度——
用動物,影射人類的動物性。
表面上,這是一個小男人打敗大魔王的復仇故事。
夜裡,一個矮小的男人趁著夜色,順著水管爬進了一戶人家。
這是一個犯罪現場。
沙發底、保險箱、值錢的東西都被翻乾淨了。
這個小男人不求錢財,也不為了破案。
只是摸索進了廚房,打開電冰箱,從冷藏室里抱出了一隻快凍死的小狗。
給這隻小狗解凍,按摩,擦乾之後。
終於,它活了過來。
這個男人正是本片男主角,叫馬爾切(馬爾切洛·豐特 飾)。
馬爾切在鎮子上開了間寵物美容店,日常工作是給狗洗澡,剪毛。
他跟老婆離婚了,有一個可愛的女兒,時不時會來老爸的店裡幫忙。
日子過的也算滋潤。
馬爾切是真的喜歡狗。
工作之外,下班回家,跟狗一起看電視機吃面,也是自己一口,狗狗一口,甚至狗狗吃得比他還多。
說到這,你是不是以為這又是一個關於狗主人的深情故事?
呵呵。
當然不是。
不到15分鐘,電影急轉直下——
愛狗之人,成了殺人兇手。
馬爾切在小鎮上,一直唯唯諾諾,低調小心,努力合群。
這般小心,讓他獲得不少好人緣,有著不少算是「朋友」的人。
其中就有一個,西蒙(愛德華多·佩謝 飾),一位剛剛出獄、可卡因成癮的前拳擊手。
西蒙高大壯碩,橫行霸道,全鎮的人都怕他。
所有曾被其打成豬頭的人,決定聚在一起商量著要幹掉他。
但沒人敢第一個動手。
馬爾切同樣敢怒不敢言。
還記得開頭馬爾切去救狗嗎,那就是西蒙乾的好事。
西蒙去盜一戶人家的珠寶,馬爾切被抓來當司機。
在車上他才知道,西蒙為了不讓那隻小狗叫,把它扔進冰箱。
愛狗心切的他,才會冒著被警察抓的危險,回到犯罪現場把小狗救活。
就是這樣一個老好人,最後幹掉了西蒙。
怎麼幹掉,為什麼幹掉,抱歉,Sir不劇透太多。
但從細節中,你也能感受到主角內心的轉變。
馬爾切兩次帶女兒下海潛水,鏡頭的處理方式截然不同:
第一次平和、寧靜,偶爾看著小魚游過。
準備游出海面時,鏡頭仰視,兩個人朝著陽光慢慢游向海面。
但當他開始預謀殺人後,他跟女兒下水——
那深不見底的海,就變成了逼近他的恐懼。
馬奇爾手腳並用地掙扎浮出海面時,鏡頭從俯視到平視。
海水深處是他內心的混亂和不安。
除了鏡頭的處理,更讓Sir意外的,是電影中人性和動物性的交織。
故事上的動物性:
馬爾切復仇的過程,實際上也是他從人變成動物的過程。
電影中的狗,看似旁觀者,其實是主角。
《犬舍驚魂》到處是動物的影射。
像是馬爾切給鬥牛犬做按摩時,狗主也是個肌肉型的男人。
片頭,電影詳細記錄下馬爾切為一隻兇狠大白狗洗澡的過程。
開始,它狂吠,撕咬;
於是馬切爾給它喂餅乾,用言語安撫。
最後,吹毛的時候,白狗一臉享受,溫順可愛。
到了片尾,馬爾切把一系列馴狗的動作,用在了西蒙身上。
先用可卡因引誘,然後用狗鏈拴上,最後言語安撫。
他還在腳下墊上了木箱,在電影中第一次比西蒙高。
這也暗示了兩人地位的改變——
主人和寵物的角色轉換。
除了畫面上的暗示,還有表演。
西蒙和馬爾切的相處,讓我們見識到什麼叫「動物性表演」。
第一次見西蒙,他順勢撲到了這個巨人懷裡,嘴上保持著標誌假笑。
這不正是寵物搖著尾巴,討好主人的姿態?
西蒙給馬切爾訓話的時候——
舉起手掌調戲,還不斷輕拍他的臉。
這不就是主人和寵物玩遊戲的樣子?
Sir終於知道為什麼戛納把最佳男演員的獎項頒給了男主角演員馬爾切特·豐特。
人和動物的區別在於:動物無法用語言,或更靈動的表情表達情緒。
於是,馬爾切特的表演不得不「化整為零」——
時時刻刻像狗一樣,僵硬地咧著嘴,對所有人都看似友善。但你無法讀懂他內心積壓了多少痛苦。
電影運用了大量的長鏡頭,放大這樣獨特的表演方式。
最讓Sir印象深刻的,是他焚燒屍體時的一段反應。
臉上的表情獃滯,張口卻沒有台詞,眼睛閃爍卻只是沒有重點地四處張望。
他完全抹去了作為人類演員,傳達信息量最豐富的微表情。
而這種動物性的滯後,反而更震撼。
《犬舍驚魂》的故事其實很簡單,劇情上並沒有所謂的「驚魂」。
細思極恐的在於劇情背後的寓言。
我們總在尋找著人類與其他動物的區別,試圖證明人類的「高等」。
而它的「驚」就在於——
以動物的角度講一個人類的故事,卻沒有任何不合理的地方。
所以,人到底比狗,高級在哪?
結尾意味深長。
馬爾切殺死了西蒙後,看到了以前的老朋友在旁邊踢球。
於是他衝出去,對著他們嘶吼,想傳達這個好消息:
我為民除害了,我不是懦弱的人。
但沒有人回應他。
他不甘心,又匆匆把「證據」屍體搬出來炫耀,但此時,球場已空無一人。
再走兩步,走到平時最熱鬧的地方。
他呆坐下,周圍依然空無一人,只有一條狗。
剛剛的是幻覺嗎?
還是說,殺完人的馬爾切進入了另一個世界。
一個沒有人,只剩下畜生的世界。
馬爾切剷除了小鎮的毒瘤,卻被小鎮遺棄。
這是他的悲劇嗎?
不一定。
他的確不是英雄,也沒有得到任何道德上的升華。
但你看他獨自坐下時的樣子——
他終於收起了過去套路的笑,閉上了茫然的嘴,眼神開始有點聚焦,並微微點頭。
他終於,像一個人。
是不是每一個挺直腰桿的人做「人」之前,都必須接受訓練,學會趴下,學會彎腰,學會屈辱地當一條狗。
《犬舍驚魂》告訴我們:
是。
每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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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助理:小田不讓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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