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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衫裝腔指南

原標題:格衫裝腔指南


文|Dedee


上周,咱們聊了聊男女通吃,尤其是讓女人慾罷不能的白襯衫。


這周,借著1024的東風,咱們來談談讓直男欲罷不能,女人聞風喪膽的格子襯衫,簡稱「格衫」。


格衫何其無辜,明明是件百搭好物,卻因為穿者的無心搭配,讓它成為服裝界的五仁月餅,吐槽它都已是一種政治正確。


氮素,依舊有大把格衫信徒,將它視為觸摸偶像心路歷程的最佳捷徑——即使這位大大早已去和佛祖報告。


前不久,美帝的伍德賽德市公開拍賣了一批喬幫主的遺物。最受人矚目的,是一件舊不啦嘰的Ralph Lauren全棉格子襯衫——1985年,喬布斯公開展示第一台蘋果計算機原型時,穿的就是它。


當時,喬布斯外穿它,內搭一件黑色高領毛衣,看起來還有點阿湯哥的帥氣和瀟洒不羈。



起拍1000美金,最後成交價2812.5美金,相當於1.9萬軟妹幣。


可惜,並不是所有人都能像喬幫主那樣,將格衫穿得風生水起。即時是地位堪比喬幫主的那些大神。


比如2011年去世的Ken Thompson大爺:



再比如C++它爹Bjarne Stroustrup:


甚至喬幫主本人,也有馬失前蹄的時候:



真是一言難盡啊。



雖然一直被嫌棄,格襯依舊是廣大男裝品牌每季度堅持不懈的主打。畢竟從實穿性而言,對於晝夜溫差大的深秋,它的確是一款可穿可脫,可咸可甜,可男可女,可上可下的搭配良方——只不過,看起來有點苦。


最典型代表莫過於TBBT里的格衫狂魔Howard:




他的襯衫基本就沒重樣過,可以召喚出N條神龍出來了。據說還有死忠扒過他穿的每一件格衫,比如以下三件:




相似程度堪比口紅里的臟橘色、吃土色和南瓜色。


令人髮指!


話說老阿姨認識好幾位程序猿小夥伴,都是人品端正,心靈手巧的典範。尤其有一位,在吼娃寫作業方面,端得是一把好手,讓他老婆成為圈中婦女艷羨的不二對象。


不過,婦女們的艷羨僅限於他的當爹屬性,對於其它方面,比如衣著打扮……直接無視——誰讓他才過三十,就自暴自棄義無反顧地投入了格衫的懷抱,還老愛搭配衝鋒衣、雙肩包,黑框眼鏡外加登山鞋。


饒是他有妻有兒,還有一頭不算稀疏的毛髮,已經打敗了90%的同行,但在大部分婦女看來,依舊是個讓人十動然拒的屌絲。



但如果上溯300年甚至上千年,帶格子的衣服,絕對是展現雄性荷爾蒙和貴族氣息的最佳單品。

這就必須講到蘇格蘭的起源。



話說在很久以前,在山的那邊海的那邊有一群凱爾特人,他們四肢發達頭腦簡單,酷愛打仗——據說羅馬人非常看不起他們的好勇鬥狠屬性,輕蔑地管這些人叫「Skots」。誰知這些凱爾特人覺得這一名兒好記,就直接拿來做部落名。


某天,一群Skots趁羅馬人的籬笆沒扎牢,竄到了不列顛島北部並定居下來。住下來後就天天欺負勤勞善良的布列吞原住民,不斷蠶食他們的地盤,沒多久Skots部落極速擴張起來,Scotland(蘇格蘭)之名由此而來。



據說凱爾特人有個習俗,喜歡在往衣服上縫格子,不同部落或地域的格子都不一樣,這個習俗一點不落地被Skots帶入了蘇格蘭。一開始,他們用這種方式區分打(斗)仗(毆)時的敵方、盟友與自己人。


大概從公元五世紀開始,經過N次民族大融合的蘇格蘭人,開始用格子來劃分人的等級。尤其是那些貴族們,衣服上必須有與眾不同的格紋,來凸顯自己的身份地位氣質內涵。


通過梅爾·吉普森主演的電影《勇敢的心》可以略窺一二,裡面的威廉·華萊士正是13世紀末的蘇格蘭民族英雄。當時,正是英皇愛德華一世親征蘇格蘭時期。



其實在我們看來,貧民和貴族之間,格子圖案和布料的差距並不大。


到了公元16世紀,tartan(即「格子呢」)一詞正式成為蘇格蘭的象徵——當時的西方社會,只有蘇格蘭人會如此執著地將千奇百怪的格紋,作為自己氏族或民族的圖騰。


通過大衛-莫瑞的著名油畫作品《卡洛登戰役》,可以想見那些身著各種Tartan裙的蘇格蘭士兵有多彪悍——據說,英國皇帝喬治二世有段時間一看到格子就腦仁兒疼。以至於在1747年8月1日,卡洛登戰役結束,詹姆斯黨叛亂被徹底掃蕩沒多久,他下了一道無比奇葩的聖旨:全民禁止穿格子衣服。



直到爺爺去世22年後的1782年,大孫子喬治三世才允許格子印花重新回到大家的視野里。這一解禁,讓無數腐國民眾對格紋產生了猶如滔滔江水延綿不絕的愛。甚至還有不少貴女們,度身定製了不少格紋禮裙,只為在晚宴上艷壓群芳。



這種對格紋的愛,就如黃河泛濫般一發而不可收。


1815年,倫敦高地協會發起了「官方貴族格子呢」的命名和註冊活動,所有貴族被要求「必須使用氏族格子呢裝扮,以展示他們的貴族身份,並且作為族徽中的一部分」。但是,格子畢竟是從蘇格蘭傳來的「舶來品」,人名下動不動就有好幾款圖案。許多英格蘭貴族則從未擁有過自家的格子呢……


這咋整啊?


造唄!據說一位名叫Alexander Macdonald的男爵,曾寫信到高地協會,要求申請一款「Macdonald Tartan」,還直說自己一點也不在乎這款格紋到底啥樣,只有一個要求——「美」,因為這紋樣將從此成為族徽的一部分。


話說,那些腐國貴族們肯定打死都想不到,自己引以為傲誓死保衛的格紋,會成為如今格衫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並被無數人鄙視。


格紋在腐國大陸上轟轟烈烈地復辟著,還從此傳入了世界各地——比如美帝的西部,比如印度東南的金奈。


前者,讓花花綠綠的格紋襯衫成為了淘金者和牛仔最愛的襯衫圖案,這種無比隨性無比平民的鄉村style,不僅能顯得男性粗曠帥氣,更能藏住各種污垢。


後者,則在19世紀改良了蘇格蘭格紋,在疏鬆的棉織物上,用亮黃、橙紅等鮮艷的植物染料,染上簡單的格紋、條紋和棋盤格紋圖案。由於植物染色會在每次洗滌後的掉色,因而穿久了,會產生一種難以描摹的特殊美感。


這種格紋在1930年代被一位美帝襯衫製造商帶回國,並被命名為「馬德拉斯格紋」(金奈以前被稱為馬德拉斯Madras)。他還想出一句極為絕妙的廣告語:「只要你一洗這種衣服,就會產生奇蹟」。



與此同時,美帝還流行著另一種紅黑相間的「布法羅格子」。比如當時的服裝公司Pendleton,就在1924年推出了一款「布法羅格子」男士格衫,沒多久就賺得盆滿缽滿。其中,尤以伐木工人付錢最為爽快,愛得最為癲狂。


為啥?萬綠叢中幾點紅,那是相當俏啊!



進入1950年代,格衫徹底成為了整個歐美的時尚首選,成為了嬉皮士們的最愛。他們愛極了牛仔褲+格衫,看起來既反資產階級又權威,典型的一無所有。


格紋也徹底成為了一種無處不在的圖案——從西服到外套,從迷你裙到內衣,只要設計師想,它就會出現。


於是,就有了世界最短命樂隊Sex Pistol和西太后這對親密無間的最佳拍檔。


他們無比朋克地穿著西太后設計的各種格服,在泰晤士河邊瘋狂高唱「上帝保佑女王,她不是人類,這裡沒有未來,做夢的英格蘭……」直到警察將他們抓走。


當然,最經典的場面莫過於主唱Johnny Rotten穿著格衫,撕碎了「天佑女王」的旗幟和撒切爾夫人的宣傳畫。



如今的格衫直男,打死也做不出這般不要命的舉動。


1980年代開始,格衫迎來全盛時期——無論是涅槃樂隊的Kurt Cobain、飼養員樂隊或Pearl Jam樂隊,演出常服總是格衫+牛仔褲+Converse帆布鞋。


總之,那個時代最最叛逆的那批青年,必須有一到兩件格衫壓陣才行。


與此同時,世界上最性感最迷人的姑娘們也對格衫趨之若鶩。比如經典喜劇電視劇《正義前鋒》中的女主Catherine Bach,在劇中總是以比基尼+超短褲,外加一件格子襯衫出現。


當然,格紋更多地是質樸屬性——以黛安娜王妃為首的名媛貴女們,恰恰看中了這份返璞歸真感。因而在1980-1990年代,整個時尚圈從上而下地對格紋充滿了友好:




尤其是麥昆的1995年秋冬的「高地強姦」高定系列,旨在致敬200多年前的「禁格歲月」,因而整個系列充滿了典型的蘇格蘭格子呢。



據了解,目前在蘇格蘭、加拿大和美國,都有專門的組織記錄和登記格子花紋。而目前有大約1.4萬種被認可的格子紋,並按照色調被分為「現代」、「古代」、「做舊」、「柔和」四種。



如此看來,從十八世紀到上世紀90年代,格衫一直都是時尚王者,叛逆先鋒,卻偏偏死在了2000年之後,全世界的程序員/理工男/宅男之手……看一眼2005年山田孝之演的《電車男》就秒懂咯:


只能說它價格太親民,搭理太簡單,功能太實用。以至於人人都想穿,人人都能穿——尤其是如今,生活壓力越來越大的中年男紙。西裝太拘束,T恤太隨便,唯有格衫,內搭外穿萬般皆可。


每每穿上一件新格衫時,還能微微會想起頭未禿肚未凸的學生時代:當年的自己,也曾像Cobain那樣組過樂隊,桀驁不馴,曾像木村拓哉那樣長發飄然,青春無敵。


腦中突然冒出一個問題:為何同樣的格衫,十年前的穿著時遠比如今順眼?


格衫本身沒有問題,主要看是誰穿、怎麼穿。因為,並不是每個男人都是小貝。




其實格衫按照格紋來分,一共也就兩大類:馬德拉斯紋和蘇格蘭紋。


馬德拉斯紋


特點:格紋結構和色彩簡單,所以很容易搭配,只要稍微注意下和膚色的匹配度就行。


初級搭配:T恤疊穿


直接套在T或者高領打底衫的外面。


但是,內搭必須乾淨清爽,最好不要有有什麼亂七八糟的廉價logo或印花。是高領打底衫的面料一定要好——最好是薄羊毛衫或純棉衫。


瘦高的男紙可以全敞開,體型偏胖的可以系兩粒扣子,不要全扣了,就像Kellan Lutz那樣:



不適宜人群:


中級搭配:衛衣疊穿


由於馬德拉斯紋非常具有美式的簡潔復古絲帶兒,所以非常適合與圓領衛衣搭配,領子翻不翻都ok,不過如果襯衫是扣領,則最好扣緊了放在裡面。


也可以與寬鬆的套頭薄毛衣搭配,效果和衛衣類似。可以試著將襯衫袖口外翻,並和毛衣袖子一起上翻,增加隨意感。



不適宜人群:身材肥胖,尤其是有明顯啤酒肚的男紙。


高級搭配:針織搭肩


把針織衫或衛衣搭在肩上。這個穿法非常適合如今的季節,不僅能拗造型,而且冷了就能直接穿上,一舉兩得。



不適宜人群:身材不高的男紙。


頂級搭配:衛衣內搭


如果你是一個不按常理出牌的男紙,完全可以反著穿——將襯衫(必須是厚一些,大一些的那種)套在衛衣外面,如果再加一頂棒球帽一雙潮鞋,絕對滿分。


你還可以試著用小格紋襯衫搭配大條紋,說不定會有意外的驚喜。



不適宜人群:身材矮且胖的男紙。


蘇格蘭紋


特點:在於格紋千變萬化,顏色套顏色的繁簡夾雜,看似普通卻不能簡單穿好。尤其是那些寬度超過5公分的格子,一來會讓胖子顯得更胖,二來極難搭配好。


初級搭配:牛仔疊穿


真的是百試不爽的絕佳組合。搭配一條合體而養得不錯的牛仔褲和踢不爛鞋,非常有美式的放蕩不羈感。



不適宜人群:身材矮的男紙。


中級搭配:外搭開衫


一定要跟著格衫的風格和顏色來搭配針織開衫,比如裡面有明顯褐色線面的,外面就配一件同色系的羊毛開衫,比如大毛衣神馬的,肯定比衝鋒衣和帽衫洋氣百倍。



不適宜人群:


高級搭配:疊穿西裝


不要以為格衫只能休閑,正經起來也是很帥的。


特別是小格紋,例如蘇格蘭紋的「變種」素色黑白小格。搭配休閑西裝的感覺非常棒,可咸可甜,裡面還可以加馬甲啥的。不過,襯衫和西服不僅要顏色合適,更要面料和諧,不然會有不倫不類的感覺。




不適宜人群:身材過胖或過瘦都不合適,除非……全套定製



作為一名愛穿格衫的靠譜程序員,請不要追求潮流,萬一你沒追上,畫虎不成反類犬,得不償失。因為潮流這玩意兒不僅要花錢,而且只屬於少數人。千萬不要被什麼國際大牌迷得五迷三道地找不著北,你只是萬千程序員中的一個,不要把過多精力放在上頭。


但是,你必須普通不平庸。



所以還有幾個關於格衫的小細節,必須要寫一下。


一、電腦包


任何程序員的soul mate,肯定首推筆記本電腦。只不過,別再用維氏軍刀或新秀麗之類的雙肩包了。個人推薦比較推薦那些有歲月痕迹的vintage斜挎或手拿包。


或者是乾乾淨淨,類似champion或porters之類的極簡日式帆布包。



以上兩種,都起碼可以用上個一兩年,不過時也不容易壞,省心又省力。


二、鞋


夏天別再穿夾腳涼拖,冬天也別再穿厚重登山鞋了。


將涼拖換成vans之類的帆布鞋,一腳蹬的開車鞋或者帆船鞋也不錯;登山鞋改成踢不爛的駝色沙漠靴、或是鬼冢虎、阿迪、NB的經典復古款。



總之,原因和電腦包類似,好穿耐看又經操。


三、品牌選擇


其實這都是浮雲。


無論是霓虹的優衣庫、muji或Beams,還是美帝的Gap、Ralph Lauren,或是腐國的Paul Smith、 Thomas Pink、Turnbull & Asser……總之,先考慮款式、面料和搭配,最後考慮品牌。



便宜好買的快消品,正當紅的霓虹潮牌,或專為007做襯衫的專業牌,看自己的身板和接受度,你的支付寶會感激你的。


四、頭髮


如果,你的頭頂或腦門漸光,毛髮漸漸稀稀拉拉不忍再浪費你的養料,你也沒有足夠的時間和錢,認真搞個生髮大計。請儘快剃短甚至剃光,再加一頂恰如其分的棒球帽/八角帽/漁夫帽神馬的。


你會覺得,自己整個兒看起來腰板兒倍兒直,神清氣爽。



最後,獻給單身的程序員們。



如果再有什麼聯誼或相親活動,對方姑娘問你職業,千萬別傻呵呵地自貶身價,說自己只是「碼農」——連自己這關都過不了,怎麼讓人家在第一時間和你看對眼呢?


請挺直腰板,微笑著正視姑娘的雙眼,緩緩回答:「Software Designer」。相信我,你一定會引發姑娘旺盛的好奇心。我賭一打格衫,有50%的概率,姑娘會無比羞澀追問你這到底啥意思。這時,你可以略微沉思一下,溫柔地解釋:軟體設計師。


這一瞬間,你會覺得穿著格衫的自己,無比帥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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