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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峽兩岸,金庸小說是如何解禁的?

圖:金庸

楊津濤/文

所謂「有華人的地方,就有金庸小說」,如今早已實現。然而幾十年前,金庸埋頭創作武俠小說的時候,他的書在海峽兩岸,竟都在禁書之列。

金庸小說是如何在兩岸一步步解禁的?

曾被台灣「暴風專案」查禁

自1955年發表《書劍恩仇錄》,到1972年封筆,金庸共發表武俠小說15部。當這些小說在香港、澳門、新加坡廣為流傳的時候,台灣卻在大力查禁。

金庸小說最初進入台灣,是在1957年,當時有書商盜印了《書劍恩仇錄》《碧血劍》《射鵰英雄傳》三書,深受讀者喜歡。

豈料,台灣方面於1959年12月啟動「暴風專案」,先後查禁了404種武俠小說。在台灣方面看來,從香港傳來的金庸小說等,不少包含「統戰」內容——

「顛倒歷史,混淆是非,其毒素之深,影響社會心理,危害社會安全至大。」

比如,《碧血劍》即被認為「歌頌李自成」,迎合大陸意識形態。

圖:在「暴風專案」中被查禁的部分武俠小說(見於林保淳《解構金庸》)

香港《大公報》為此發表《怪哉!蔣集團怕武俠小說》,說:

「……一些比較好的武俠小說中,多帶一點』愛國思想』,而這種思想便正是讀者所歡迎,而台灣當局認為』毒素』了。在所有的武俠小說中,都是貪官污吏,或為非作惡,或投靠異族之輩,才會怕俠士的,而今台灣當局竟然也怕武俠,不怕被人拿作話柄么?」

為躲避審查,台灣書商將金庸小說「改頭換面」。比如《射鵰英雄傳》改為《萍蹤俠影錄》;《書劍恩仇錄》改為《劍客書生》;《笑傲江湖》改為《一劍光寒四十州》;《鹿鼎記》改為《小白龍》等,署名則變為「綠文」「司馬翎」「古龍」等。

後來金庸小說在台灣解禁,主要得益於兩件事,一是1973年金庸以《明報》創始人身份訪台,受到台灣高層禮遇;二是台灣出版人沈登恩的多方遊說。

沈登恩回憶,1976年前後:

「台灣政治氣候日漸開明,我認為時機到來,誠懇地向當局說明,坦陳解禁金庸小說的必要,全力爭取金庸作品合法出版的地位,經過不斷的交涉,終於在一九七九年九月初有了結果,新聞局給了我一份公文,認為金庸的小說』尚未發現不妥之處』,同意遠景在台灣出版。從此開始了《金庸作品集》的出版和報紙的連載。」

圖:為迴避「射鵰」二字,遠景版中的《射鵰英雄傳》被改名為《大漠英雄傳》

從此,台灣有了金庸授權的正版小說,但金庸小說的波折命運並未就此結束。由其小說改編的電視劇《射鵰英雄傳》,被台灣方面封殺,理由是這個名字和毛澤東《沁園春·雪》中的「成吉思汗,只識彎弓射大雕」一句相近。

針對這種荒謬聯想,金庸專門寫文章,旁徵博引司馬遷、王維、溫庭筠等人使用「射鵰」的句子,說:

「毛澤東的詞中其實沒有『射鵰』兩字連用,只有一句『只識彎弓射大雕』。中國文字人人都有權用,不能因為毛澤東寫過用過,就此獨佔.別人就不能再用。」

此一小插曲後,金庸小說在台灣的傳播終於再無阻礙。

江湖與廟堂的雙重認可

在上世紀50年代,大陸全面禁絕武俠小說,直至70年代末,才重印了《三俠五義》等公案小說。與此同時,金庸小說也開始半公開地流入大陸,並被一些大陸出版社盜印。

金庸小說初進大陸,即備受歡迎,如學者王學泰回憶的那樣:

「這種光怪陸離的作品,已經久違了,一下子便點燃了人們的閱讀熱情。」

1982年4月,國家出版局出台了包括武俠小說在內的嚴厲的限制政策:

「鑒於近年來俠義、言情、公案等舊小說的出版已經太多,自文到之日起不許繼續出版。所有正在印製的這類小說一律停印,已印好的暫行封存,聽候處理。」「這類小說的縮寫本,根據這類小說改編的連環畫,以及從港、澳、台引進的所謂新武俠小說、言情小說等,也照上述規定執行。

金庸的武俠小說,是「從港、澳、台引進的所謂新武俠小說」的代表。但金庸於1981年、1984年兩次訪問北京,較之於其他港台武俠作家,他的小說實際上處於一種半解禁狀態。

1985年,天津的百花文藝出版社率先獲得授權,出版了大陸第一部正版金庸小說——《書劍恩仇錄》。同時,金庸小說被數十家大陸出版社盜印,僅《射鵰英雄傳》就至少有7個版本。

圖:百花文藝出版社1985年的《書劍恩仇錄》

學者沈奇在《武俠中的詩意》中,曾回憶自己讀了百花文藝版的《書劍恩仇錄》後:

「便著了魔似的隨時隨地打聽借來金庸的書讀,儘管那時讀到的金庸的書大多是盜版,錯誤百出,也讀得如痴如迷。」

官方統計顯示,「1985年上半年,新武俠小說、舊小說出版量高達四千多萬冊。」

這種熱潮,引起了文化出版部門的關注。同年6月,文化部下達通知,重申新武俠小說的出版必須嚴厲控制:「未經批准的在制品,一律停排、停印、停裝;已成書發往書店但尚未發行者一律封存。」「未經批准、擅自出版或在批准印數之外擅自追加印數的,以及非出版單位濫編濫印這類圖書的,都要實行經濟制裁。」同年11月底,在「全國出版社總編輯會議」上,宣布了一份新的禁令:「新武俠小說,根據新武俠小說、古舊小說改編的連環畫,近兩、三年內不再批准出版。」

圖:80年代出版的部分盜版金庸小說(見於劉樹娟《20世紀80年代中國對金庸小說的接受研究》)

禁令迅速貫徹了下去。比如,在北京新華書店:

「基本停進新武俠小說,對已經到貨的,一律不在門市部陳列,不批發。全年,有五十多個出版單位或非出版單位(含外地的發行公司),以最優惠的發貨折扣要求北京市、區書店訂這類書,均遭拒絕。」

再如,在安徽新華書店:

「發現一些雜誌社、發行公司向本省書店濫發新武俠小說的征訂單,立即向全省書店打招呼,不予發行。」

上世紀80年代對以金庸為代表的新武俠小說的出版限制,一方面是認為它們內容上有宣揚迷信、情節離奇、引導讀者逃避現實、人物形象單薄且雷同等問題;另一方面則是出於對當時中國「實際情況」的考慮:

「1、我國紙張資源奇缺……在這種情況下, 過多地出版新武俠小說, 勢必影響其他方面優秀圖書的出版。」

「2、讀者用於閱讀書籍的購買力是一個相對穩定的量, 買了這本, 就不買那本。對迷戀新武俠小說的讀者來說,必是棄好書於不顧,將錢用於購買武俠小說上, 長此以往, 將會殃及到整個民族的文化素質。」

改變金庸小說在大陸尷尬處境的關鍵人物是沈昌文。他通過羅孚,在1991年成功使金庸和三聯書店出版社簽訂了10年版權合同。

圖:三聯書店版的《金庸作品集》

沈昌文後來說起自己讓金庸小說過審的秘訣:

「那麼,用什麼來統戰呢?我們又想出一個詞:『文化』。後來把這詞擴而大之,廣泛使用。……出金庸的武俠小說,也強調它的文化性格和文化意義,儘管那時查禁武俠小說甚嚴,我們的方案還是被批准了。」

原本被視為低俗的武俠小說,被如此這般一聯繫,自然就變得「高大上」了。

1992年8月8日,是武俠小說在大陸的命運轉折點。該日,新聞出版署下發文件,將「古舊小說專題審批權」、「新武俠小說的專題審批權」下放,出版社「可按一般選題管理程序安排出版」。自此,武俠小說不再屬於特別管控對象。之所以突然作出如此大的改變,按文件的說法,是「為貫徹鄧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談話精神,深化出版改革,簡政放權」。

1994年,36冊的三聯版《金庸作品集》問世。

2004年,《天龍八部》的部分章節入選高中《語文讀本》,標誌著金庸小說的價值,得到了廟堂與江湖的共同認可。

注釋

(香港)冷夏:《文壇俠聖:金庸傳》,廣東人民出版社年,第105頁。

林保淳:《解構金庸》,中國致公出版社2008年,第8—14頁。

沈登恩:《我與金庸小說》,三毛等,翁靈文等著《金庸茶館3》,中國友誼出版公司 1998年,第146—148頁。

彭華、趙敬立:《揮戈魯陽:金庸傳》,江蘇文藝出版社2001年,第212頁。

劉樹娟:《20世紀80年代中國對金庸小說的接受研究》,西南大學2013年。

王學泰:《書話文存:坎坷半生唯嗜書》,商務印書館2011年,第22頁。

嚴琳主編:《我的讀書故事》,陝西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139、140頁。

鄭士德:《1985年圖書發行工作概況》,中國出版工作者協會編《中國出版年鑒1986》,商務印書館1986年,第115頁。

周遠:《關於新武俠小說出版之管見》,《中國圖書評論》1988年第4期。

沈昌文:《八十溯往》,海豚出版社2011年,第5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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