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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戰時期「近衛聲明」的來龍去脈

原標題:抗戰時期「近衛聲明」的來龍去脈


80年前的今天,1938年11月3日,近衛發表第二次聲明稱:如國民政府「堅持抗日容共政策,則帝國決不收兵,一直打到它崩潰為止」。


1937年12月,日軍佔據南京。1938年1月,日本政府發布聲明稱「今後不以國民政府為對手」,此為「第一次近衛聲明」;日軍攻下廣州和武漢後,日本政府發布「建設東亞新秩序」的聲明,此為「第二次近衛聲明」;待到汪精衛逃出戰時首都重慶後,首相近衛文麿公布了日本對華要求的概要,此為「第三次近衛聲明」。這是侵華戰爭時期日本檔案中的歸類和稱呼。國內學術界尚未對這三次近衛聲明的來龍去脈做出完整的論述,本文擬做一嘗試。


一、第一次近衛聲明發表的背景及經過

1937年「七·七」事變後,從日本的原有意圖看,日本軍隊的侵華戰略是想進攻和佔領華北後,繼而攻下上海,迫使國民政府停戰談判,結果未達目的。於是日軍被迫西進,迫近南京,企圖逼降。而國民政府亦想為後續抗戰爭取時間,遂有以德國為中介,德國駐華大使陶德曼調停中日戰爭一節。待到南京既陷,國民政府仍未接受日方條件,日本政府非常焦急,以國民政府片面遷延、毫無誠意為由,於1938年1月11日決定終止陶德曼調停。當時日本政府判斷中國將選擇長期抗戰的道路,遂在同日舉行的御前會議決定中,做有「和」、「戰」兩手準備。



(1)如果國民政府不來求和,今後將不以國民政府為對手,而將另外扶持「期待事變解決的新興政權」,並與其協定調整邦交;至於現任中央政府,則將其消滅,或收容到「新興中央政權」的麾下。


(2)如果國民政府求和,就要求其放棄抗日,並同日本共同防共,經濟上實行聯合;具體來說,就是要求國民政府承認「滿洲國」,共同防共(反蘇),允許日軍在內蒙、華北、華中駐軍,上海共治等苛刻條件。基於御前會議的決定,1月16日,日本政府發表聲明,宣稱「今後不以國民政府為對手,期待足以與帝國真心提攜的新興支那政權的成立與發展,然後與之調整兩國邦交」。此即第一次近衛聲明,日方藉此主動結束了陶德曼調停。


此聲明一經發表,人人皆謂日本政府關上了和談的大門,外界並不知曉日本政府在內部的御前會議決定中,仍然為和談留了後門。值得注意的是,該聲明發表後的第三天即1月18日,日本政府又發表一道補充聲明,聲稱「所謂『今後不以國民政府為對手』,較之否認該政府更為強硬」。可見陶德曼調停失敗對日本以戰迫和的侵華戰略打擊很大。


陶德曼調停的失敗之所以對日本政府打擊很大,是因為陶德曼調停一失敗,日本侵華戰爭便立刻顯出了長期化的趨勢來,日本在對戰爭節奏的把握上已陷於嚴重的被動局面。擺在日本政府面前的只有三條路:


(1)或消滅部分中國軍隊,逼蔣談判;


(2)或消滅中國軍隊的全部或大部分主力,使國民政府滅亡;


(3)或另外樹立一個新的親日中央政府代表中國來同日本談判,同時與國民政府軍隊作戰以消耗對方,最終消滅國民政府。這就是第一次近衛聲明發表的背景。御前會議決定和第一次近衛聲明顯示,日本選擇的正是第三條道路。


為了分裂重慶政權,「另立中央」的政治謀略通過第一次近衛聲明亮了出來。不過,這個新的「中央政府」究竟設在何處,在此階段日本尚無定論。但扶持區域政權發展壯大無疑是必須先行的,所以在發表第一次近衛聲明的當日,日本政府即做出決定,華北政權即「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所轄地區應該「成為實現日滿支提攜共榮的基礎」。

第一次近衛聲明表明,日本政府將採取軍、政謀略雙管齊下的方針,軍事上要消滅國民政府軍隊的主力,政治上要瓦解國民政府。


二、第二次近衛聲明發表的經過與主要內容


在軍事上,佔據南京之後,為了將華北地區同華東地區聯合起來以壓迫國民政府,日本遂要爭奪戰略要地徐州。1938年1月下旬開始,徐州戰役展開。面對敵人的強大攻勢,蔣介石於1938年2月7日發表《抗戰必勝的條件與要素》,表明了「用空間換取時間」的戰略方針。


徐州戰役期間,中日兩國同時做好了長期對抗的準備;在國際上,德國放棄援華,美蘇則聲援中國。希特勒於2月20日在國會宣布,將要承認「滿洲國」、放棄援華政策。3月13日,德國吞併奧地利。從戰略態勢來看,對於德意日反共同盟之一的日本來說,德國接下來不管是西進還是東進,都將是利好。


3月17日,美國國務卿哈魯(一譯赫爾)在演說中談及美國的遠東政策時,稱「(美國的)孤立政策不是安全的保障,反而是一個給我們招來不安全的東西」,對中國表達了聲援之意。


4月1日,日本公布《國家總動員法》,同日國民政府也通過了《抗戰救國綱領》,中日兩國應對戰事長期化的準備態勢明朗起來。隨之,蘇聯方面也於4月5日懇請英國援華,說:「中國之所以在戰鬥,實在是為了世界的和平與正義,這簡直就是為了中國以外的各國的利益,因此英美及其他各國終究必須援助中國。」


在政治上,為了瓦解國民政府,日本一面繼續樹立傀儡地方政權,一面基於御前會議的決定(誘降自是題中之義),著手策劃建立新的親日的中國中央政府。3月27日,當徐州戰役正激烈時,日本在南京樹立起了華中地區的又一個傀儡政權———「中華民國維新政府」。



1940年3月30日,偽國民政府建立,汪精衛發表講話


進入4月中旬,徐州戰場的天平明顯向日本傾斜,華北和華中實現連接指日可待,日本政府遂於4月16日決定「以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為(未來的)中央政府」;大致從中國守軍於5月19日主動放棄徐州以後,日本政府的「無所任大使」谷正之便秘密與汪精衛接觸,以日方願意以汪精衛代替蔣介石掌權為誘餌,展開分裂國民政府的活動。6月12日,日軍攻佔安慶,武漢戰役拉開序幕。

6月16日,汪精衛「派交通部次長彭學沛往見義大利駐漢口參事官,答覆谷正之之提議:


(一)在目前形勢下,不可能代替蔣介石掌握政權;


(二)目前蔣介石不可能下野;


(三)蔣介石將來的政策是穩健的,這一點可以保證;


(四)漢口如果淪陷,中國恐怕會陷入混亂,日本如此使中國混亂,不如使中國統一。」


筆者認為,這四點回答中,第一、二、四點回答都表明了願意代替蔣介石掌權的意思。得到這個答覆後,6月23日,日本政府對外宣稱,要「確立官民一體的長期持久的戰時體制」,做出不懼持久戰的姿態;但是次日,日本政府即在內部做出了以下決定:要集中國力,爭取在年內達到戰爭目的,為此甚至準備「有條件地接受」第三國的調停。



汪精衛 蔣介石


7月3日,汪精衛瞞著蔣介石,委派外交部亞洲司司長高宗武秘密赴日,打探日本政府的真意。日本檔案顯示,在高宗武赴日的次日即7月4日,日本政府就決定了指導樹立「新支那中央政府」的原則和方法。7月8日,日本政府又決定,如果在要衝重鎮被佔據後中國政府仍不屈服,那麼日本今後「更主要的是通過政治與謀略的進行,以謀求支那現任中央政府的潰滅」。7月12日,日本政府進而決定,「起用支那一流人物,使支那現任中央政府及支那民眾的抗戰意識弱化,同時釀就成立鞏固的新興政府的氣運。」7月15日,日本政府最終決定,「漢口陷落後蔣政權如不分裂或改組,則以既成政權成立新的中央政府」。


由此可知:

(1)在日本軍隊繼續向西進攻並佔據武漢和南下攻佔廣州後,日本的對華方針將由軍事進攻為主,變成政治謀略為主;


(2)儘管此時日本政府的文件里並未明確「支那一流人物」就一定是汪精衛,但通常認為,高宗武訪日得出的最終結論,是日本政府願意以汪精衛為核心組織中國的傀儡新中央政府;


(3)前述的在華北地區建立「以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為中央政府」的決定已經取消。


樹立傀儡中央政府的輪廓繪就以後,日本政府立即著手制訂核心文件,即新的日華關係調整綱要,這是為將來同「新支那中央政府」談判而準備的。7月30日,日本政府拿出了《日支新關係調整要綱》的第一稿。8月1日,第二稿出爐。


兩稿在對華要求的主要事項方面沒有改變,但第二稿的對華要求在行文上更為明確,內容更為苛刻,體現在:


(1)在共同防衛的地區設定上,把第一稿中的「北支及上海地區」,改為「北支、蒙疆及揚子江流域」;


(2)在駐軍費用上,第一稿要求「中方政府協助減輕日本駐軍費用的負擔」,但第二稿則明確規定「中方政府負有減輕日軍駐紮費用的義務」;


(3)在資源的開發範圍上,第一稿沒有提及蒙疆的資源開發和利用,第二稿增加了此項。雖然第二稿後來也歷經多次修改(參見後述),但皆以此為基礎而進行,可見汪精衛集團將


要付出的代價之沉重,他們是以民族和國家的利益來做犧牲的。


至此,日本在佔據武漢和廣東之後該怎麼走的問題,已經有了大致的解決方案。8月10日,日本陸軍參謀本部也做出決定,通過武漢戰役和廣東戰役,「由此抓住結束戰爭的時機」。只是,在該決定中,已經沒有了前述日本政府文件里的「第三國調停」之類的字眼。9月9日,日本五相會議決定在樹立中國傀儡中央政府之前,成立一個過渡性質的聯合委員會。9月22日,「中華民國政府聯合委員會」成立。進入10月,武漢、廣東戰局大勢已定:10月21日,廣州失守,10月25日,武漢失守。至此,日方階段性的作戰目標已順利實現。


近衛文磨


軍事上的勝利,加上汪精衛集團的暗通,使得此時的日本政府對收拾戰局多少有些底氣了。因此,當11月1日英國駐日大使庫勒基(一譯克萊其)向近衛首相提出調停條件時,後者以勝利者傲慢的口吻,輕鬆地就把來訪者打發走了。次日,日本政府更是聲明終止同國聯的所有合作關係。第三日即11月3日,日本政府就發表了第二次近衛聲明。


佔據武漢和廣州之後發布的第二次近衛聲明,因其核心內容是提出了「建設東亞新秩序」的構想,故也稱「東亞新秩序聲明」。由於軍事上的新勝利,加上暗自已有「新支那中央政府」的規劃,所以聲明一開始就聲稱「國民政府業已淪為一地方政權而已」,接著宣稱:「帝國之冀求,在於確保東亞永久安定的新秩序之建設。此次征伐之終極目的亦在於此」。


之後聲明就「建設東亞新秩序」的途徑、目的以及對中國的期望提出了如下構想:「此新秩序之建設,在於日滿支三國之相互聯合,以政治、經濟、文化等各領域結成互助連環關係為主幹,期待在東亞確立國際正義,達成共同防共,創造新文化並實現經濟聯合。是為安定東亞並貢獻於世界前進運勢之所在。帝國所望於支那者,在於支那亦來分擔此東亞新秩序建設之任務。」


聲明緊接著宣稱:「雖為國民政府,若能一擲從前之指導政策,並改變人員構成,舉新生之實以參與新秩序之建設,則我方斷無拒絕之理」。這是「宣布廢止不以國民政府為對手及必須建立偽政權之政策,聲明可以國民政府為對手,但須蔣下野」。換言之,前述谷正之秘密通汪時所言要蔣介石下台一事,現在轉為公開宣布了,公開挑撥離間國民政府內部的關係。在當時的客觀形勢下,蔣是不可能下台的,這一點連汪自己也承認,但日本政府既出此言,那麼假設中的蔣下台之後由誰掌權,無疑對汪精衛具有莫大的誘惑力。


以上是第二次近衛聲明的主要內容。其實「東亞新秩序」這一說法,近衛首相在日軍進攻南京前夕對偽滿洲國總理張景惠曾經提過,當時的用意是要偽滿洲國幫助日本看好北方大門,防止蘇聯出兵支援中國。現在則是在廣州、武漢既陷和汪精衛集團暗通日本這一大背景下講的,其意圖有三:首先是引誘國民政府來談判;其次是繼續引誘汪精衛之類的人物最終脫離出來,瓦解國民政府;三是警告有關的第三國不要打擾日本在華的行動。第三個意圖,其實也正暴露了日本的軟肋,因為「後武漢戰役時期」國際時局會有怎樣的變數,正是日本的擔憂之所在。


三、第三次近衛聲明發表的經過與主要內容


「新秩序聲明」發表之後,日本政府繼續引誘汪精衛。首先,日本政府試探性地對汪精衛集團釋放了日方的原則要求。11月9日,日本政府議決了調整「日支新關係」的六項原則。這份為11月12日開始的上海重光堂談判而專門制定的簡短文件,首次寫入了「以建設東亞新秩序為共同目標」和「日德意協定精神」的字眼,不僅表露了日本政府對「後武漢戰役時期」的國際時局所抱有的期望,也對汪精衛做出了明確提示。不用說,談判中汪精衛集團全盤接受了這六項原則,重光堂談判表明汪精衛集團真正上鉤了。


然而日汪簽訂的協議,從本質上來說,在日方只是試探性的,在汪方也只是意向性的,因為談判雙方之一的汪精衛集團並不代表一個實體政府。因此,就在重光堂談判結束的次日即11月21日,日本陸、海、外、藏四省立即著手對前述的《新日支關係調整要綱》做出修改,此為第五次修改。修改後的草案內容,比重光堂談判中未經簽字的秘密約定事項更為具體,對華要求的領域也更為廣泛了。11月25日,五相會議議定第六稿。11月28日,五相會議議決《日支新關係調整方針》,並決定交由天皇「聖裁」,是為第七稿。


該稿顯示,在諸多要求中,負擔日軍駐華軍費以及賠償日方戰爭損失這兩條仍然存在,另外新增的要求有三:日本對揚子江航行的控制權、對中國沿海要地的控制權和對華南地區特定島嶼的控制權。第七稿對華要求之苛刻,不言而喻。11月30日,第七稿在御前會議上通過。至此,以政治謀略瓦解國民政府的準備大體已經妥當,就只等汪精衛等人逃出重慶了。12月2日,日本大本營的命令寫道:「大本營的意圖在於確保佔領地區,促使其安定,以堅強的長期圍攻的陣勢,努力撲滅抗日的殘餘勢力。」此命令標誌著日本軍方也最終確認了相持階段的到來。


當時國際各方力量也迅速分化組合。蘇聯拒絕承認偽滿洲國的聲明發表六天後,12月4日波蘭承認偽滿洲國,與德國站在了一邊。12月15日,美中對口貸款協議簽署,美國向國民政府提供價值2500萬美元的借款。12月16日,日本內閣設興亞院,負責處理除軍事和治安之外的一切對華事務。12月18日,根據事先同日方的約定,汪精衛覓機逃出了重慶,日本對汪精衛的誘降謀略最終成功。為了吸引更多的中國軍政界要人脫離國民政府,12月22日,近衛首相發表聲明,此即第三次近衛聲明。


第三次近衛聲明的核心是:「日滿支三國以建設東亞新秩序為共同目的而結合,打算相互取得善鄰友好、共同防共、經濟提攜(筆者註:「提攜」為「聯合」之意)的成果。」這就是所謂的「近衛三原則」。儘管對「善鄰友好」、「共同防共」、「經濟提攜」三原則的闡述佔據了該聲明的主要篇幅,但是客觀地說,這些篇幅所講的仍然只是一些原則,而不是具體的談判條件,因此,不管較之於陶德曼調停時日方向中方提出的談判內容而言,還是較之於重光堂談判時日方向汪方提出的談判內容而言,第三次近衛聲明所提的原則都無甚新意。


不僅如此,在陶德曼調停中,日方在分批釋放談判條件時,在數量上,後來釋放的條件總要比先前釋放的條件更多,在內容上,後來釋放的條件也更苛刻。同樣,如前所述,日本背地裡給汪精衛挂帥的傀儡政府準備好的條件,也是超過雙方簽過字的重光堂協議的。此時的日本,已經佔據著中國的領土,分裂了中國的主權,而且已經決定變相要求戰爭賠償,卻在本次聲明中自詡「日本求諸支那的,既非區區領土,又非戰費賠償」,實在是掩耳盜鈴之辭。事實上,該聲明沒能夠把何應欽等國民政府的其他重量級人物吸引出來,近衛集團的期待落空,不久近衛文麿本人也就下台了。


四、結論


綜上所述,1938年日本政府發表的三次近衛聲明,在時間上正好橫跨了一年的首與尾,體現了該年日本政府對華政策的轉變。三次聲明的共同點就是都包含著一個誘降的謀略。不過具體來說,第一次近衛聲明發布時,日本還能深入作戰,所以聲明顯得氣勢洶洶,主要是說給國民政府聽的,表面上對和談主動關上了大門,亮出了誘降的策略。


第二次近衛聲明發布時,大規模的用兵已近強弩之末,所以聲明顯得比較委婉,是說給國民政府的主戰派、主和派以及國際社會三方聽的,主要是通過利用汪精衛的權力慾望達到分裂和弱化國民政府、弱化中國抗戰的目的,對國際社會而言則是和盤托出了日本想要獨霸中國的真實想法。


第三次近衛聲明與第二次近衛聲明的發布時間僅一個多月之隔,以貌似真誠的口吻,企圖誘降國民政府中的其他要員。

當然,近衛三聲明之中,影響最深遠的當數第二次近衛聲明,它宣稱要「建設東亞新秩序」,是對當時國際秩序的赤裸裸挑戰。侵華戰爭期間近衛文麿的後任首相們都以之作為日本的最高政治目標,可見,第二次近衛聲明不論是在觀察日本處理對華戰爭的進程的坐標上,還是在觀察日本如何判斷未來世界局勢變化的坐標上,都是一個值得重視的聲明。(文:雷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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