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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110萬就能進哈佛,靠實力的中國等亞裔學生卻被鄙視?

一周來,哈佛招生內幕被掀開蓋子,越來越多的細節湧現,讓真相變得複雜而多面——

不是羅生門,但也不是非黑即白。

庭審預期將進行3周,等待最終裁決的,不僅是平權法案在高等教育領域的運用,不僅是哈佛等美國高校今後招生中應否或如何考量種族因素,也不僅是亞裔學生能否及如何削平在高校錄取中的更高門檻和固有偏見……

1.焦點一:種族因素對哈佛錄取的影響



在15日開庭陳述中,代表原告「學生公平錄取」(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組織的律師稱,哈佛多年來使用事實上的種族配額、刻板的種族偏見和更高錄取標準,蓄意歧視亞裔申請學生以控制亞裔錄取人數,並詳細對比6年逾16萬名申請學生的錄取數據,指責哈佛在招生過程中就「個人評估」打分時故意壓低亞裔學生評分。

原告律師說,對哈佛將近一半非裔學生和三分之一西裔學生來說,種族是他們被錄取的「決定性因素」;並且哈佛校方發布的報告顯示,如果招生過程中完全不考慮種族因素,哈佛本科錄取的非裔學生比例將從14%降至6%,而西裔學生的比例將從14%降至9%。

一份相關研究還顯示,同等條件下,亞裔申請學生被哈佛錄取的幾率只有25%,低於白人的35%、西裔的75%和非裔的95%。不僅如此,亞裔學生錄取率也低於體育特長生和傳承生(校友和教職員工子女)的錄取幾率。

哈佛律師否認這些指控,堅稱哈佛招生程序合法,考慮種族因素是出於保障校園多樣性需要,哈佛堅稱,其招生政策中對種族因素的考量符合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迄今為止的相關判決,「沒有衡量或評估種族的公式或具體標準,也沒有確定給予種族因素多少權重的指示,或在招生過程中應用權重之處。」

哈佛招生和經濟援助主任威廉·菲茨西蒙斯(William Fitzsimmons)自1986年起就負責哈佛招生工作。他在庭上作證時承認,種族因素會使一些申請學生的錄取結果「有所不同」,但同時強調,在招生過程中,哈佛從未孤立地考量種族因素,而是作為綜合評估的一部分;錄取數據所呈現的跨種族模式不是任何歧視行為的結果。他說,哈佛招生官員認真對待教育部的報告,此後種族因素在哈佛錄取程序中的作用基本沒有發生變化,每名哈佛招生官員對「以適當方式」考慮種族因素「一直十分警覺」。

哈佛大學還強調,哈佛追求校園多樣性,這是學生錄取過程的重要環節,並指責代表亞裔起訴的「學生公平錄取」組織創始人愛德華·布魯姆(Edward Blum)實際目的是謀求廢除平權法案。布魯姆和「學生公平錄取」組織之前曾代表數名白人學生起訴在申請大學時受到「逆向歧視」,最近一次是幫助一位名叫Abigail Noel Fisher的白人學生起訴得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招生歧視,官司一直打到聯邦最高法院。2016年,聯邦最高法院以5:4判決Fisher敗訴,認定高校錄取學生時適當考慮種族因素合憲,與1978年以來的類似案例判決一致。

哈佛校方的數據顯示,被哈佛錄取的亞裔學生比例在過去10年里增長了29%。2018年秋季入學的哈佛本科新生中,亞裔佔比達23%。哈佛大學在開庭前發布一份聲明中指責說,「學生公平錄取」組織及其創始人布魯姆「片面地、誤導性地分析數據,忽略了關鍵數據和背景信息,對哈佛大學全面評估每個申請人的錄取過程做出了嚴重失實的描繪」。

「學生公平錄取」組織則在一份法庭文件中說:「哈佛大學今日對亞裔申請學生的歧視與成見,與其在20世紀二、三十年代配額錄取猶太申請學生並為之自辯時如出一轍。」


2.焦點二:亞裔個人素質長期被刻意打低分?



美國競爭激烈的一流大學,往往對自己的「招生秘方」諱莫如深,將其打扮成學校「獨特性」的關鍵元素之一。但17日,哈佛招生訴訟案庭審第三天,《華爾街日報》就把2014年度哈佛招生指導手冊發到了網上。

依照手冊,哈佛本科錄取除了量化標準外,存在主觀的非量化指標,集中體現在「個人評分」一項,即對申請學生個人素質的評定。這一項具體又分6檔,包括傑出、強大、總體積極、品質存疑、存在問題等。

根據哈佛大學招生手冊,招生官員通過考慮高中推薦信、校友訪談和學生申請文書等,「尋找對申請學生具有不同尋常的活潑樂觀(effervescence)、慈心善行、成熟或人格力量的一致證詞」,綜合評定申請學生的個人素質分。能否成為好室友,能否對校園文化作出貢獻,都是考慮因素。15日庭審時,哈佛律師提供的圖表顯示,在哈佛招生過程中,教師推薦信和校友面試評分比種族因素重要得多。

原告律師提供的哈佛錄取數據顯示,美國白人、亞裔、非裔和拉丁裔學生中,亞裔申請學生在學術成績和課外活動中的得分最高,但個人素質評分卻最低。

「學生公平錄取」組織在今年6月提交給法庭的文件中說,哈佛招生官員至今仍這樣評論說:「亞裔申請學生被描述為聰明、勤奮,但沒趣,彼此沒區別。」原告律師還援引美國教育部民權辦公室1990年一份報告說,哈佛招生官對亞裔申請學生存在刻板的種族成見,「相當頻繁地」把亞裔申請學生描述成害羞、勤奮、科學和數學突出,如這樣評論一名亞裔申請學生:「他很安靜。當然啦,想當一名醫生」。原告方指責說,教育部報告警示哈佛招生中的種族成見迄今已20多年,哈佛卻一直忽略種族因素對申請學生個人評分的影響。

哈佛大學表示,教育部這份報告已經發布20多年,不能反映哈佛招生全面情況,報告本身也不認為哈佛歧視亞裔學生。菲茨西蒙斯16日還在庭上回應說,哈佛對每名申請學生都會獨立評審,「相當小心地對待每份申請的內容,而不是加入任何固有的種族偏見」。「我們厭惡固有偏見,這不是我們流程的一部分。」

至於亞裔申請學生為何個人素質評分較低,菲茨西蒙斯說,這不是因為亞裔缺乏比白人更具吸引力的個人品質,得分較低可能與學校教師和升學顧問推薦信有關。他說,和白人申請學生相比,亞裔申請學生提供的高中教師與升學顧問的推薦信較弱,而白人申請學生的推薦信「稍微強一些」。他同時說,他不清楚亞裔申請學生的推薦信是否比非裔或拉丁裔學生更弱。

個人素質評級中的種族差異,被「學生公平錄取」組織列為哈佛蓄意歧視亞裔申請學生的核心證據之一。


3.焦點三:哈佛給大金主開了多少綠燈?



過去一周里,在法庭上,起訴哈佛的「學生公平錄取」組織聘請的律師約翰·休斯(John Hughes)披露部分哈佛招生官員和其他部門的內部電子郵件,顯示哈佛「金主」或「潛在金主」捐贈對哈佛招生的影響。其中一封電子郵件中,一名前網球教練描述了他如何為一名申請學生「鋪開紅地毯」,這名學生的家庭向哈佛捐贈了110萬美元。

而在2013年哈佛肯尼迪政治學院院長發給招生辦的郵件中,把哈佛招生和經濟援助主任威廉·菲茨西蒙斯(William Fitzsimmons)恭維成「我的英雄」,稱當年的招生是「大勝」(big wins),「你再次創造了奇蹟,我對於你招收的學生非常開心。」據報道,當年哈佛錄取學生中,有一人與「承諾捐一棟樓」的匿名捐贈人有關,兩人與「承諾大筆捐款」者相關。

在法庭上,菲茨西蒙斯承認,哈佛招生部門長期以來,一直有一份捐贈者或者說校友子女的「意向生列表」。但他強調,獲得哈佛「錄取優待」的學生分很多類別,捐贈生只是其中一類,被「另眼相待」的申請學生還包括體育特長生、傳承生(校友或教職員工子女)、低收入學生、波士頓和哈佛所在地坎布里奇的本地生,以及來自美國偏遠州的學生。

哈佛校董、名律師威廉·李(William Lee)在庭上回應了兩點,一是這起訴訟是關於哈佛有無歧視亞裔申請學生,哈佛是否及如何錄取捐贈生與本案無關。二是捐贈並不必然保證錄取,歷年來,「有部分捐贈生被錄取,也有一部分沒被錄取」。

庭上披露的數據顯示,過去6年里,哈佛錄取的體育生、捐贈生、傳承生中的白人學生約為2680人,同期錄取的所有亞裔學生僅為2460人、非裔和拉美裔學生總計2693人。

一直以來,私人捐贈是美國私立大學的重要資金來源。包括哈佛在內,美國名校對挖掘和爭取「大金主」都高度重視,相互較勁,壓力山大。對與大金主相關的學生予以「錄取優惠」,實際上是一種不成文、但為社會所縱容的潛規則。支持者的一大理由是:一名捐贈生帶來的捐款,可以供學校為幾十名家境一般、憑硬實力錄取的學生提供助學金。但倘若這種潛規則不受監管不加控制,給捐贈生留的蛋糕大了,勢必傷害錄取的公正與公平,自然關係到亞裔學生的錄取。


4.焦點四:一場官司,兩種集會



開庭前一天,波士頓出現兩場集會,分別支持起訴方和校方。

一場在市中心科普利廣場,數百亞裔聲援針對哈佛的訴訟,稱「以多樣性的名義進行歧視是錯誤的」;

另一場在5公里開外的哈佛廣場,近百就讀哈佛的亞裔和其他少數族裔學生集會支持校方立場,呼籲「保衛多樣性」,「(族裔)多元的校園是更好的校園」。

在科普利廣場,亞裔團體領導人和代表相繼在集會上發言,指責平權法案使許多表現出色的亞裔學生僅僅因為與生俱來的族裔背景,就失去就讀心儀大學的機會,呼籲美國一流大學在招生時不再考慮種族因素,讓所有人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權利。

「學生公平錄取」組織負責人布魯姆在集會現場接受記者採訪時說,打官司的目的,是「終結哈佛針對美國亞裔申請學生的歧視性行為……在錄取過程中對所有族裔一視同仁,不再考慮種族因素」。「哈佛可以在不歧視的同時實現多樣性」

集會組織者之一、美國亞裔教育聯盟(Asian American Coalition for Education)主席趙宇空對記者說,亞裔申請學生從學業到課外活動都表現優異,但在哈佛等頂尖大學的人格特質評估中一直被打低分,這是沒有根據的種族偏見,不僅很不公平,而且給許多亞裔學生帶來難以承受的學習負擔,導致許多心理問題。他說,名校錄取可以考慮社會經濟因素,向貧困學生傾斜,但不應考慮種族因素。

「學生公平錄取」組織從2014年起訴哈佛歧視亞裔申請學生,獲得全美多地亞裔爭取教育權益團體支持,但趙宇空堅決否認亞裔被利用。他說,沒有「學生公平錄取」組織提供律師團隊和數以百萬美元計的訴訟資金,這場官司走不到今天這個地步。

不過,在哈佛大學,不少年輕學生對這場官司有著不同的想法。來自加州華裔廚師家庭的大四學生陳珊妮告訴記者,她支持平權法案,支持哈佛大學招生時考慮種族因素,並將就此出庭作證。陳珊妮說,在她看來,關於亞裔美國人受到平權法案消極影響的假設是不正確的。在美國,亞裔的確面臨歧視,她也支持哈佛針對隱含的種族偏見修改招生政策,但這起官司只是試圖在招生過程中去除種族因素,這並非解決問題之道。

哈佛大三學生弗朗西斯科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他是出生在美國的拉美裔移民,是家裡第一代大學生,和許多少數族裔學生一樣,能進哈佛正是受惠於平權法案的幫助。他說,許多少數族裔學生來自鄉村和偏遠小鎮,家庭貧困,欠缺資源,沒錢聘請升學顧問或私人教師,很多人不得不打工,沒時間從事課外活動,得不到外界幫助。平權法案既是這些學生擺脫這種困境、擴大求學機會的途徑,也把來自各種地方和環境的學生帶到了同一座校園。

弗朗西斯科說,高校招生除了學業成績,最重要的衡量因素應該是學生的成長背景和奮鬥歷程,應當考慮到社會經濟地位會直接影響學生的學業成績。平權法案或許需要重新進行結構性改革,但絕對不應該廢除。


5.焦點五:亞裔的形象在改變



圍繞這起官司,從報紙到電視,美國主流媒體進行了密集而廣泛的報道。《紐約客》提前刊發了長篇深度採訪文章,《華爾街日報》《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大西洋月刊》等也不吝要聞和評論版面連續刊載文章跟蹤報道。

亞裔是美國「模範少數民族」,很少成為全美輿論關注的中心。但今年,亞裔成為焦點話題已不是第一次。夏季,全亞裔陣容的好萊塢電影《超級亞洲富豪》在全美熱映,連續奪得3周北美票房榜冠軍,形成話題效應。此次圍繞招生歧視,許多亞裔精英撰寫文章,回憶自己的求學和職場歷程。

近年,亞裔對美國選舉的關注度、參政和投票熱情,都不同於以往。今年還有華人楊安澤公開宣布要競選美國總統。針對華裔科學家郗小星和陳霞芬遭到的不公正對待,許多華裔團體也積極為他們奔走發聲。總體上,受過良好教育的美國亞裔中產階層越來越不願意在美國社會繼續成為「沉默者」,而尋求主動發聲,主動維護自己的權益,主動改變族裔形象。

目前,哈佛招生歧視案剛剛開審一周,如果官司打到聯邦最高法院,預期可能需要兩三年時間才會有最終結果。但迄今為止,就筆者見聞所及,儘管人們對究竟怎樣才算公平錄取看法不一,但即便在亞裔的爭議和分歧中,仍存在幾項相當一致的共識:

一是承認高校校園的族裔多樣性政策,沒有人發聲直接反對,而族裔多樣性,經過聯邦最高法院過去的判決,已經成為平權法案的重要立足點;

二是即便反對高校招生考慮種族因素的亞裔,也並未主張唯分數論,並且承認平權法案在美國歷史上的積極作用,只是認為平權法案實施幾十年後,應當與時俱進地進行改革;

三是認為美國高校招生流程應當進一步透明化和去除刻板的種族偏見。一些哈佛亞裔學生在表示支持校方立場同時,也承認他們對訴訟案披露的招生過程中對亞裔個人評分低感到不舒服。畢竟,每一個人,不管膚色、出身,都渴望被當作一個獨特的人,得到公平的對待。

一位名叫麗莎(LISA KO)的菲律賓華裔在《紐約時報》上講述了自己在學校和職場,屢次被與其他亞裔搞混的故事,值得一讀。她對自己總被其他族裔的人錯認感到憤怒和痛苦,因為這意味著亞裔被視為缺乏個性,並且:「你是隱形的。你根本無關緊要」。她認為,對亞裔來說,「隨著美國逐漸擺脫以白為規範,關鍵在於要想像和實現我們自己的種族未來。」並且,「不管我們怎麼被別人看待,我們才是最能看清我們自己的人。」


6.焦點六:如果公平與平等只能二選一



優質大學錄取機會,牽動天下父母和學子的心,更何況哈佛是美國錄取率最低的頂尖學府之一,今年錄取率只有4.6%。

但這場訴訟之所以成為美國輿論焦點,緊要之處不僅在於哈佛等美國高校今後錄取學生如何考慮種族因素,不僅在於亞裔申請學生今後被心儀大學錄取的幾率,更在於對美國社會影響巨大的平權法案今後應存應廢,何去何從。這不僅關係到教育平權,也直接影響美國兩黨政治博弈以及所有膚色的普通民眾的生活。

平權法案是上世紀60年代美國民權運動主要成果之一,其背景和演變頗為複雜。大體說來,主要內容是在大學招生、就業機會等方面照顧少數族裔等弱勢群體。初衷是保障人們不因「膚色、宗教、性別或民族出身」受到歧視或不公平對待。但是,隨著時間流逝,平權法案的著眼點逐漸轉向保障「族裔多樣性」。與此同時,不斷出現白人學生或求職者投訴受到「逆向歧視」,許多亞裔牛孩及其家長則痛感亞裔不得不攀越較其他族裔高出一截的名校門檻。在他們看來,平權法案旨在消除種族和性別等歧視,但反而製造了針對他們的新的歧視。

客觀上,幾十年來,包括亞裔在內,美國少數族裔在求學、就業過程中,深受平權法案之惠。沒有平權法案,沒有對族裔多樣性的認可和追求,少數族裔更加難以打破各種阻礙向上流動的玻璃天花板。有亞裔人士認為,美國應當致力於提高非裔、西裔中小學生教育水平,而不是在高校招生中考慮種族因素。這看似有一定道理,但實際上,任何族裔獲得的高等教育機會越少,他們下一代獲得良好中小學教育的機會也越少。對身處逆境的弱勢群體,很多時候大學教育才是改變個人和家庭命運的關鍵環節。大學校園的多樣性,對打破隱形種族隔離,增加社會流動性,重要性不論怎麼強調都不過分。

庭審之前在波士頓兩場指向截然相反的集會,打出的標語都令人深思。聲援「學生公平錄取」組織的亞裔家長們說:「以多樣性名義進行歧視是錯誤的。」「族裔背景不應傷害我的錄取機會。」而支持哈佛追求校園多樣性立場的年輕學生們說:「我支持平權法案(Affirmative action),因為平等不等於公平。」

一流學府的容量畢竟是有限的,蛋糕不可能無限做大。當平等與公平只能二選一,當族裔的整體平等可能導致個體學生只因膚色而遭遇不平等,這的確是一道難度巨大的選擇題,或許答案只能是趨向於求取合理的平衡點。

不論如何,正當的目的需要正當的手段實現。平權法案和高校對多樣性的追求,宗旨都是推進種族平等、打破種族隔閡、消彌種族偏見。為實現校園多樣性目的而長期刻意給某個族裔學生的人格素質打低分,如果坐實,這無論如何不是正當光彩的手段,也必然與追求校園多樣性的目的背道而馳。

平權法案的利弊存廢以及校園、職場種族多元化的正當性,使得這起訴訟在美國亞裔中頗有爭議。正是「學生公平錄取」組織反對平權法案,爭取白人不受「逆向歧視」的背景,令該組織遭到以亞裔為「楔子」和「棋子」爭取白人利益的指責和質疑。特朗普政府司法部上月表態支持這一訴訟,稱哈佛錄取過程「可能感染種族偏見」,這場官司也受到美國黨爭的影響。

波士頓聯邦地區法院沒有組織陪審團,由聯邦地區法官艾利森·伯勒斯在歷時約3周的庭審後作出裁決,但普遍預期其中一方會繼續打官司,直至聯邦最高法院。

展望哈佛這場官司的前景,弗朗西斯科說,他也相信最終會交由聯邦最高法院裁決,但不管結果如何,這場官司對任何一方都會產生積極的影響。「如果改革平權法案,就應當讓所有人受益。不一定平等,但應當公平。」

文 | 徐劍梅 瞭望智庫駐華盛頓研究員

本文為瞭望智庫原創文章,如需轉載請在文前註明來源瞭望智庫及作者信息,否則將嚴格追究法律責任。


作者寫於2018-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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