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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多年後,她做了《如懿傳》中皇后沒能做的事

來源:桃花馬上石榴裙(ID:taohuama2015)

《如懿傳》收官後,我們公號發了一篇《被丈夫懷念,被婆婆敬服,但沒有一個女人願意過這樣的一生》,評論里許多桃蜜替如懿不平:倘若她活在現代,絕壁跟渣渣龍離婚!

其實,如懿只是無法選擇形式上的離婚,從斷髮,到剪畫,她已經在內心,與乾隆離婚了。

清史上,距離如懿離世165年後,有一位女子,真正做了如懿沒能做的事——與皇帝離婚。

她祖上身世顯赫,官富雙通,卻家道中落;

她自小受新式教育,才情兼備,文筆秀雅,畫技不凡;

她因一張照片被欽點入宮,自此伴君9年;

她不堪忍受婚姻的痛苦而自殺未遂,之後果斷離婚;

她終於實現自己當教師的願望,卻不堪騷擾而隱居於市;

她曾貴為皇妃,卻甘願做平民,生活清苦,中年早逝;

她是歷史上與皇帝離婚的第一人;

她被稱為中國最後一個妃子。

她就是末代皇妃——額爾德特·文綉。

她放棄有名無實的淑妃稱號,揭開榮華富貴生活的假象,寧願以平民百姓的身份,換取作為一個女人應有的自由、平等和尊重。

01

棋子不自知,家命難抗違

文綉出生於1909年,滿族額爾德特氏,屬八旗里上三旗的鑲黃旗。

家境不凡,祖父錫珍曾任吏部尚書,父親端恭曾任內務府主事。

可父親和幾個叔伯都是紈絝子弟,迷醉於犬馬聲色,到文綉出生時,已把祖父留下的星羅棋布的房產和田產變賣得所剩無幾。

文綉從小跟著母親過苦日子,幸運的是,8歲時被送入私立敦本小學讀書,改名傅玉芳,接受新式教育。

她天資聰穎,國文、算術、自然,繪畫和音樂等科門門得優,深得老師和同學們的喜愛。

1921年,16歲的溥儀要選皇后,文繡的五叔想藉機重振沒落的家族,便自作主張將文繡的照片送到清室內務府,幻想中選。

1922年,溥儀進行「看相選妻」,划了一個圈。

溥儀在《我的前半生》一書里這樣闡述當時的心態:

「照片送到了養心殿,一共四張。在我看來,四個人都是一個模樣……便不假思索地在一張似乎順眼一些的相片上,用鉛筆畫了一個圈。這是滿洲額爾德特氏端恭的女兒,名叫文綉……」

但幾個太妃覺得文綉家境較差,不配封后,於是強加干預,替溥儀選擇了17歲的婉容為皇后,不到14歲的文綉被選為皇妃。

如果說文綉是一顆棋子,押著光耀家族的賭注,那麼這顆棋,溥儀圈了,五叔便押對了。

未曾與文綉謀面的溥儀當即頒下諭旨,贈送大院落一處,並賞賜全套紫檀木家。家族生活大為改善,地位直線上升。

文綉被迫輟學。從此科學的真和藝術的美,變得可望而不可及。她只能在家裡聽五叔講授繁雜冗長的君臣大禮和清規戒律。

02

新人在舊宮,后妃永爭鋒

1922年11月30日,文綉被溥儀娶進皇宮,封為淑妃。

先於婉容一天進宮,並不代表先入為主。

相反,隆重的婚禮只是為了娶而操辦,只有文綉進宮了,婉容封后時才能前去迎接。

此時民國已經成立十載,接受了新思想的婉容主張一夫一妻,而同樣在新式小學裡念了幾年書的文綉,也要在小朝廷里爭取應有的名分和平等。

所以,婉容和文綉,自跨入紫禁城的門檻起,矛盾便油然而生。

現存的婉容和文綉合影,傳遞了很多信息:

婉容衣飾華麗,神采奕奕;

文綉打扮樸素,低頭而視。

物質的差距尚且能忍,皇宮的妃子,生活總還是過得去。但精神的折磨更令她感到不公。

婉容的入宮陣仗處處高於文綉,對比強烈;

看戲時婉容隨溥儀坐在前排,她只能靠邊;

社會名流進宮恭賀新婚,似乎與她無關,只能退回寢宮;

偶爾沒去給婉容請安,便遭興師問罪。

1924年11月,馮玉祥發動首都革命,派兵將溥儀趕出紫禁城。

溥儀帶著婉容和文綉遷居到天津的靜園。

婉容對天津比較熟悉,又善於交際,溥儀外出都帶著她,吃喝玩樂、參加舞會、觥籌交錯,儼然一對神仙眷侶。

而文綉因為個性冷談,性格內向,被扔在家裡,寂寥無比。

「淑妃」的職位早已是徒有虛名,但生性刁蠻的婉容依然容不下文綉,趾高氣昂,盛氣凌人,在溥儀面前貶低文綉、挑撥離間。

溥儀聽信婉容,對文繡的冷談一天甚過一天,甚至在月費定額上限制文綉,賞賜更是與她無關。

婉容曾經寫過一首詩《贈文綉》,內容極盡諷刺鄙夷:

「明明月,上東牆,淑妃獨坐在空房。嬌弱飛燕常自舞,窈窕金蓮(文綉母親為漢人,所以文綉自幼纏足)世無雙。」

03

你要兩情相悅的平等,他享受自上而下的虛榮

腹有詩書的女子,自然是理想主義的,對愛情和婚後生活無比向的,但皇宮向來權大於情,她追求相互尊重與平等之愛只是個幻夢,溥儀只享受凌駕於眾人之上的優越與虛榮。

新婚之夜對溥儀恭行三拜九叩,卻只換來一句「淑妃下去歇息」;

她勤學英文,飽讀詩書,教宮女認字,為太妃刺繡,卻未能改變溥儀對她的冷落;

她喜愛作詩,常與溥儀對詩當歌,溥儀也只讚譽她的文采,感情上並無半分增加。

被趕出紫禁城暫居天津後,面對皇帝夢破滅的丈夫,文綉想以「平等」的身份,憑藉自己的學識,為溥儀出謀獻策,改變寄人籬下的窘境。

但溥儀非但不聽文繡的勸說,還對她使用冷暴力。

在張彪私人花園中的三層小洋房裡,溥儀帶著皇后婉容住在二樓,文綉則被安排在一樓。

每日用餐只和婉容一桌,逛街聚會時只帶婉容參加,接待賓客只讓婉容出席。

他們有多縱情,文綉就有多痛苦。

溥儀真的愛婉容勝過文綉嗎?其實也未必。

溥儀在《我的前半生》中自述:

「(我)對家庭生活沒有一點興趣。我先後有過四個妻子,按照當時的說法叫一個皇后,一個皇妃,兩個貴人。如果從實際上說,他們誰也不是我真正的妻子,我根本沒有一個妻子,有的只是擺設。」

他只愛他自己。

始終把婉容帶在身邊,不過是看中婉容英文流利、舉止得體、八面玲瓏,能對他的社交活動錦上添花,幻想早日完成復辟大業。

對於婉容變本加厲排擠文繡的行為,他不聞不問,坐視不理。

據1926年溥儀賜賞記錄顯示,清朝老臣、新興軍閥、日本官兵、皇親國戚一個都沒落下,唯獨沒有文繡的份兒。

在天津的日子裡,有一天,文綉吐痰時剛好婉容經過,添油加醋向溥儀告狀說文綉故意吐給她看。

一直袒護婉容的溥儀,給文綉扣了個「對皇后不尊」的帽子,對她嚴厲斥責。

幾天後溥儀又降下諭旨:下次再犯絕不寬容。

對於溥儀的親日行為,文綉已十分痛心;溥儀和婉容的雙重欺侮和精神冷落,讓她更覺生無可戀。

此時的文綉覺得暗無天日的生活,沒有活著的意義。

除夕之夜,溥儀與婉容在寢宮嬉戲,文綉提筆給妹妹文珊寫了一封遺書:

「我好比卵中黃,腥臭堅硬;我好比狗失群,搖尾乞憐。」

一紙遺書寫盡9年苦楚,拿刀戳小腹被太監製止,而溥儀一句「慣用伎倆嚇唬人,以後誰也不要理她」,讓她陡然清醒。

在人間,比起權力、地位、財富、子嗣,愛與尊重,自由與平等,才是最高貴、也最奢侈的追求。

而這份奢侈,只有奮起反抗才能得到。

05

我曾經為你死,餘生不會只為你活

1931年8月,文綉提出離婚。

溥儀拒絕後,她用自己攢的1000銀元,按民國新法律聘請了律師,起訴溥儀。

「事帝九年,未蒙一幸;孤枕獨抱,愁淚暗流,備受虐待,不堪忍受。今茲要求別居。溥應於每月定若干日前往一次,實行同居。否則唯有相見於法庭。」

此事的轟動程度,堪比當今的頭條新聞和全民熱搜。當時的《國民報》用整整一個頭版來刊登文綉離婚案,題目是:「這真是數千年來,皇帝老爺公館第一遭的妃子起革命。」

伴君9年,她看盡了皇宮的明爭暗鬥、詭雲譎恩寵也好,權勢也好,妃位也罷,溥儀始終沒放她在眼裡,她也沒有義務將情分盡到底。

文繡的哥哥文琦知道後,寫信痛斥妹妹大逆不道、有傷門風。

此時的溥儀,並無絲毫反省之意,而是權衡利弊。他認為,形勢對文綉不利,她的妥協只是時間問題。

沒想到,等來的不是文繡的妥協,而是又一個報紙頭條。

文綉在《國民報》上霸氣回應文琦的訓斥,大意是:

「……既為民國國民,自應遵守民國法律。查民國憲法第六條,民國國民無男女、種族、宗教、階級之區別,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妹因九年獨居,未受過平等待遇,故委託律師商榷別居辦法,此不過要求遜帝根據民國法律施以人道之待遇……豈知妹不堪在和解未破裂以前不能說出之苦,委託律師要求受人道待遇,終必受法律之保護……理合函請我兄嗣後多讀法律書,向謹言慎行上作工夫,以免觸犯民國法律,是為至盼。」

筆鋒犀利卻言之在理,實力吊打了當時的封建思想,更讓溥儀顏面掃地。

無奈之下,溥儀提出和解,讓文綉撤訴,她繼續回來當淑妃。

此時,文綉早已清醒:山盟海誓是飄在雲端的幻想,飄得越高跌得越慘,她要的是落到地上的、看得見摸得著的保護與保障。

於是她委託律師擬了五個撤訴條件,在胡嗣瑗的日記中有詳明記載:

自由選擇居住地;

支付50萬元贍養費;

行動自由;

每周一到兩次同居;

名譽不得因此受無損。

在提出條件的同時,她依然向天津法院提出了要求調解的訴狀,不抱有一絲一毫幻想。

哪裡還有什麼淑妃,她再也不願做庸婦。

溥儀顧及皇家顏面,依舊畏畏縮縮。這時,原本對文綉懷恨在心的婉容開始勸說溥儀選擇離婚。

在婉容的強烈要求下,雙方開始了長達兩個多月的拉鋸戰,談判的焦點也逐漸從和解與否轉移到五個條件上。

也許為了撿回一點掉在地上的顏面,也許想通過限制文綉日後生活的方式,來促使她撤銷上訴,總之,溥儀提出離婚的三個附加條件:

不得另嫁他人;

必須住回娘家;

不得有損害溥儀名譽的活動。

讓溥儀沒有想到的是,文綉竟同意了。

原本是反擊文繡的策略,變成了自己給自己下的套:

自由、平等和尊重是奢侈品,她敢於追求這份奢侈,不惜付出一切代價。

請來皇叔載濤反覆調解也無果後,1931年10月15日,溥儀突然同意離婚,但贍養費要減少。

文綉將贍養費從50萬壓縮到15萬,溥儀依舊一口回絕。經過幾次協商,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溥儀一次性支付5萬5了結此事。

即便數額縮減十倍,也要換回自由和尊嚴。

1931年10月22日,溥儀和文綉正式離婚,一場歷時兩個多月的皇家離婚案終於宣告結束。

06

從皇妃到平民

離婚後,文綉回到北平,發現自家宅子早已被親戚賣掉,只能與妹妹租房安家。

而那5萬5贍養費,在支付律師費、官司費後,又被遠方親戚玉芬以借錢為由騙走一筆,所剩無幾。

1932年,文綉恢復了上學時「傅玉芳」的名字,在北平的府右街私立四存中小學當了教師,主講她擅長的國文和繪畫。

她終於實現了自己的理想,過上了與文藝為伴的生活,原本想就此毫無波瀾地度過此生,卻被人發現傅玉芳就是文綉。

一時間記者上門採訪,輿論不絕於耳,舊事重登報紙,引起軒然大波。

1933年底無奈辭職,拿出最後一點積蓄在劉海衚衕買下一處平房,過上了隱居於市的生活。

1937年「七七事變」後,北平陷落。文綉徹底淪為窮困百姓,為了生存,她不得不賣掉房子。

饑寒交迫中,她糊過紙盒,當過瓦工,賣過香煙,落下一身疾病,飽嘗人間疾苦。

而成為偽滿洲帝國的皇帝的溥儀,派人去找過文綉,問她想不想回長春的皇宮,文綉回答:「我永遠都不會回那座墳墓了!」

所有宮廷生活中的「潛規則」她都知道,所有宮牆下的「見不得人」她都有數,她再也不屑步入那骯髒的深淵。

做皇妃衣食無憂,但套著殘酷的精神枷鎖;做百姓饑寒交迫,但每一天以真實的自我生活。

1945年抗戰勝利後,經有人介紹,文綉在華北日報社當上了校對員。她天資聰穎又勤奮好學,深得社長器重。

在社長的牽線搭橋下,她與國民黨少校劉振東結婚。雖解放後劉振東因歷史身份問題,被分配到清潔隊當工人,只分到10平米的房子,但那是文綉一生中最幸福安寧的時光。

他們經常一起看戲、下飯店,她會燙時髦的捲髮,穿得體的旗袍。經歷時代變遷,世事滄桑,雖人到中年沒有一兒半女,但她無比珍惜這來之不易的新生活。

1953年9月18日,文綉因心肌梗塞逝世於家中,終年44歲。

文綉一生跌宕起伏、嘗遍悲苦滋味,離世也默默無聞。

她沒有贏得帝心,沒有贏得天下,但她贏得了最寶貴的獨立、平等與自由。

年輕的時光被無情消耗,中年的歲月充滿平等與愛。

這位末代皇妃,終是在人生的終點,被老天眷顧了一回。

圖源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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