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鄧為何槍斃一名立過戰功的副連長?
原標題:劉、鄧為何槍斃一名立過戰功的副連長?
1947年秋天時,挺進大別山的劉鄧大軍槍斃了兩名幹部,一個是司令部的管理員,一個是立過大功的副連長。此事在當時對部隊、對當地的老鄉震動很大。
為什麼要槍斃這兩個幹部呢?
這要從大別山的環境和我軍的性質說起。
大別山曾經是老根據地,當劉鄧大軍進入大別山時,還可以看到一些村莊的牆壁上書寫有紅軍時期的標語。但是,紅軍曾在這裡幾進幾齣,每一次紅軍走後,國民黨軍便會對曾經接待過紅軍的老鄉進行殘酷的迫害。當紅軍進行長征後,這裡又成了白崇禧的地盤,他不僅在這裡建立了周密的保甲聯防制度,更是培植了大量地主民團武裝。
劉鄧大軍這次來到大別山後,老百姓依據自己的經驗,認為他們還要走,因此,不敢接近。
由於劉鄧大軍的基層戰士大都是北方人,大家習慣了北方的生活,到大別山後對於此地的稻田水埂極不適應,再加上與當地口音不同,同老鄉溝通起來非常困難,有時老鄉見了解放軍戰士也會故意躲避。當戰士生病需要用牛車送到軍區醫院時,有的老鄉則直接將牛趕到深山藏了起來。這讓一部分解放軍戰士產生了埋怨老鄉的情緒,甚至發生了打罵群眾、隨便拿群眾東西等違反紀律的事件。
致使許多的老鄉跑進深山躲藏了起來。
針對屢出不窮的不良事件,野戰軍指揮部召開了一次會議,在會議上,劉伯承說:「部隊的紀律必須要整頓,若不然,我們在這裡肯定站不住腳!」
鄧政委說:「如果再這樣下去,將是我們危機的開始!」
於是,劉鄧在會上宣布了幾條規定:凡用槍毆打百姓者槍斃;強搶民財、侮辱婦女的槍斃。
這幾條規定雖說有些苛刻,但卻是「非常之時的非常手段」。可就算這樣,也有頂風作案者。野戰軍機關的一名管理員為了解決辦公用品困難,竟然私自將一個貨店的門撬開,拿走了一部分紙張、毛筆和少量的生活用品。事情反應到劉鄧那裡後,他們認為這個事情的性質是嚴重的,如果司令部的人觸犯了軍紀就不追究了,那會對部隊造成什麼影響?整頓軍紀豈不是一紙空文?
劉鄧痛下決心,對這個管理員執行了槍斃。
那位立過戰功的副連長,也是「頂風作案」--搶奪了一個小商販的幾斤粉條和少量布匹。儘管這位副連長在抗戰時立有大功,為嚴肅軍紀,還是被槍斃了。
這兩件事發生後,躲進深山的老鄉深受震動,紛紛跑下了山,連說:「早知道解放軍的軍紀這樣嚴格,說什麼都不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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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路軍被鬼子包圍危在旦夕,一老樵夫助其成功脫險,後卻神秘失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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