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半生》告訴你:有一種男人你再喜歡,也不能碰
01.
愛情是分對錯的,不是說因為你愛了就可以肆無忌憚。有些愛我們能愛,有些愛我們沒辦法去愛。
一個成熟的人是應該能控制自己的感情,而不是不懂控制,只顧著傷害他人。
讀者娜娜找到我,她說自己喜歡上了閨蜜的男朋友,問我該怎麼辦?是否應該表白?我直言,如果你還想和你閨蜜是好朋友,就不要對人家的男朋友心存幻想。那不是屬於你的東西,你喜歡有什麼用,難不成你還要搶過來。
喜歡是有原則和底線的,而不是只要愛了就不管不顧。
愛情,關乎道德,關乎責任,有些愛即便你很喜歡也不能去愛。
電視劇《我的前半生》里,為什麼後來的羅子君會遭人詬病?因為她愛上了她好閨蜜的男朋友賀涵。是,或許你會說賀涵當時已經跟唐晶分手了,分手了又如何?他們在一起整整十年,甚至快結婚,他們之間的感情不是說斷就可以斷的乾淨的,尤其是在唐晶還喜歡賀涵的前提下。
所以最後的結局羅子君必須放手,她如果不放,那是對唐晶的不忠,唐晶幫了她那麼多,沒有唐晶就沒有後來的羅子君,你讓唐晶怎麼接受賀涵和羅子君在一起?
這是在唐晶的傷口上撒鹽。羅子君跟賀涵的感情就不應該有,感情有對錯,人也是有自制力的,所以最後即便他們再互相喜歡也沒有辦法在一起。
《我的前半生》告訴我們的是,有一種男人再好你再喜歡,也不能要,哪一種男人?你閨蜜的前任或男朋友,你好朋友曾經很愛的那個男人。
02.
《我的前半生》里唐晶是屬於那種把羅子君給放在心尖上的人,現實中有幾個這樣的好閨蜜,尤其是在唐晶去香港之後,唐晶讓羅子君有任何困難都找賀涵,也給了羅子君和賀涵一個發展關係的有利空間。
羅子君和賀涵的感情是怎麼起來的?越過朋友之名頻繁的接觸,賀涵以朋友的名義幫助羅子君太多了,他所做的一切讓羅子君很感動,進而由感動到喜歡。
他們倆背著唐晶頻繁接觸,沒有自知之明。
羅子君知道賀涵是唐晶的男朋友,就應該不要那麼頻繁的接觸。有些忙可以幫,但不是你事事都得給賀涵打電話,而且有很多時候是在大晚上很晚了。
賀涵也是,分不清楚界限,「什麼唐晶的委託,我要照顧好你」,照顧的多了,兩個人之間的感情就變質了。
有多少不應該的喜歡都是從以朋友之名的曖昧開始,男女之間就是這樣,你們倆有好感,接觸的機會越多,就越會出問題。
後來唐晶知道羅子君和賀涵的關係,你讓她怎麼辦?她愛了十年的男人,轉瞬之間喜歡上了她的好閨蜜,而且是她讓賀涵幫助羅子君的。你讓唐晶怎麼辦?
沒有唐晶,就不會有後來逆襲重生的羅子君。唐晶是誰?那個霸氣的說可以養羅子君的人,感情好到如此地步,你背地裡傷害她是不仁不義,若如此,你做人本身都不行。
不是所有的喜歡都非要在一起,再喜歡有何用,閨蜜曾經深愛過的人你不要去愛。怎麼喜歡上的,也可以怎麼放手。
03.
這也告誡我們一個道理:
不要越過閨蜜跟她的男朋友頻繁接觸,更不要越過閨蜜跟她的老公頻繁接觸,再有好感你覺得她的東西再好都不行,心裡要有桿秤,不是所有的喜歡和愛都會被祝福。
羅子君應該怎麼做?唐晶不在的時候不要動不動就找賀涵,有問題自己解決,怎麼老是求助賀涵?
這要是在現實之中,你不要加閨蜜男朋友的微信,不要背著閨蜜私底下去聯繫人家,你多了接觸機會,兩個人之間的感情就有可能會變。
現實之中,我們更不要覬覦閨蜜的老公,人家再好都跟你沒關係,不要有了困難就利用女人的柔弱讓人家來幫你,你都是成年了自己不會解決嗎?
很容易引起沒必要的誤會,本來不會產生的喜歡也會因為頻繁接觸而變得與眾不同。或許你們之間本來沒有感情,但是當他和你閨蜜吵了架,然後想到你,你又安慰,次數多了,兩個人之間的關係就會變。
不該接觸的不要去接觸,主動拒絕。有些感情,就算你有好感也得拒絕。
愛情分對錯,不是所有的愛你都得堅持;愛情也可以控制,你怎麼喜歡上的,也可以怎麼放下,看你願不願意去做。
真的,天下男人那麼多,只有這種男人你不能要,注意彼此的界限,閨蜜的男朋友或老公你再喜歡也不要碰。
今日話題:你覺得賀涵應該和羅子君在一起嗎?歡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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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IBAO;情感原創作者,寫這個世界溫暖的感情事。
※婚外戀的最好結果是什麼?當斷則斷,回歸家庭
※女孩子不要因為感動而愛上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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