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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社會史 | 喬峰真要生在宋朝,又何必自殺?

原標題:金庸社會史 | 喬峰真要生在宋朝,又何必自殺?



喬峰的人生悲劇始於他的身份錯位:身為宋朝丐幫幫主,卻是一名契丹人。當契丹人身世的秘密被公開之後,不但喬峰自己產生了身份認同的迷茫,而且整個丐幫與中原武林都將他當成了「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國家公敵。最後,處於大宋、大遼夾縫中的喬峰進退兩退,只好選擇了自殺。

喬峰當然是一名向壁虛構出來的人物,他的家國情仇其實也是金庸按現代民族主義衝突模式憑空想像出來的。如果北宋真的有喬峰這個人,他完全不會因為契丹人身份而受到宋人的敵視,他也完全犯不著自殺。


實際上,北宋時候,在宋境之內,生活著非常多像喬峰這樣的具有契丹血統的居民,他們被宋政府稱為「契丹歸明人」,意思是,他們原來是契丹人,現在回歸大宋,成為大宋的子民。


宋朝對契丹歸明人的態度,不是排斥,而是歡迎。不但歡迎,而且一直給予優恤。優恤包括幾個方面:


其一,政府賜給田宅,按宋神宗元豐年間制定的標準,「歸明人應給官田者,三口以下一頃,每三口加一頃;不足,以戶絕田充」。也就是說,一戶契丹歸明人家庭,如果是三人口及以下,可以分配到官田一頃;家庭每增三口人,可以申請再分配一頃田地。一頃,即一百畝,在宋代,擁有一百畝田產的家庭,可以劃入三等戶,即中產階層,可見宋政府對於契丹歸明人確實是「厚加存恤」的。

宋哲宗時,朝廷又詔「今後歸明人未給田,聽權借官屋居住」。尚未分配到田產的契丹歸明人,可以先借政府公屋居住。當然,契丹歸明人對政府分配的官田與官屋,一般來說只有使用權,並沒有所有權,政府並不允許他們將田宅賣掉,法律規定:「恩賜歸明人田宅,毋得質賣。」


其二,對國家有貢獻的契丹歸明人,還可以授予官職,一般都是武職,比如元豐年間,宋政府「錄北界人翟公僅為三班借差、江南指揮」。「三班借差」即一種低階武職。


在宋神宗熙寧九年(1076年)之前,北宋還一直保留著一個叫做「契丹直」的軍事組織,編入禁軍,隸屬於殿前司,組成這個「契丹直」的士兵,都是契丹人。到熙寧九年,「契丹直」才併入「神騎」部隊。如果喬峰早出生十幾年,以他的身手,加入「契丹直」是毫無問題的。就算沒有加入「契丹直」,他也完全可以當個「三班借職」之類的武官。


其三,到了宋徽宗時,宋政府開始允許契丹歸明人參加科舉考試。時為政和四年(1114年),朝廷下詔:「新民歸明後,經十五年,並依縣學法施行,雖限未滿,而能依州縣學法呈試者,依此。」意思是說,一名契丹歸明人只要在大宋生活了十五年,便可以獲得完全的國民待遇(類似於從持綠卡者到入籍),按照州縣學條例參加科舉考試,考試通過則可以獲得授官。


當時有一些契丹歸明人就參加了宋朝的科舉,如宣和年間,有一個叫趙炳的契丹人,原為「北界中京人,隨父歸明,陳乞收試」。小說中的喬峰生活在宋哲宗朝,如果他不自殺,再等十幾年,就可以契丹歸明人身份參加大宋的科舉考試了。你要說喬峰是個武人,不是讀書種子,文化程度不高,就算參加了科舉,只怕也考不上,我也沒意見。


不過沒關係,他可以參加武科舉,也可以進入學校進修。宣和年間。有歸明人李勿父子,以前在遼國時參加過科考,但遼國科舉以詞賦取士,大宋科舉則以策論取士,李勿父子不熟悉宋朝考試內容,因此申請進入「州學聽讀修習見行規矩文義,以預將來選舉」,獲得宋政府批准。宋政府還說,以後凡需要入學補習的歸明人,都可以按李勿例辦理。


當然,出於國家安全的考慮,宋政府對契丹歸明人也作出了一些限制,主要是居住地的限制、婚姻的限制、任官的限制。


按宋朝法律,歸明人歸宋之後,需要內遷,「不許於在京、三路並緣邊、次邊州往返及居止」。這裡的「三路」指河北、河東和陝西,「緣邊」州指與處於北方邊境的州,「次邊」州指與邊境州接壤的州。這些靠近邊境的州,是不允許歸明人居住的。


宋政府又立法規定,「歸明人除三路及緣邊不得婚嫁,余州聽與嫁娶。」按此立法,歸明人不得跟三路及緣邊州的居民締結婚姻,其他州則不受限制。不過,與喬峰相愛的阿朱是姑蘇人,不在緣邊州,喬峰跟她結婚是沒有任何法律問題的。

此外,歸明人獲得授官之後,不許安排到緣邊州縣任職,「無故不得出州界」,地方的兵權也「不得交與歸明人」。


以上限制,體現了宋政府對契丹歸明人的戒備之心。不過,這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必要的,因為當時宋朝與遼朝是勢均力敵的兩個政權,以前還有過戰爭,現在雖然和平共處了,但彼此都在邊境駐兵對峙,雙方也一直互派間諜滲透,難保歸明人中沒有遼國間諜。但是,像《天龍八部》描述的那樣,宋人一聽說喬峰是個契丹人,立馬就視之為仇讎,拔刀相向,那就是小說家的向壁虛構與憑空想像了。



(契丹騎士)

按金庸自己的說法,造成喬峰人生悲劇的源頭,乃是宋遼兩國的仇敵關係,喬峰自殺是無可避免的宿命:「這是沒辦法的,天生的。他一開始生為契丹人,那時契丹與漢人的鬥爭很激烈,宋國與遼國生死之戰,民族之間的矛盾衝突這樣厲害,他不死是很難的,不死就沒有更加好的結局了。」


金庸此說,完全不合歷史真實。實際上,自宋真宗景德元年(1004年),厭倦了戰爭的宋遼簽訂了「澶淵之盟」之後,雙方約為兄弟之國,互稱南朝、北朝,早已化干戈為玉帛,實現了和平。在喬峰生活的宋哲宗朝,宋遼兩國已有近百年未曾發生戰爭。遼國邊地若發生饑荒,宋朝照例都會派人在邊境賑濟;每逢重大節日,兩國均要遣使前往祝賀,並互贈禮物;遇上國喪,對方也要派人弔慰;一方若要征討第三國,也會遣使照會對方,以期達成「諒解備忘錄」。


被金庸描述成心存南侵野心的一代梟雄——遼國國主耶律洪基,其實也是一位極力維護遼宋和平的君主。有一年,因「南朝(宋朝)兵騎越境,施弓矢射傷轄下(遼)人」,耶律洪基致信宋神宗,申明維護和平之志:「竊以累朝而下,講好以來,互守成規,務敦夙契,雖境分二國,克深於難知,而義若一家,共思於悠永。」與喬峰生活在同一時代、曾出使遼國的蘇轍這麼評價耶律洪基:「在位既久,頗知利害。與朝廷(宋)和好年深,蕃漢人戶休養生息,人人安居,不樂戰鬥。」


這麼一位遼國君主,怎麼可能會處心積慮挑起伐宋的戰爭?既然耶律洪基並無南侵之心,喬峰也就不需要在雁門關外脅迫遼主退兵。既然喬峰無需做出這等「威迫陛下」之舉,自然也犯不著自殺謝罪。


總而言之,如果宋朝真的有喬峰這個人,不管從當時宋遼兩國的關係來看,還是從宋政府對契丹歸明人的政策來看,我們都有理由相信,哪怕喬峰公開了自己的契丹人身份,也不會被中原人視為國家公敵,更也不會被迫回關外。他完全可以以歸明人的身份,繼續當他的丐幫幫主——《神鵰俠侶》時代的丐幫幫主耶律齊,不就是一位契丹人么?


(節選自我的新書《原來你是這樣的大俠:一部嚴肅的金庸社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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