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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紅色通緝令的「國際刑警組織」到底是怎麼來的?

原標題:擁有紅色通緝令的「國際刑警組織」到底是怎麼來的?


Photo by Matthias Kinsella on Unsplash,本文來自微信公眾號:國家人文歷史(gjrwls),由國曆君綜合整理。



國際刑警組織的誕生


國際刑警組織的誕生可以追溯到20世紀初期。

1914 年4 月,在摩納哥親王阿貝爾一世的倡議下,24 國警察機關首腦188 人,雲集「賭城」召開了一次會議。「如果與會國政府同意,可以創立一個共同的組織機構:以搜集情報和進行諮詢為目的,服務於各國的警察機構」,大會決議第一次表達了不同國家的警察部門協同打擊國際犯罪的願望。後人把這次會議稱作是「第一次國際刑警大會」——國際刑警組織的濫觴。


1913 年的一天,蒙特卡洛賭場中,阿爾貝一世見到了一位美女。一見傾心的親王頻頻發起攻勢。兩人陷入熱戀後,美女被准許自由出入王宮。但誰知,這名美女卻捲走了宮中的貴重珠寶跑了。人財兩空的親王下令徹查,警方報告珠寶大盜遠走高飛,逃往義大利。


不久,維也納警方傳來消息,大盜落網,人贓俱獲。奧國警方決定歸還王室珠寶、遣送大盜回到案發國時,卻遇到了意想不到的法律障礙:沒有人知道如何處置這種跨國案犯,也無相關條例可供參考。於是摩納哥親王決定自己出資,召集各國警務精英,一起討論這起案例,共商解決之法。這也史無前例地促成了「第一次國際刑警大會」的成功召開。


1923 年9 月,「第二次國際刑事警察會議」在維也納召開,在維也納警方主席約翰內斯·斯庫伯博士的倡議下,「國際刑事警察委員會」於當年9月在維也納成立並通過了組織章程共10 條。奧地利警察總長奧斯卡·杜絲勒出任「國際刑事警察委員會」的首任秘書長。


最開始「國際刑事警察委員會」由14個歐洲國家所組建。至1938年,經過15年的發展,其成員國發展到了38個。成員國內部設立與國際刑警局保持聯繫的國際刑警站。國際刑警局開始對國際犯罪和罪犯進行登記,發布國際通緝令,並且根據其所掌握的罪犯卡片協助識別罪犯。


到上世紀30 年代中期,國際刑警局共掌握詐騙罪、搶劫罪、殺人罪等方面共3500 多名罪犯的檔案,另外還有2000多名偽幣犯的檔案。



約翰內斯·斯庫伯博士(左) 奧斯卡·杜絲勒(右)


二戰前,納粹德國并吞奧地利,納粹安全總局局長海德里希自薦為國際刑警委員會主席。1939年二戰全面爆發,相關檔案被運往德國。國際刑警委員會名存實亡,處於癱瘓狀態。


1946年6月,歐美各國警務高層聚集在布魯塞爾,討論有關「各國刑事警察局在同國際犯罪分子作鬥爭中的協調與合作」問題。會議決定成立國際刑事警察委員會,總部設在巴黎(1989 年遷往裡昂)

新「委員會」設立總秘書處,各成員國設立國家中心局。同年7月新機構在巴黎郵政總局註冊,郵政代碼為「Interpol」,從此它成了國際刑警組織的代號。



國際刑警組織所發出的第一張「紅色通緝令」


「國際刑警組織」雖然在1946年就成立了,但中國加入這個組織卻是很多年之後的事情。


有著50多年刑警經歷、曾任公安部刑偵局局長的劉文回憶說:「1979年、1980年,中國分別接到了肯亞、菲律賓外交部的照會,邀請中國參加國際刑警組織大會。可那個時候,我們並不了解這個組織的情況,以為只是個一般性的會議。」


1979年,新華社記者採訪國際刑警組織在肯亞召開的會議,發現台灣當局以「中華民國」名義派出「中國代表團」。後經我國駐肯亞使館嚴正交涉,會議組織方撤掉了「中華民國」國旗。正是由於新華社記者的這次採訪,中國才初步了解國際刑警組織的情況。


劉文說:「那些年,在公安部與各國警察機構互訪的過程中,對方都在問,中國為什麼不參加這個組織?1980年,南斯拉夫來信建議我國與國際刑警組織代表接觸。」不久,時任公安部治安行政局副局長的余海宇借在國外開會的機會,與國際刑警組織代表布魯格見面。


1982年,公安部起草給黨中央、國務院的專題報告。經批准,同年秋天,時任治安行政局副局長的高旭專程赴國際刑警組織總部與秘書長博薩會晤。加入國際刑警組織邁出了實質性的一步。



博薩與我國公安部工作人員合影

1983年9月,南開大學英語專業出身、後投身對外警務工作的朱恩濤拜訪國際刑警組織總秘書處秘書長法國人博薩,探詢中國加入國際刑警組織事宜。一見面,中方代表先與他聊起文學大師巴爾扎克、雨果、莫泊桑。中國警察能說一口流利的英語和法語, 對法國文學大師如數家珍,令博薩頓生好感。中國是個大國,又是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沒有中國的參加,國際刑警組織是不完整的,博薩積極支持中國加入。


1984年9月,第53屆國際刑警組織年會將在盧森堡召開。中國代表團到達巴黎後,再次強調中國的原則立場,並表示在中國被正式接納為成員國之前,將不出席會議。代表團成員雷良錦回憶說:「多虧了南斯拉夫,幫助我們打聽各國代表團的駐地。那個時候我國剛改革開放,還很窮。我們只是從國內帶了些民族特色的小禮品送人。沒錢請客,就一個一個旅館地去拜會各執委會成員國和其他友好國的代表團,希望得到他們的支持。國內帶來的禮品不夠,劉文副團長就帶著我們到跳蚤市場去買便宜的禮品。」


1984年9月4日下午,國際刑警組織大會討論我國入會申請。由於沒有參加會議,代表團一行焦灼地在大使館裡等消息。


不久後,消息來了,竟然是沒被接納。劉文馬上請南斯拉夫代表團來使館了解情況並磋商對策,一直談到深夜。為了表示感謝,劉文請他們到當地最好的一家中餐館吃飯。沒想到剛到那裡,遠遠看見台灣代表團一群人出來。飯店老闆說,他們在這裡慶祝中國沒有被接納入會。面對豐盛的飯菜,劉文難以下咽。


正當大家議論的時候,電話響了——是斯里蘭卡刑偵局長跑到會場樓道里打來的電話,說中國入會申請剛剛通過。怎麼會突然有了這麼大的轉機呢?劉文和大家心裡都有疑問。直到10年之後,中國才得知,是計票出了錯,第二天重新投票。


接到這個電話不到10分鐘,歡欣鼓舞的中國代表團全體成員西裝革履地出發了。到了會場,原「中華民國」的牌子被換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一片掌聲之中,中國代表團在原副秘書長肯德爾的引領下進入大會會場。


1984年11月,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在北京成立,1986年和1995年,又分別在廣州和上海設立了聯絡處,此後,又繼續發展壯大,在地方公安機關建立了25個國際刑警聯絡處。


近年來,通過和國際刑警組織的合作,中國警方破獲了多起重大案件,僅以2016年5月到10月的「獵狐行動」為例,短短5個月的時間,就有634名在外潛逃的罪犯被從67個國家和地區抓獲歸案。(案例與數據來自:法治周末:《中國與國際刑警組織「執手」這32年》王京仔)



紅色通緝令

如今我們提起「國際刑警組織」時,不免會提到另一個詞,「紅色通緝令」。在曾爆紅的電視劇《人民的名義》中,為將外逃官員捉拿歸案,紀檢聯合公安部門發出了「紅色通緝令」。



「紅色通緝令」 是國際刑警組織的「神兵利器」,所謂「紅色通緝令」,規範叫法應該是「紅色通報」。紅色通緝令是由當事國國際刑警組織中心局局長和國際刑警組織總秘書處秘書長共同簽發, 成員可以進行臨時拘留的國際證書。有效期為5年,可續期,直至緝拿歸案為止。


  • 藍色通報:協查犯罪嫌疑人通報;
  • 綠色通報:防範危險分子流動通報;
  • 黃色通報:失蹤人員信息通報;
  • 紫色通報:犯罪手段和犯罪技術通報;

1. 俞飛 《國際刑警組織是個啥組織》 「方圓」2016年22期


2. TDK 《「紅色通緝令」——藉助國際刑警組織,中國抓回了多少逃犯?》 軍武次位面(ID:junwu233)


3. 李建 趙宇 《中國在警務合作國際組織中的地位與作用淺析》「廣西警官高等專科學校學報」 2015年第28卷第2期


4. 石麗珊 《中國加入國際刑警組織內幕》「北京文摘」第54期


5. 華鄴 俞飛 《中國加入國際刑警組織往事》「黨史博覽」2018年3月


6. 牛家瑋《中國參與國際刑警組織歷史大事件》「現代世界警察」 2017年11月

7. 王雪生《阻止丁義珍副市長乘坐美聯航出逃,發一道紅色通緝令有用嗎?》文史e家(ID:wenshiyijia2016)


本文來自,由國曆君綜合整理。國家人文歷史由人民日報社主管主辦,原名《文史參考》,「真相、趣味、良知」,為學術界搭建話語平台,為新銳者提供思想陣地,為文史愛好者營造精神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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