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赴台旅遊,大陸女偽造文件獲刑
新聞
11-05
一名44歲的中國大陸女子未達赴台觀游標准(年收入須滿50萬元新台幣),為求順利赴台旅遊,她找人偽造文件,佯裝是某食品公司店長,收入逼近百萬元新台幣。近日該女子在台灣獲刑。
基隆地方法院
2016年12月2日,該女子通過在線申請赴台觀光時,因她曾連續多年赴台旅遊,均無違規紀錄,所以可以不用檢附文件,但是承辦人員調閱她前4次來台的申請證件時,發現異狀,將她移送法辦。
鮑女向法官坦承,因為自己在中國大陸每個月的薪水只有5000元人民幣,未達標準,但又想來台觀光,才會找朋友偽造文件。
基隆地方法院認定,鮑女偽造文書來台4次,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繳交罰金,免於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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