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天下 > 路不拾遺在日本

路不拾遺在日本

《日本新華僑報》專欄作者 萬景路

記得小時候常聽母親講,1950年代的時候,家鄉真的是「道不拾遺,夜不閉戶」,鄰里相處你去我家要點醬油,我去你家拿頭大蒜,那是連招呼都不用打的。曾幾何時,我們防賊已經防到近乎神經質了,路上丟了錢包,如果能找回來,那得上香念佛感謝祖宗八輩積了德。本來以為此生再也看不到這種太平盛世的景況了,卻不想,在鄰國日本卻真的體驗到了這種和諧社會的實景。

前幾天筆者太太中午去超市購物,因買完東西又去車站廣場旁邊的花店買花,結果就把買的東西忘記在人來人往的車站廣場的休閑長椅上了,直到要做晚飯時才想起來買的蔬菜水果忘在車站椅子上了,匆匆忙忙地騎自行車趕過去尋找,結果卻發現自己買的東西還原模原樣的在椅子上休閑呢,自然回到家裡又是一番感慨。

其實,這種現象在日本見得太多了,比如日本的住家,尤其是面向街道的私宅基本上都是簡單的拉門,許多甚至根本沒有院子,房門直接開在街道上,簡直沒有任何防範措施。在電車上、大街上、商店裡經常看到女性的錢夾子、手機就隨隨便便地放在敞口的挎包里,絲毫不會擔心被盜,而無論是在酒館裡還是電車上計程車內忘記了錢包手機等物品,基本也都是能找回來的。即使去丟失的地方找不到了,那麼,只要去警署或者車站等地的「遺失物招領處」也大都會找得回來的,因為,日本人撿到遺失物基本上都會交到車站或警察叔叔那裡的。

記得去年曾在電視上看到過警視廳的遺失現金統計數字,日本全國一年被交到警署的撿到的現金總額居然達到了177億日元,而其中僅東京都警署就收到了36億的現金遺失物,當然,這裡面還沒有包括其他如貴重物品等遺失物。僅以這個統計數字來看,日本人的路不拾遺之風也就可窺其一斑了。

那麼,日本人為什麼能做到路不拾遺呢?這一方面有著教養、品德、信譽等方面的因素存在,但在法律方面的嚴格規定也是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的。日本刑法第254條規定,如果拾到東西不歸還失主,或者不上交警察,就會觸犯「遺失物等橫領罪」。這裡的「橫領」,就是「非法佔有」的意思,由此來看,這已被納入了屬於刑事犯罪範疇。而構成犯罪的人,將被判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罰款10萬日元(約6000元人民幣)。

除此之外,日本還有一部法律叫《遺失物法》。這部法律規定,拾到遺失物之後,必須在7天之內歸還失主或者交給警察。如果超過7天不上交的話,那就觸犯「遺失物等橫領罪」。不過,該法同時還規定如果失主找到失物後,必須向撿到失物的人支付相當於遺失物品實際價值的5%—20%的感謝費,這個感謝費叫「報勞金」。而警察在接到撿到錢的人上交的錢包和其他遺失物後,要作詳細的登記,並在兩個星期內在網上發布公告,在警察發布認領告示後三個月還沒人認領的話,那麼這筆錢或物品就全部歸拾到者所有。看到這兒,我們就明白了,正是良好的教養輔以完善的法律制度才使得日本人早早就達到了我們過去也曾有過但現在卻只能是嚮往的路不拾遺和諧社會,這也才是值得我們反思的地方。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日本通 的精彩文章:

2018秋季日劇大匯總,40部新劇都很精彩!
中年發福模特登場,日本這波操作太貼心!網友:模特分明就是我本人…

TAG:日本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