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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商混進大內,還穿著一品大員的朝服,乾隆下旨:罰五萬兩笞四十

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這一天,紫禁城內裝扮得光彩奪目,重重宮闕懸燈結綵,慈寧宮內外,更是熱鬧非凡,從那裡散發出縷縷香煙、聲聲鼓樂,悠悠然飄越宮牆,一直傳到隆宗門以至前三殿一帶。

原來,這一天是乾隆皇帝的生母孝聖皇太后八十三歲壽辰,乾隆帝在慈寧宮中為母后行祝壽禮。在中和韶樂的演奏聲中,皇太后升座,皇帝、后妃、皇子、王公、福晉和命婦們依次向皇太后行大禮,最後輪到文武百官按班行禮祝壽。

這樣的場面既喜慶又嚴肅,事關朝廷禮節,文武百官們一門心思為太后祝壽哪敢東張西望。就在這時,任職副都統的當今貴戚,乾隆帝的嘉淑皇貴妃金佳氏(永璇,永瑆的生母)的長兄金輝,剛剛行完大禮,準備轉身退出慈寧門。迎頭便撞見一個人,此人看起來還有點面熟,但一時想不起來是何人。

不過他的一身裝扮讓金輝大吃一驚,這人身穿貂皮朝衣,頭上戴著五品水晶頂戴,正跪在隆宗門外。再仔細一看,終於認得此人便是長蘆著名的鹽商范清濟。

這個范清濟於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起,開始接辦其叔范毓賓、堂兄范清注、范清洪留下的長蘆引鹽及辦買倭銅的皇商事務。久在內務府任職的金輝,對這位世代皇商早就認識。不過,此時此地,此情此景,又不能使金輝感到十分驚愕。

因為范清濟雖然腰纏萬貫、富甲一方,可他不過是捐了個五品虛銜,到如今還是個候選員外郎,從未放得實缺。當此皇太后萬壽慶典之際,他竟敢混入大內,擅傳貂褂,按大清律例,這正是僭越違制之舉。據清代輿服規制,一二品大員方可穿貂褂,三品則以猞猁皮與貂皮間做,至四五品就只能穿紅貂皮、黃狐皮了。

范清濟以捐班五品虛銜竟敢如此斗膽僭越,固然是庸人自擾,自取其禍。不過,論起來金輝和他父親有私交,不好當面戳穿,可是如果裝作視而不見,已不可能。假如落下個知情不舉,更將招禍於未來。因此,金輝打道回府後,立即上奏參劾范清濟。

十一月二十七日,乾隆帝看到金輝遞交的摺子,不免龍顏大怒,立即將此案批交內務府大臣查辦。內務府遂將范清濟緝拿到堂問案。

這個一心想趁皇太后萬壽之機,在紫禁城內拋頭露面、花錢買臉的鹽商,不免慌了手腳。他誠惶誠恐地招認了自己惹下的這場荒唐罪過:「因世代蒙受皇恩,毫無效犬馬之勞,本月二十五日恭逢皇太后萬壽朝賀之期,意欲隨從行禮。於是我將叔父范毓賓留下的朝衣一件穿了進內行禮。我因沒做過官,實在不知貂皮朝衣是三品以上京官穿用的,現任職官才得行禮。我違例錯穿朝衣,僭越進內行禮,是我的罪過,實在別無他情,只求治我的罪就是恩典了。」

此案經過內務府官員反覆審訊之後,於十二月二日以總管內務府的名義上奏乾隆皇帝。折中首先援引了「官員朝賀應穿朝服之日不穿朝服,或違例錯穿者,俱罰俸一個月」的律例,但又說「范清濟系議敘候選員外郎,亦應恪知禮制」,故僅罰俸一個月不足以罰其罪,清皇上定奪。

乾隆看內務府上的摺子明顯有偏袒范清濟的意思,便說:范清濟一個候補並無朝廷俸祿,罰俸一事從何談起?於是他馬上批示,說范清濟是大鹽商,家裡有的是錢,著罰銀五萬兩,並按律笞四十。所交罰銀上交內務府廣儲司,其後交長蘆鹽政嚴加管教。

范清濟老老實實交了銀子後,又白白挨了一段鞭子,臉面沒掙到反而落下笑柄。這麼一樁荒唐案子了結之後,至於長蘆鹽政又是如何對他進行嚴加管教的,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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