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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江銀行混改進行時:逾兩成股權尋求民資接盤

來源:國際金融報

近日,《國際金融報》記者在北京產權交易所和黑龍江聯合產權交易所上發現,9月底,龍江銀行的四大股東已將合計所持該行16.46億股股份在兩家產權交易所同時掛牌進行轉讓,掛牌截止日期均至10月底。

記者注意到,此次龍江銀行掛牌的股權均為國資持股,其中有高達10億股的股份明確需要受讓方為非國有性質公司。因此,這也被認為是該行引入民資股東進行混改的重要一步。

近四成股權掛牌出讓

9月28日、29日,龍江銀行共計約37.77%的股權被4家股東相繼在黑龍江聯合產權交易所和北京產權交易所進行掛牌轉讓,掛牌股份數量合計高達16.46億股,掛牌截止時間至10月末。這意味著,10月末,龍江銀行近四成股份的股東可能發生變更。

從掛牌信息可以看出,上述4家股權轉讓方均為龍江銀行前十大股東。具體來看,作為黑龍江省財政廳下屬企業的大正投資集團為該行第一大股東,目前持股比例為20.5%;中糧資本投資有限公司(下稱「中糧資本」)作為中糧集團旗下運營管理金融業務的子公司,為該行第二大股東,其持股比例為20%;此外,上海上實(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上實集團」)、上海國際集團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下稱「上海國際」)分別為該行第五、第六大股東,持股比例分別為5.02%和4.25%。

此次轉讓股權,大正投資集團將轉讓所持14.5%的股份,中糧資本將轉讓所持14%的股份,這前兩大股東都將保留6%的持股。而另兩家股東則是轉讓全部持股,也就是說,將退出龍江銀行股東之列。

中糧資本持有的14%股權在北京產權交易所轉讓,約為6.1億股。大正投資集團、上實集團、上海國際這三家所持有的合計約23.77%的股份在黑龍江聯合產權交易所轉讓,共計約10.36億股。兩起交易的掛牌底價分別為35.78億元、21.07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由大正投資集團、上實集團、上海國際三家股東轉讓的股權,在給出的轉讓條件中規定,受讓方須為具有法人資格的非國有性質公司。

此外,其他股東均已放棄對上述兩起股權轉讓交易的優先受讓權,龍江銀行將迎來新股東。

對於此次交易進展如何,《國際金融報》記者致電黑龍江聯合產權交易所該項目的負責人員,對方表示尚不清楚,需等到掛牌截止日後才能知曉。

凈利潤增速暴跌

銀行股權的轉讓、股東的變動是常事,但4大股東同時轉讓同一家銀行近四成持股,掛牌總價高達近57億元,而且第一大股東、第二大股東也可能同時易主,這種轉讓力度較為少見。

目前,龍江銀行業績狀況如何呢?

公開資料顯示,龍江銀行成立於2009年,是在原齊齊哈爾市商業銀行、牡丹江市商業銀行、大慶市商業銀行和七台河市城市信用社基礎上合併重組而設立。截至2017年末,該行總資產為2427.25億元,同比增長1.47%。

記者查閱龍江銀行年報發現,近年來,該行經營業績並不盡如人意。2017年,龍江銀行實現營業收入50.39億元,同比減少4.9億元;實現凈利潤15.96億元,增速從2016年的36.33%大幅下降至2.38%。截至2017年末,龍江銀行不良貸款餘額為15.6億元,同比增長9.24%;不良貸款率為2.22%,同比下降0.27個百分點。

龍江銀行在年報中稱,2017年營業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資金市場變化影響,同業融入與投資業務的凈收入同比大幅下降。記者注意到,2017年該行的利息凈收入為43.26億元,降幅為2.83%;投資收益較上一年減少5.3億元,降幅高達99.81%。

除此之外,龍江銀行還面臨來自資本方面的壓力。根據該行在年報中披露的資本管理目標:資本充足率最低為10.5%,力爭保持11.5%以上,某一時點達到11%時,設為風險預警線。年報中,龍江銀行僅披露了資本充足率這一項指標。截至2016年末,該行資本充足率為10.93%,已在該行設定的風險預警線之下,2017年該行資本充足率雖然提升至11.24%,但仍在風險預警處徘徊。

在IPO方面,龍江銀行也一直未取得進展。東北地區哈爾濱銀行、盛京銀行、錦州銀行早在多年前均已完成H股上市,並先後計劃回歸A股,反觀龍江銀行,其上市仍未有實質性的進展。

龍江銀行掛牌轉讓信息顯示,2018年上半年,該行共實現營業收入23.71億元,實現凈利潤10.29億元,資產總計達2257.64億元。

加速混改求突破

據了解,此次龍江銀行掛牌的股權均為國資持股。其中,大正投資集團的實際控制人為黑龍江省財政廳,中糧資本的實際控制人為國務院國資委,上實集團和上海國際兩位股東的實際控制人均為上海市國資委。

除此之外,該行第三大股東、第四大股東為黑龍江交通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和大慶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分別為黑龍江省交通運輸廳和大慶市國資委。

據悉,2017 年,龍江銀行正在推進引戰增資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此次4大股東同時轉讓股權也印證這一點。在分析人士看來,其中10.36億股股權的轉讓僅針對非國有性質公司,可以看出該行希望藉此次引進新的民營大股東,並由此改變該行國有資本持股比例過高的局面。

如此大規模的股權轉讓、大股東變更是否會影響正常經營?混改後是否有上市計劃?《國際金融報》記者就此多次撥打該銀行電話,但始終無人接聽。

「一般而言,股東頻繁更替肯定不利於企業的穩健經營。」一位不願具名的業內分析人士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大股東有經營決策權,所以一般情況下,大股東變動對整個公司的公司治理、經營決策等重大事項都有影響。

事實上,今年以來,通過阿里司法拍賣平台、地方產權交易所拍賣、轉讓的銀行股權也比比皆是。據記者不完全統計,在淘寶網司法拍賣平台上,僅10月26日,就有山東安丘農商行、河南永城農商行、江蘇江南農商行、中原銀行等25家銀行的股權在拍賣中。

另外,記者在北京產權交易所官網上發現,除去龍江銀行,今年還有6家銀行的股權被掛牌轉讓,分別為成都農商行、大興安嶺農商行、寧夏銀行、崑崙銀行(先後兩次)、廣發銀行、貴州銀行。

對於這一情況,前述業內分析人士表示,原因可能有多種。「可能是個別股東出於自身經營情況需要資金,通過出售股權套取資金,緩解自身經營壓力。也可能是部分中小銀行經營不善,股東不願承擔風險。」該人士稱。

此外,監管因素也不容忽視。今年1月下發的《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對商業銀行股東實行「兩參或一控」,即同一投資人及其關聯方、一致行動人作為主要股東參股商業銀行的數量不得超過2家,或控股商業銀行的數量不得超過1家。因此,有些同時持有多家銀行股權的股東不得不做出「取捨」,出售銀行股權。

在前述龍江銀行其中一起股權轉讓項目中,轉讓條件就明確提示:意向受讓方須通過聯合體的形式參與本項目,聯合體由2家至4家(1家持有8.72億股突破監管20%上限)符合受讓條件的合格投資方自行組成。且交易完成後,受讓方為同一投資人及其關聯方、一致行動人作為主要股東參股商業銀行的數量不得超過2家,或控股商業銀行的數量不得超過1家,即需滿足「兩參一控」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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