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性最害怕的刑罰,身體不會受傷,卻會讓人羞愧自盡
文史
11-06
我國長達兩千多年的封建統治,在這統治之間,也有不少的封建產物出現,在1912年,中華民國的成立,清朝滅亡,也宣布了我國結束了封建的統治。
有人的地方就會有罪惡,有罪惡就會有官府的制裁,也有相應的法律或是刑罰,在不同的時期有不同的刑罰,我們今天來了解一下古代的刑罰。
在秦朝時,常用的刑罰就是車裂,一般車裂對待的都是非常的罪犯,把你的四肢和脖子用繩子栓起來,然後各綁在一匹馬上,馬向不同的方向用力,然後你就五馬分屍了,這個成語也是因為這個產生的。可以說這個刑罰是很殘忍的,你在死之前還要感受死亡的恐懼,不給你一個痛快,還有在明朝的時候,朱元璋為了懲罰貪官污吏,他也發明了一種很殘忍的刑罰,就是剝皮點天燈,要知道我們平時劃破一點,手指或是什麼地方也是很疼的,更何況還是剝皮,想一想就痛不欲生。
但是這種刑罰大多使用在男人的身上,今天我們說的是女性的刑罰,古代女性最害怕的刑罰,受傷害的不是身體,但也能讓你羞愧自盡,這是怎麼回事,我們一起來看一下。
這種刑罰對古代的女子真的是很殘忍了,我們都知道發之體膚,受之父母,所以古代女子對待自己的頭髮很是珍惜的,這種刑罰就是把女子身上的毛髮全都刮掉,要知道,他們不小心弄掉一點頭髮都很心疼,何況還是全身,而且在這之後,她們還會被拉出去遊街,放在現在都是一件很羞恥的事情,而且還是古代的那個封建社會。所以,有不少的女子在經過這個刑罰之後,都羞愧自盡了。
這種刑罰摧殘的是她們的內心,而且古代女子大多也是剛烈的,她們不願這麼活下去,就選擇了自盡,離開這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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