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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志怪故事652(荊州女,出耳食錄,文白對照,本文我不理解)

【原文】

明末時,荊州有許氏民,生三子一女。子以射獵為生。女最幼,年十六,嫁北村盧氏子,甚敬其夫家。自舅姑以下,悉得其意,鄉里稱順婦焉。而父母尤絕憐之,諸兄亦各愛此妹。歲時往來,音問甚數。每獵得麇鹿獐兔諸物,或鮮而饋之,或臘而致之,雖一割之甘,未嘗不共。女歸寧父母,歲輒數四。

一日,偕婿來母家,女忽發狂,走入室,閉戶良久,母於隙間窺之。忽一虎突門而出,攫母,嚙殺之。父驚走,虎復攫父,又殺之。其婿在旁,震駭仆地,虎不之顧。時三子方遊獵歸,遇虎於門。虎欲搏三子,咆哮而前。三子正持獵具,因共格虎,得不傷。虎復奔入室,三子追視之,則虎方人立,其皮豁落,乃其妹也。

三子哀號,並其婿執女以詣縣官。女自辯形變則心變,故不識父母,當無罪。令曰:「不然。心者身之宰也,心變故形變,即形變而心不宜變。且真虎殺人亦法所不貸,況女而虎其父母者歟?」進置女於法。

非非子曰:令之言然哉!夫虎,猛者也,亦靈者也。人而虎也,宜不猛而更靈,君子於是知女之處心積慮而後成於虎,不然,何昧於親而辨於婿也?荊人之死於虎歟?荊人之死於女也。而牛哀之變又不足言也,噎!

譯:

明朝末年,荊州有一許姓人家,生有三子一女。三個兒子都以打獵為生。女兒最小,十六歲時,嫁給北村盧家的兒子,對夫家的人都很敬愛。從公婆以下,夫家人都很喜歡她,被一鄉的人贊為「順婦」。而父母對這個小女兒更為疼愛,三位哥哥也都愛這個小妹。四季往來走動,不時看望問候。常將獵獲的麇鹿獐兔等,或趁新鮮送去,或腌制風乾給予,哪怕是一點點好吃的,也要共同分享。女兒回娘家看父母,每年也總有好些回。

有一天,女兒和女婿一道來看父母,女兒忽然發狂,跑進裡屋,關著門待了很久,母親從門縫往裡瞧她。突然間一隻老虎破門而出,撲住母親,並將她咬死。父親嚇得轉身就跑,老虎又撲向父親,將他咬死。其女婿也在一旁,嚇得仆倒在地,老虎竟不理他。此時三兄弟正好打完獵回家,一進門就遇見老虎。老虎又將攻擊三人,咆哮著撲了過去。三人正好有打獵的武器在手,於是一起與老虎格鬥,才沒有被老虎所傷。老虎轉身又跑進裡屋室,三人追上去一看,那老虎像人一樣站立起來,虎皮豁然剝落,竟然是他們的妹妹。

三兄弟嚎啕大哭,與妹夫一起將她扭送到縣裡去見官。女子在堂上自辯,說是身形變成老虎後心也隨著改變,因而不認識父母,應無罪。縣令說:「不是這個道理。心是身的主宰,因為心變才會形變,如果僅僅是形變而心不應該會變。況且真虎殺人也法所不容,更何況是女兒變虎殺了自己的父母呢?」於是將女子法辦了。

非非子說:縣令的話太對了!老虎,既是猛獸,也是有靈性的動物。人若變成老虎,應該不會比老虎更兇猛而應該是更有靈性,有頭腦的人不難從中看出,女子是處心積慮而後變成老虎的,要不然,為何不認識父母卻能分辨出丈夫?荊州人是死於虎嗎?荊州人是死於女兒啊。相比之下「牛哀之變(譯者註:牛哀,春秋魯國人。傳說他病了七日變虎,把去看他的哥哥吃了。典出《淮南子》卷二)」就算不得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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