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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廉故事】中國古代的"中央巡視組"長啥樣?

原標題:【每日廉故事】中國古代的"中央巡視組"長啥樣?


【每日廉故事】


(第6期)


中國古代的"中央巡視組"


中國古代,中央政府派遣監察官員巡視全國,防範檢查官員腐敗。一般來說,古代「巡查制度」分為常設和臨時簡派兩種形式。


兩種「巡查」制度

一是位高權重、職寬責嚴的巡按御史。漢武帝時,全國分為13個監察區,每個區設置一名刺史巡行監察,代表中央監督地方,權力很大,屬於常設巡查機構。


這種巡查制度,為歷代沿用借鑒,如魏晉、隋唐時期有「監察御史」,宋朝有「監司」,元朝有「按察使」「廉訪使」,及至明代,巡查制度已相當完備。據朱紹侯主編的《中國古代史》,明洪武初年的監察機關稱御史台,洪武十五年(1382年)改稱都察院,都察院下設13道監察御史,糾察內外官員。


監察御史在都察院供職時,稱為內差或常差。若奉命出巡鹽務的御史,就稱為巡鹽御史;若奉命出巡漕運的御史,則稱為巡漕御史;若奉命巡按地方的御史,即稱為巡按御史。奉命外出擔任巡按御史,是監察御史最常見的工作,稱為外差或特差,實為中央政府派遣的「巡視員」。


據《明史·成祖本紀》載,永樂元年(1403年)二月,中央政府「遣御史分巡天下,為定製」,明代的巡按御史制度正式確立。清襲明制,都察院下設15道監察御史,順治年間基本沿用明朝的巡按御史制度,雍正年間還曾置巡察各省御史,之後就不再常設巡按御史了,遇事由皇帝臨時差遣,民間常稱之為「欽差」。


二是發展民生、整飭風俗的「巡視組」。漢平帝元始五年(公元5年),朝廷派遣太僕王惲等領八路人馬「分行天下,覽觀風俗」。這個「巡視組」雖名為「覽觀風俗」,但規格極高。唐朝初年也常臨時簡派官員巡視天下,觀風察俗,稱為「觀風使」「觀察處置使」。《新唐書》記載,貞觀初年「遣大使十三人巡省天下諸州,水旱則遣使,有巡察、安撫、存撫之名」。很顯然,這是臨時簡派去處理自然災害的「巡視組」。

史上聲勢最大的臨時簡派巡視當在明初。《明史講義》載,洪武二十年(1387年)「命國子生武淳等分行天下州縣」。這次巡視的任務,是核定全國田土面積。這為大明帝國創設和確定了「魚鱗圖冊」制度,編定了「田土之最要底冊」,使之成為明清兩代最重要的農業制度。


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八月,又派遣國子監生「分行天下,督修水利」。這個「巡視組」一改之前地方水利荒廢的格局,讓各地「開塘堰四萬九百八十七處,河四千一百六十二處,陂渠堤岸五千四十八處」,令明初「水利既興,田疇日辟,一時稱富庶焉」,地方百姓無不歡迎。


意在懲治腐敗


《資治通鑒》卷二十載,公元前117年6月,漢武帝遣「博士褚大、徐偃等六人分巡郡國」。這個「巡視組」分六路人馬在全國各地巡視,他們「舉兼并之徒及守、相、為吏有罪者」,檢舉揭發各級官員和地方豪強的違法犯罪者。在正史記載中,這個「巡視組」對漢武帝時的吏治充分發揮了正能量。


在懲治腐敗方面,古代的中央巡視官員,小事可自行決斷,大事上奏朝廷裁決,甚至可以「風聞奏事」。若有官員腐敗傳聞,也可以上奏。所以能起到「地動山搖、震懾州縣」的效果,對各地吏治的影響甚大。

在《明史》記載中,巡按御史的督察範圍相當冗雜,從監督吏治到舉薦賢才,從審錄囚罪到斷理冤獄,從督查倉庫稅糧到戶口賦役,從督修農田水利到其他公共設施,從檢查學校教育到撫恤孤老,從旌表孝義到賑濟災荒,從除惡揚善到正風俗振綱紀,樣樣都管。當然,糾劾地方文武百官,懲治腐敗和犯罪,才是中心工作。


宣德五年(1430年),明宣宗遣章杲、陳汭巡按福建、廣東。明宣宗諭之曰:「御史出巡,先須考察官吏,官吏守法然後百姓受福。」並嚴厲地告誡說,凡違法亂紀者,務必懲治,若因私廢公,「容惡長奸,使百姓受害,則爾罪均」。


歷史上著名的清官海瑞,就曾率「中央巡視組」監察南京周邊的應天十府,所到之處,官員都收斂言行,不敢奢靡腐敗,甚至有地方要員一聽海瑞到來,便提前免去一些貪官污吏,以免被追究、牽累。


(來源:羊城晚報 )

編輯:尹驍


校對:方可 李曉玲


巡視利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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