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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h、Google+和子彈簡訊

北京北五環。2007 年 7 月 3 日

10 月 18 日,Path 的所有服務正式關閉,當我在瀏覽器中輸入 path.com,顯示伺服器未響應,這個運營 8 年的產品至此終於畫上句號。

不久前,Google 宣布將於明年 8 月徹底關閉個人版 Google + 服務。Google + 晚於 Path 半年發布,和 Path 一樣,也是瞄準 Facebook 的「錯誤」和「軟肋」,提供更可靠、更安全的社交服務,卻也像 Path 一樣,在其生命的第八年徹底關閉服務,不免令人唏噓。

不少人會提到基因問題,Google 沒有社交基因,所以做不好社交產品。類似地,阿里巴巴沒有社交基因,所以做不好來往;騰訊沒有電商基因,所以做不好拍拍;百度也沒有電商基因,所以做不好有啊。

假設 Google + 的失敗真的是因為 Google 沒有社交基因,那麼 Path 的失敗又是因為什麼呢?Path 的創辦者戴夫 · 莫林(Dave Morin)可是 Facebook 的早期高管,也是 Facebook 平台和 Facebook Connect 的聯合創建者。莫林最初是扎克伯格的開放社交理念的鐵杆支持者,後來他認為 Facebook 過於寬泛的「朋友」概念和互動模式存在 bug,並打算用一個新的社交產品修補這個 bug,這就是 Path。

2011 年,我在知乎上參與了多個 Path 相關話題的討論。作為一個堅定的看衰 Path 的人,我認為 Path 並不是一個基於用戶需求的產品,而是一個基於某種觀念的自以為是的產品。

我在知乎上參與的 Path 相關話題?? Path

創始人輝煌的履歷,和超豪華的創業團隊,讓投資人發瘋。Path 產品還沒拿出,天使投資就已就位;產品發布頭兩個月,就成功募集了兩輪共計 1100 萬美元的風險投資;這期間還收到了 Google 的 1 億美元收購報價。

最初 Path 的好友數量上限是 50 人,因為莫林認為,你可以有成百上千的朋友,但知根知底,可以頻繁互動的密友不會超過 50 人。很多時候,你拍的照片不想分享給成百上千人,你只想分享給你的密友。在我看來,從一開始 Path 的用戶需求就是臆想出來的。

大多數時候,你拍了一張照片,可以給任何人看,你可以發到微博上,發到 Instagram,也可以發到朋友圈。偶爾,你拍了一張和女友的親密照,確實不適合公開發布,這時候你和她分享照片的最好方式,是通過 AirDrop 直接傳給她,或者微信給她,最不濟也是 email 給她,你真的會把這張照片分享給 50 位密友嗎?一張不適合公開發布的照片,卻可以在一個最多 50 人的密友圈裡分享,而這些密友可能包括父母、兒時玩伴、大學同學、紅顏知己、生意夥伴和同事,這樣的場景我想破腦袋也想不出來。莫林卻認為,這樣的需求可以支持 Path 成為一個 Facebook 真正的挑戰者。面對這麼宏大的未來,莫林當然看不上 Google 的 1 億美元。

後來,Path 把好友數上限放寬到 150 人,不管莫林是否承認,在我看來就是一次自我否定。不過莫林仍然堅持 Path 的最初設計思想和產品定位,這最終導致它在幾乎所有的市場上都未能取得像樣的份額,最終憑藉幾乎是僅剩的東南亞市場,賣身給了正在覬覦國際市場的韓國 Kakao。

不過 Kakao 也沒能為 Path 成功續命,2010 年至 2014 年間,作為一個還算活躍的用戶,我曾在 Path 進行過 521 次發布。我備份了所有數據,但全部的地標和好友間的互動,全都隨著 Path 的關閉而灰飛煙滅。

很多設計師仍然會懷念 Path 在手機應用交互設計上的創新,僅此而已。

Google + 也差不多,這是 Google 聯合創始人拉里 · 佩奇時隔 10 年重回 CEO 位置後,舉全公司之力發起的一場前所未有的重大戰役,意在撕開 Facebook 的鐵柵欄,將封鎖在 Facebook 中的信息重新納入 Google 搜索引擎的索引範圍,同時為 Google 的產品架構添加至關重要的社交層。不過 Google 打出的旗號卻是讓社交更私密,不同的好友應該被放進不同的「圈子」。

Google 想用互不干擾的一個個「圈子」,重建用戶的互聯網關係鏈。但每添加一個朋友,就要為他選擇一個圈子,有時候常常躊躇,到底應該加到朋友圈子,還是同事圈子,抑或是酒友圈子,因為很多時候界限實際上是模糊的。

就像大部分人的書架不會像圖書館那樣分類放置,井井有條,就算一開始是分類放置的,要不了多久就全亂套了。無序才是我們生活的常態,有序反倒是反人性的。

Google 希望我們的好友列表是有序的,有組織的,這一方面是為了跟 Facebook 不同,另一方面大概也是 Google 作為信息整合者的慣性思維作祟。Google 的工程師思維會認為,世界的本來面目確實是混亂的、無序的,但有序帶來價值。

一開始,Google + 好像還長著一張註定成功的臉。從 0 到 2000 萬用戶,Facebook 用了 1152 天,Twitter 用了 1035 天,Google + 只用了 24 天。Google 巨大的用戶規模和產品矩陣,讓它導入用戶相對容易,但讓用戶持續使用,就難了。

用俞軍的用戶價值等式來表示:??用戶價值 = (新的體驗 – 舊的體驗) – 替換成本

Google + 帶來的新的體驗,並不見得比 Facebook 的舊的體驗更好,可是替換成本卻極其高昂——我得費多大勁才能把我的 Facebook 好友一個一個加到 Google + 上呢?而且就算都加上了,我又怎麼能保證他們都像我一樣把 Google + 當作主力社交平台來用呢?原本在一個平台就可以保持聯繫的那些人,現在必須在兩個平台上跟他們保持聯繫,我不是吃飽了撐的嗎?

儘管 Google + 初期的增長看起來相當喜人,但完全沒有影響 Facebook 的增長。而且在 Google 增長最好的頭兩年,在全球任何地區,跟 Facebook 相比,Google + 的存在感都低到土裡面。

Google Trends 顯示的 Google + 和 Facebook 的趨勢對比

Google + 的失敗,跟 Google 有沒有社交基因毫無關係,而是因為 Google + 從來都沒有提供一個比 Facebook 更好的產品,同時社交網路的轉換成本高到無法承受。失敗基本上是註定的,只是 Google 礙於創始人的顏面,一直不肯承認。這次決定關閉個人版 Google+,也是借著隱私安全的由頭,把一個本來就不該出現的產品關閉了。

同樣地,阿里巴巴把來往做砸,不是因為阿里巴巴沒有社交基因,而是因為它用它習慣的大促、拚命刷存在感、高調 PR 等手段,去推一個必須靠用戶主動拉動的東西,並且這個東西必須比微信做得更好、更細緻,才稍微有點機會。除了阿里巴巴自己,真有人曾經看好過來往嗎?

在社交戰場上,後來者往往是急功近利的、沒有耐心的,他們渴望一招制敵,渴望後來居上,然而這從來都是妄想。

按說有社交基因的騰訊,不該把微博、微視做死才對,可事實是,微博、微視這種社會化媒體,騰訊從來都沒做好過。

我承認路徑依賴這回事,但從不相信互聯網產品的所謂基因決定論。騰訊做不成電商,是因為騰訊從來都沒有過阿里巴巴那樣的重金培育電商市場的想法。在電子商務發展之初,阿里巴巴只花錢不賺錢,淘寶宣布三年不賺錢,三年期滿再加三年,之後你才摘得到這個市場的果實。

兩個月前,有人在大弓上甩給我一個關於子彈簡訊的問題:「今天下了一個體驗了一下,像 WhatsApp 的一個聊天應用,感覺用起來乾淨舒服,相比之下,覺得微信現在略臃腫,承載的東西太多了。請問您會覺得子彈簡訊是微信的威脅嗎,是微信的競爭者嗎?」

我在大弓上關於子彈簡訊的問答

我是這麼回答的:

??沒有一個產品是因為做了另外一個產品的精簡版而成功的。

很多時候,我們會覺得某個產品功能太多,過於臃腫,但恰恰是這些臃腫的功能,才是真正讓我們無法割捨的。

另一個產品的簡潔,讓人喜歡。但也只是喜歡而已,你不會真的長期使用它,更不會依賴它。如果這是一個社交和通信工具,你根本不會動員你的所有好友都來用它,你也知道,就算動員,也是徒勞的。

我沒用過子彈簡訊,也沒有興趣用。現在不是一個可以再做一個即時通信工具的時候了。

綜合社交產品,做第二名是沒有意義的。因為第一名幾乎滿足了所有用戶的所有需求,第二名沒漏可撿。羅永浩說:「子彈簡訊在特定的需求領域裡轉化幾千萬甚至 1 個億用戶是沒問題的,在通訊工具里拿到 10%-20% 的份額,可以做成幾十億甚至上百億估值的公司。」他未免太樂觀了,Google + 曾經比他更樂觀,也曾經比他看上去機會更好,結果是拖了 8 年才承認失敗。

羅永浩效應能讓子彈簡訊支撐 8 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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