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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妓鞋行酒」真的是拿鞋子當酒杯?

原標題:「妓鞋行酒」真的是拿鞋子當酒杯?


李大嘴 大嘴讀史


有不少大名士、好詩文都和青樓脫不開干係,貌似美色當前、酒精上頭,就能文思如泉湧。

在青樓喝酒,也要出花樣,做做小遊戲,行行酒令,都是司空見慣的,最重口味的要算「妓鞋行酒」。


很多人覺得「妓鞋行酒」就是脫下陪酒妓女的鞋子,倒滿酒,拿鞋子當酒杯,然後傳飲。


這畫面太污了,不忍直視,無法評論。


所謂的「妓鞋行酒」真的是這樣嗎?


清朝方絢的《貫月查》一書中專門講述了「妓鞋行酒」這個怪俗。


據說,「妓鞋行酒」起於宋代,明代盛行,清代繼之。


正規的「妓鞋行酒」分為兩種。


第一種類似於「投壺」,行酒時,脫下陪酒妓女腳上的一對小鞋,在一隻小鞋內放一杯酒,另一隻小鞋放在盤子里,然後大家依次用蓮子、赤豆、松子之類的小東西向空置的鞋子里投擲,輸了的人喝掉另一隻小鞋裡的那杯酒。

第二種類似於「擊鼓傳花」加「報數」,傳遞妓女的小鞋,同時從初一數到三十,根據數字的不同,小鞋的形態不同,要麼口向下、要麼底朝天,要麼捏住鞋尖、要麼托住鞋底,要麼平舉、要麼高舉……誰做錯了就要罰酒。


有一首詩專門說的是第二種「妓鞋行酒」——


雙日高聲單日默,初三擎尖似新月。底翻初八報上弦,望日舉杯向外側。


平舉鞋杯二十三,三十復杯照初一。報差時日又重行,罰乃參差與橫執。


雖然也不那麼正經,但至少比拿鞋子當酒杯要文雅得多。

有人說,元朝末年的大才子楊維楨是拿妓鞋當酒杯的第一人。



這種說法的證據是元末明初陶宗儀的《輟耕錄》里說,楊維楨「耽好聲色,每於筵間見歌兒舞女有纏足纖小者,則脫其鞋,盞以行酒,謂之金蓮杯。」


但「盞以行酒」不是這麼解釋的,楊維楨的做法應該是把酒杯放在小鞋裡,把小鞋當成了杯托。

相比正規的玩法,楊維楨的口味明顯更重了一些,但杯托和酒杯還是有距離的。


明朝小說《金瓶梅》中,楊維楨這種「妓鞋行酒」的法子有了一個新名字,叫做「吃鞋杯耍子」。


西門慶興緻來時,脫下潘金蓮的一隻繡花鞋,「擎在手裡,放一個酒杯在內,吃鞋杯耍子」。 



「吃鞋杯耍子」是明朝士大夫階層相當風靡的一種玩法。


明清時期,景德鎮甚至專門出產過青花小腳鞋杯,既滿足了惡趣味,又沒有直接拿鞋子當杯子那麼噁心。



真正拿鞋子當酒杯的,不能說絕對沒有,但肯定是極少數。


古人已經很污了,再以訛傳訛,那就污得沒有底線了,所謂「沒有最污,只有更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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