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看不起我做的小生意嘛,怎麼離婚了,你反倒來幫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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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我叫王四,大家都這麼叫我,我來了個小店兒,在夜市兒上賣炸串,我自己忙不過來,雇了一個阿姨給我幫忙。我和我前妻結婚4年半,我們倆大半年前離婚的,當時離婚的時候孩子才一歲多,本來該歸她的,但是她不要,直接丟在我家裡。
正好我媽捨不得小孫子,就由我媽帶著了,因為我確實忙不過來。我前妻當時嫌棄我才和我離的婚,現在卻天天在我面前晃,想和我復婚。離婚的時候離的那麼乾脆,現在想復婚?那就沒那麼容易了。畢竟哪個男人都不會在一個女人身上栽兩次跟頭吧,眼睛瞎一次就行了,沒必要非要瞎兩次。
我之前是廠里的工人,後來工廠倒閉,我們就都失業了,一家子等著我養活,所以我不能在家裡什麼都不做啊。我就張羅著開了一個小攤兒,就賣現在很多人喜歡吃的炸串,我弄的很乾凈,所以生意挺不錯的。這個東西沒啥難度,就是累。
剛開始我沒店面,就弄了個三輪車,東西都在車上放著,走到哪把生意做到哪。
周末的時候我生意很好,我就讓我老婆去給我幫忙,反正她也不上班,結果她嫌丟人,說什麼都不去,最後嫌我賺的太少了,和我離婚了。離婚三個多月後,她突然找到我,每天來給我無條件的幫忙,剛開始的時候,我和她說不要,她非要干,後來我就不理她了。過了年我盤了店面,現在天一熱,在外面坐著吃的人多,我媽就會帶著孩子來給我幫忙,我前妻也不慌著看孩子,就在我旁邊,沒話找話的和我說。
我說我的前妻啊,我都說了我不會和你復婚的,你別來了行嗎?每天這樣尬聊,我很煩。當初是你離我而去的,現在想回來,對不起,此路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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