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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土中國》| 費孝通:家族

原標題:《鄉土中國》| 費孝通:家族



我曾在以上兩章中,從群己的關係上討論到社會結構的格局。我也在那章里提出了若干概念,比如「差序格局」和「團體格局」。我知道這些生疏的名詞會引起讀者的麻煩,但是為了要標明一些在已有社會學辭彙里所沒有確當名詞來指稱的概念,我不能不寫下這些新的標記。這些標記並沒有使我完全滿意,而且也有容易引起誤會的地方。譬如有一位朋友看過我那一章的分析之後,曾搖頭說,他不能同意我說中國鄉土社會裡沒有團體。他舉出了家庭、氏族、鄰里、街坊、村落,這些不是團體是什麼?顯然我們用同一名詞指著不同的實體。我為了要把結構不同的兩類「社群」分別出來,所以把團體一詞加以較狹的意義,只指由團體格局中所形成的社群,用以和差序格局中所形成的社群相區別;後者稱之作「社會圈子」,把社群來代替普通所謂團體。社群是一切有組織的人群。在那位朋友所列舉的各種社群中,大體上都屬於我所謂社會圈子的性質。在這裡我可以附帶說明,我並不是說中國鄉土社會中沒有「團體」,一切社群都屬於社會圈子性質,譬如錢會,即是賒,顯然是屬團體格局的;我在這個分析中只想從主要的格局說,在中國鄉土社會中,差序格局和社會圈子的組織是比較的重要。同樣的,在西洋現代社會中差序格局同樣存在的,但比較上不重要罷了。這兩種格局本是社會結構的基本形式,在概念上可以分得清,在事實上常常可以並存的,可以看得到的不過各有偏勝罷了。

在概念上把這兩種格局和兩種組織區別出來並不是多餘的,因為這個區別確可幫助我們對於社會結構上獲得許多更切實的了解,免除種種混淆。在這裡我將接著根據這套概念去看中國鄉土社會中基本社群,「家」的性質。


我想在這裡提出來討論的是我們鄉土社會中的基本社群,這社群普通被稱為「大家庭」的。我在《江村經濟》中把它稱作「擴大了的家庭」Expanded family。這些名詞的主體是「家庭」,在家庭上加一個小或大的形容詞來說明中國和西洋性質上相同的「家庭」形式上的分別。可是我現在看來卻覺得這並不妥當,比較確當的應該稱中國鄉土社會基本社群作「小家族」。


我提出這新名詞來的原因是在想從結構的原則上去說明中西社會裡「家」的區別。我們普通所謂大家庭和小家庭的差別決不是在大小上,不是在這社群所包括的人數上,而是在結構上。一個有十多個孩子的家並不構成「大家庭」的條件,一個只有公婆兒媳四個人的家卻不能稱之為「小家庭」。在數目上說,前者比後者為多,但在結構上說,後者卻比前者複雜,兩者所用的原則不同。


家庭這概念在人類學上有明確的界說:這是個親子所構成的生育社群。親子指它的結構,生育指它的功能。親子是雙系的,兼指父母雙方;子女限於配偶所出生的孩子。這社群的結合是為了子女的生和育。在由個人來擔負孩子生育任務的社會裡,這種社群是不會少的。但是生育的功能,就每個個別的家庭說,是短期的,孩子們長成了也就脫離了他們的父母的撫育,去經營他們自己的生育兒女的事務,一代又一代。家庭這社群因之是暫時性的。從這方面說,家庭這社群和普通的社群不完全一樣。學校、國家這些社群並不是暫時,雖則事實上也不是永久的,但是都不是臨時性的,因為它們所具的功能是長期性的。家庭既以生育為它的功能,在開始時就得準備結束。撫育孩子的目的就在結束撫育。關於這一層意思我在「生育制度」一書中有詳細的討論。

但是在任何文化中,家庭這社群總是賦有生育之外其他的功能。夫婦之間的合作並不因兒女長成而結束。如果家庭不變質,限於親子所構成的社群,在它形成伊始,以及兒女長成之後,有一段期間只是夫婦的結合。夫婦之間固然經營著經濟的,感情的,兩性的合作,但是所經營的事務受著很大的限制,凡是需要較多人合作的事務就得由其他社群來經營了。


在西洋,家庭是團體性的社群,這一點我在上面已經說明有嚴格的團體界限。因為這緣故,這個社群能經營的事務也很少,主要的是生育兒女。可是在中國鄉土社會中,家並沒有嚴格的團體界限,這社群里的分子可以依需要,沿親屬差序向外擴大。構成這個我所謂社圈的分子並不限於親子。但是在結構上擴大的路線卻有限制。中國的家擴大的路線是單系的,就是只包括父系這一方面;除少數例外,家並不能同時包括媳婦和女婿。在父系原則下女婿和結了婚的女兒都是外家人。在父系方面卻可以擴大得很遠,五世同堂的家,可以包括五代之內所有父系方面的親屬。


這種根據單系親屬原則所組成的社群,在人類學中有個專門名稱,叫氏族。我們的家在結構上是一個氏族。但是和普通我們所謂族也不完全相同,因為我們所謂族是由許多家所組成,是一個社群的社群。因之,我在這裡提了這個「小家族」的名詞。小家族和大家族在結構原則上是相同的,不相同是在數量、在大小上。——這是我不願用大家庭,而用小家族的原因。一字的相差,卻說明了這社群的結構性質。


家族在結構上包括家庭,最小的家族也可以等於家庭。因為親屬的結構的基礎是親子關係,父母子的三角。家族是從家庭基礎上推出來的。但是包括在家族中的家庭只是社會圈子中的一輪,不能說它不存在,但也不能說它自成一個獨立的單位,不是一個團體。


形態上的差異,也引起了性質上的變化。家族雖則包括生育的功能,但不限於生育的功能。依人類學上的說法,氏族是一個事業組織,再擴大就可以成為一個部落。氏族和部落賦有政治、經濟、宗教等複雜的功能。我們的家也正是這樣。我的假設是中國鄉土社會採取了差序格局,利用親屬的倫常去組合社群,經營各種事業,使這基本的家,變成氏族性了。一方面我們可以說在中國鄉土社會中,不論政治、經濟、宗教等功能都可以利用家族來擔負,另一方面也可以說,為了要經營這許多事業,家的結構不能限於親子的小組合,必須加以擴大。而且凡是政治、經濟、宗教等事物都需要長期綿續性的,這個基本社群決不能象西洋的家庭一般是臨時的。家必需是綿續的,不因個人的長成而分裂,不因個人的死亡而結束,於是家的性質變成了族。氏族本是長期的,和我們的家一般。我稱我們這種社群作小家族,也表示了這種長期性在內,和家庭的臨時性相對照。

中國的家是一個事業組織,家的大小是依著事業的大小而決定。如果事業小,夫婦兩人的合作已夠應付,這個家也可以小得等於家庭;如果事業大,超過了夫婦兩人所能擔負時,兄弟伯叔全可以集合在一個大家裡。這說明了我們鄉土社會中家的大小變異可以很甚。但不論大小上差別到什麼程度,結構原則上卻是一貫的、單系的差序格局。


以生育社群來擔負其他很多的功能,使這社群中各分子的關係的內容也發生了變化。在西洋家庭團體中,夫婦是主軸,夫婦共同經營生育事務,子女在這團體中是配角,他們長成了就離開這團體。在他們,政治、經濟、宗教等功能有其他團體來擔負,不在家庭的分內。夫婦成為主軸,兩性之間的感情是凝合的力量。兩性感情的發展,使他們的家庭成了獲取生活上安慰的中心。我在《美國人性格》一書中曾用「生活堡壘」一詞去形容它。


在我們的鄉土社會中,家的性質在這方面有著顯著的差別。我們的家既是個綿續性的事業社群,它的主軸是在父子之間,在婆媳之間,是縱的,不是橫的。夫婦成了配軸。配軸雖則和主軸一樣並不是臨時性的,但是這兩軸卻都被事業的需要而排斥了普通的感情。我所謂普通的感情是和紀律相對照的。一切事業都不能脫離效率的考慮。求效率就得講紀律;紀律排斥私情的寬容。在中國的家庭里有家法,在夫婦間得相敬,女子有著三從四德的標準,親子間講究負責和服從。這些都是事業社群里的特色。


不但在大戶人家,書香門第,男女有著閫內閫外的隔離,就是在鄉村裡,夫婦之間感情的淡漠也是日常可見的現象。我在鄉間調查時特別注意過這問題,後來我又因疏散下鄉,和農家住在一所房子里很久,更使我認識了這事實。我所知道的鄉下夫婦大多是「用不著多說話的」,「實在沒有什麼話可說的」。一早起各人忙著各人的事,沒有工夫說閑話。出了門,各做各的。婦人家如果不下田,留在家裡帶孩子。工做完了,男子們也不常留在家裡,男子漢如果守著老婆,沒出息。有事在外,沒事也在外。茶館,煙鋪,甚至街頭巷口,是男子們找感情上安慰的消遣場所。在那些地方,大家有說有笑,熱熱鬧鬧的。回到家,夫婦間合作順利,各人好好的按著應做的事各做各的。做得好,沒事,也沒話;合作得不對勁,鬧一場,動手動腳,說不上親熱。這些觀察使我覺得西洋的家和我們鄉下的家,在感情生活上實在不能並論。鄉下,有說有笑,有情有意的是在同性和同年齡的集團中,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孩子們又在一起,除了工作和生育事務上,性別和年齡組間保持著很大的距離。這決不是偶然的,在我看來,這是把生育之外的許多功能拉入了這社群中去之後所引起的結果。中國人在感情上,尤其是在兩性間的矜持和保留意見,不肯象西洋人一般的在表面上流露,也是在這種社會圜局中養成的性格。



《鄉土中國》| 費孝通:鄉土本色



《鄉土中國》| 費孝通:鄉土本色

從基層上看去,中國社會是鄉土性的。我說中國社會的基層是鄉土性的,那是因為我考慮到從這基層上曾長出一層比較上和鄉土基層不完全相同的社會,而且在近百年來更在東西方接觸邊緣上發生了一種很特殊的社會。這些社會的特性我們暫時不提,將來再說。我們不妨先集中注意那些被稱為土頭土腦的鄉下人。他們才是中國社會的基層。


我們說鄉下人土氣,雖則似乎帶著幾分藐視的意味,但這個土字卻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義是指泥土。鄉下人離不了泥土,因為在鄉下住,種地是最普通的謀生辦法。在我們這片遠東大陸上,可能在很古的時候住過些還不知道種地的原始人,那些人的生活怎樣,對於我們至多只有一些好奇的興趣罷了。以現在的情形來說,這片大陸上最大多數的人是拖泥帶水下田討生活的了。我們不妨縮小一些範圍來看,三條大河的流域已經全是農業區。而且,據說凡是從這個農業老家裡遷移到四圍邊地上去的子弟,也老是很忠實地守著這直接向土裡去討生活的傳統。最近我遇著一位到內蒙旅行回來的美國朋友,他很奇怪的問我:你們中原去的人,到了這最適宜於放牧的草原,依舊鋤地播種,一家家劃著小小的一方地,種植起來;真象是向土裡一鑽,看不到其他利用這片地的方法了。我記得我的老師史祿國先生也告訴過我,遠在西伯利亞,中國人住下了,不管天氣如何,還是要下些種子,試試看能不能種地。——這樣說來,我們的民族確是和泥土分不開的了。從土裡長出過光榮的歷史,自然也會受到土的束縛,現在很有些飛不上天的樣子。  


靠種地謀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貴。城裡人可以用土氣來藐視鄉下人,但是鄉下,「土」是他們的命根。在數量上占著最高地位的神,無疑的是「土地」。「土地」這位最近於人性的神,老夫老妻白首偕老的一對,管著鄉間一切的閑事。他們象徵著可貴的泥土。我初次出國時,我的奶媽偷偷的把一包用紅紙裹著的東西,塞在我箱子底下。後來,她又避了人和我說,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時,可以把紅紙包裹著的東西煮一點湯吃。這是一包灶上的泥土。——我在《一曲難忘》的電影里看到了東歐農業國家的波蘭也有這類似的風俗,使我更領略了「土」在我們這種文化里所佔和所應當占的地位了。


農業和游牧或工業不同,它是直接取資於土地的。游牧的人可以逐水草而居,飄忽無定;做工業的人可以擇地而居,遷移無礙;而種地的人卻搬不動地,長在土裡的莊稼行動不得,侍候莊稼的老農也因之象是半身插入了土裡,土氣是因為不流動而發生的。  


直接靠農業來謀生的人是粘著在土地上的。我遇見過一位在張北一帶研究語言的朋友。我問他說在這一帶的語言中有沒有受蒙古語的影響。他搖了搖頭,不但語言上看不出什麼影響,其他方面也很少。他接著說:「村子裡幾百年來老是這幾個姓,我從墓碑上去重構每家的家譜,清清楚楚的,一直到現在還是那些人。鄉村裡的人口似乎是附著在土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太有變動。」——這結論自然應當加以條件的,但是大體上說,這是鄉土社會的特性之一。我們很可以相信,以農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態,遷移是變態。大旱大水,連年兵亂,可以使一部分農民拋井離鄉;即使象抗戰這樣大事件所引起基層人口的流動,我相信還是微乎其微的。  


當然,我並不是說中國鄉村人口是固定的。這是不可能的,因為人口在增加,一塊地上只要幾代的繁殖,人口就到了飽和點;過剩的人口自得宣洩出外,負起鋤頭去另闢新地。可是老根是不常動的。這些宣洩出外的人,象是從老樹上被風吹出去的種子,找到土地的生存了,又形成一個小小的家族殖民地,找不到土地的也就在各式各樣的運命下被淘汰了,或是「發跡」了。我在廣西靠近瑤山的區域里還看見過這類從老樹上吹出來的種子,拚命在墾地。在雲南,我看見過這類種子所長成的小村落,還不過是兩三代的事;我在那裡也看見過找不著地的那些「孤魂」,以及死了給狗吃的路斃屍體。  


不流動是從人和空間的關係上說的,從人和人在空間的排列關係上說就是孤立和隔膜。孤立和隔膜並不是以個人為單位的,而是以一處住在的集團為單位的。本來,從農業本身來看,許多人群居在一處是無需的。耕種活動里分工的程度很淺,至多在男女間有一些分工,好象女的插秧,男的鋤地等。這種合作與其說是為了增加效率,不如說是因為在某一時間男的忙不過來,家裡人出來幫幫忙罷了。耕種活動中既不向分工專業方面充分發展,農業本身也就沒有聚集許多人住在一起的需要了。我們看見鄉下有大小不同的聚居社區,也可以想到那是出於農業本身以外的原因了。


鄉下最小的社區可以只有一戶人家。夫婦和孩子聚居於一處有著兩性和撫育上的需要。無論在什麼性質的社會裡,除了軍隊、學校這些特殊的團體外,家庭總是最基本的撫育社群。在中國鄉下這種只有一戶人家的小社區是不常見的。在四川的山區種梯田的地方,可能有這類情形,大多的農民是聚村而居。這一點對於我們鄉土社會的性質很有影響。美國的鄉下大多是一戶人家自成一個單位,很少屋沿相接的鄰舍。這是他們早年拓殖時代,人少地多的結果,同時也保持了他們個別負責,獨來獨往的精神。我們中國很少類似的情形。  


中國農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說來有下列幾點:一、每家所耕的面積小,所謂小農經營,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和農場不會距離得過分遠。二、需要水利的地方,他們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來比較方便。三、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衛。四、土地平等繼承的原則下,兄弟分別繼承祖上的遺業,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代一代的積起來,成為相當大的村落。


無論出於什麼原因,中國鄉土社區的單位是村落,從三家村起可以到幾千戶的大村。我在上文所說的孤立、隔膜是以村與村之間的關係而說的。孤立和隔膜並不是絕對的,但是人口的流動率小,社區間的往來也必然疏少。我想我們很可以說,鄉土社會的生活是富於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們活動範圍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區域間接觸少,生活隔離,各自保持著孤立的社會圈子。


鄉土社會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於斯、死於斯的社會。常態的生活是終老是鄉。假如在一個村子裡的人都是這樣的話,在人和人的關係上也就發生了一種特色,每個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著長大的,在孩子眼裡周圍的人也是從小就看慣的。這是一個「熟悉」的社會,沒有陌生人的社會。


在社會學裡,我們常分出兩種不同性質的社會,一種並沒有具體目的,只是因為在一起生長而發生的社會,一種是為了要完成一件任務而結合的社會。用Tonnies的話說:前者是Gemeinschaft,後者是Gesellschaft,用Durkheim的話說:前者是「有機的團結」,後者是「機械的團結」。用我們自己的話說,前者是禮俗社會,後者是法理社會。——我以後還要詳細分析這兩種社會的不同。在這裡我想說明的是生活上被土地所囿住的鄉民,他們平素所接觸的是生而與俱的人物,正象我們的父母兄弟一般,並不是由於我們選擇得來的關係,而是無須選擇,甚至先我而在的一個生活環境。


熟悉是從時間裡、多方面、經常的接觸中所發生的親密的感覺。這感覺是無數次的小磨擦里陶煉出來的結果。這過程是論語第一句里的「習」字。「學」是和陌生的最初接觸,「習」是陶煉,「不亦悅乎」是描寫熟悉之後的親密感覺。在一個熟悉的社會中,我們會得到從心所欲而不逾規矩的自由。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規矩不是法律,規矩是「習」出來的禮俗。從俗即是從心。換一句話說,社會和個人在這裡通了家。


「我們大家是熟人,打個招呼就是了,還用得著多說么?」——這一類的話已經成了我們現代社會的阻礙。現代社會是個陌生人組成的社會,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細,所以得講個明白;還要怕口說無憑,畫個押,簽個字。這樣才發生法律。在鄉土社會中法律是無從發生的。「這不是見外了么?」鄉土社會裡從熟悉得到信任。這信任並非沒有根據的,其實最可靠也沒有了,因為這是規矩。西洋的商人到現在還時常說中國人的信用是天生的,類於神話的故事真多:說是某人接到了大批磁器,還是他祖父在中國時訂的貨,一文不要的交了來,還說著許多不能及早寄出的抱歉話。——鄉土社會的信用並不是對契約的重視,而是發生於對一種行為的規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時的可靠性。


這自是「土氣」的一種特色。因為只有直接有賴於泥土的生活才會象植物一般的在一個地方生下根,從容地去摸熟每個人的生活,象母親對於她的兒女一般。陌生人對於嬰孩的話是無法懂的,但是在做母親的人聽來都清清楚楚,還能聽出沒有用字音表達的意思來。



不但對人,他們對物也是「熟悉」的。一個老農看見螞蟻在搬家了,會忙著去田裡開溝,他熟悉螞蟻搬家的意義。從熟悉里得來的認識是個別的,並不是抽象的普遍原則。在熟悉的環境里生長的人,不需要這種原則,他只要在接觸所及的範圍之內知道從手段到目的間的個別關聯。在鄉土社會中生長的人似乎不太追求這籠罩萬有的真理。我讀論語時,看到孔子在不同人面前說著不同的話來解釋「孝」的意義時,我感覺到這鄉土社會的特性了。孝是什麼?孔子並沒有抽象的加以說明,而是列舉具體的行為,因人而異的答覆了他的學生。最後甚至歸結到心安兩字。做子女的得在日常接觸中去摸熟父母的性格,然後去承他們的歡,做到自己的心安。這說明了鄉土社會中人和人相處的基本辦法。


這種辦法在一個陌生人面前是無法應用的。在我們社會的激速變遷中,從鄉土社會進入現在社會的過程中,我們在鄉土社會中所養成的生活方式處處產生了流弊。陌生人所組成的現代社會是無法用鄉土社會的習俗來應付的。於是,土氣成了罵人的辭彙,「鄉」也不再是衣錦榮歸的去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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