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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孟春:清正為官諫忠言

原標題:何孟春:清正為官諫忠言


  何孟春(1474-1536),明代文學家,字子元,郴州市北湖區魯塘鎮村頭村人。弘治六年(1493年)考中進士後,初任兵部主事,直到最後隆慶初年,朝廷追贈他為禮部尚書。何孟春居官時,以提拔人才為己任,凡有真才實學、品德優良者,提拔推薦不遺餘力。他做官清正,嫉惡如仇,敢於直言忠諫。凡朝廷的苛政陋規,均奏請改革,做了不少有利於人民和朝廷的事。


入世神童學識淵博

孟春公的童年時代是在郴州城區度過的。父親何說見他乖巧,很器重他,常隨帶在身邊教養。明成化十五年,何說公受聘安平(安仁縣安平鎮安平村)講學,其好友茶陵詩派頂尖人物李東陽先生前來拜訪。次日,先生到何說的書齋里,見身邊的小孟春嫩白俊秀,一副聰明相,便出了一上聯叫小孟春對:「手頭無錢不為貧」,小孟春看了滿屋的藏書便信口答道:「架上有書便是富」。李東陽先生聽了下聯不住點頭稱讚,滿心喜歡。之後小孟春便拜讀於李東陽先生,先生不僅教給他知識,還教誨他很多做人的道理。第二年中秋節,師生倆在窗前賞月,但見星月皎潔,銀河天上,李東陽先生感慨地說道:「窗上一輪明月,這般清趣少人知。」孟春若有所思地應對道:「案上幾部詩書,那裡精微皆自得。」李先生當時大喜過望,從此便刻意栽培,何何孟春果然脫穎而出。孟春8歲那年童子試,考官出一《四書》中的內容對子:「夫子之牆數仞高,得其門而入者蓋或寡矣;」幼小孟春隨即答曰:「文王之囿七十里,與其民而同之不亦宜乎。」考官十分驚喜和佩服;於是「神童」之名傳開。師李東陽贊曰:「此子當表吾楚矣!」


為官清正政績顯赫


諫官龐泮等被逮進監獄時,他曾經上書搭救他們。明孝宗詔令修建萬歲山毓秀亭、乾清宮西室,役使九千名士卒,計算下來將用掉一百多萬兩銀子,何孟春又抗言上書極力勸阻。清寧宮遇災後,他藉機上書陳述了八件事,奏疏長達一萬多字。後來他升為員外郎、郎中,奉命到陝西管理馬政,結果各種規章制度都得到了實施。回朝以後,又提出五條興利除弊的意見,並且彈劾巡撫的失職行為。正德初年,他上書要求改正孔廟祭祀的典禮,未能實際執行。後外調為河南參政,廉潔奉公,很有聲威。以後提為太僕少卿,又升為太僕卿。明武宗到宣府遊玩時,他曾飛章勸諫。不久以右副都御史的名義巡撫雲南,平定了十八寨造反的蠻人阿勿、阿寺等,奏准設立了永昌府,增設了五所長官司,五處防禦所,登錄戰功,被蔭封一子做官,但他推辭了,沒有接受。


忠言直諫不畏權貴

明武宗朱厚照,正德十六年去世,因無子,以堂弟朱厚熜繼位,是為世宗,年號嘉靖。世宗即位不久要把他的親生父母尊為皇考、皇太后,遭到皇室親族及朝中大臣的反對。這就是歷史上有名的「議大禮」案。何孟春在雲南聞訊後,也上疏直諫。不久入京仍官吏部,恰逢世宗受少數迎合者少傅張璁、桂萼等人的慫恿,召集九卿以下官員要開大會討論其父母的尊號問題。在討論時,何孟春和二百三十九人跪伏左順門力爭不可更改,觸怒了世宗。世宗把三品以下一百三十四人投入監獄,當場用棍棒打死十八人。責孟春「毀君害政,變亂是非」,「倡眾逞忿,非大臣事君之道」,奪俸一月,因官居二品未受杖打,貶為南京工部左待郎。這是一個沒事做的閑職,他抑鬱不得志,於嘉靖六年(1527)稱病辭官歸郴。


嘉靖十五年(1536年)於家中逝世,年六十二歲,謚文簡。隆慶初年,朝廷追贈他為禮部尚書。(北湖區紀委監委 劉訓忠 瀋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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