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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為救落水兒童犧牲,20年後被救人判處死刑,死前有一請求

在新中國成立之前,我們國家因為革命事業奉獻出自己的生命的英雄們有很多,他們這些人當中年齡最小的只有八歲,在新中國成立之後,國內再也沒有戰爭,想要參軍報國也需要到一定的年齡,所以,即使是想當一個英雄,也必須要夠年齡才行。這樣烈士的年齡也就一起被限制了。但是在建國之後,也存在年齡很小的女烈士,她犧牲的時候只有十五歲,那麼她到底是誰呢?

這個人就是池越忠,她在六十年代出生於山西太原,在一九八三年,一場意外把她的寶貴生命給奪走了,在那年她只有十五歲,他是建國之後犧牲的年齡最小的女烈士。在那年的冬天,迎澤公園和往常一樣有很多的遊客,但是在一個很不起眼的地方發生了意外,四個小學生踏上了水面,他們在湖上用腳踩踏著湖面,想抓幾條魚,但是那個地方的冰面很厚所以並沒有裂開,也正是因為這樣他們又跑到了離岸邊有三四米遠的地方,但是誰都沒想到的是,就在這個時候冰面突然就裂開了,有一個小朋友走在了最前面,他最先掉了下去,在他身後的個小朋友看到他掉了下去就想著去拉他,結果也跟著掉了下去。

他們兩個人在水裡拚命的喊著救命,這個時候就在旁邊的池越忠發現了這個情況,她趕緊小心翼翼的靠近著兩個小朋友,想要把他們兩個拉出來,但是當時的冰面非常薄,根本承受不住她的重量,所以池越忠也一起掉進了水裡。但是在這個時候她並沒有慌張,而是在儘力的安慰他們兩個小朋友,兩個小朋友也終於沒有再慌張,都安靜了下來。

這個時候在公園遊玩的旅客們自發組成了一支營救的隊伍,公園的綠化隊的隊長王志勝急忙下水救人,他先是把兩個小朋友給救了上來,然後又緊接著下水三次才把人成功給救了出來。那兩個小學生因為救援比較及時所以並沒有什麼事,但是因為池越忠在水裡呆的時間太久,後來經過了十四個小時的搶救依然沒有能夠挽回她的生命。後來經過報道,她的事迹感動了許多的人,被追評為了烈士,那個公園裡面也給她立了一座碑像。

後來隨著時間的流逝,她也逐漸消失在人們的視野當中,在20年之後,一樁刑事案件又把當年的事情給扯了出來,這個案件的嫌疑人就是當年被救的那個小男孩,原來是經過當年的事件之後,他的父母過度寵愛他,導致他走上了不歸路,2002年因為情節惡劣被判處了死刑。臨死之前他還讓父母給池越忠的碑前放了一個花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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