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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歲前納粹警衛德國受審:青少年法庭審判 能否服刑成疑

德國西部城市明斯特爾地區法庭6日開始審理一名現年94歲的前納粹集中營警衛所涉「充當謀殺幫凶」案件。

新華社報道,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70多年,德國加緊追究仍在世的前納粹分子法律責任,哪怕他們已是風燭殘年,無法服刑。檢方說,德國對受害者和家屬負有「道義」責任。

兌現道義承諾


據檢方訴狀,被告家住德國西部博爾肯地區,1942年6月至1944年9月在當時遭納粹德國吞併的但澤自由市、現波蘭城市格但斯克附近德國「施圖特霍夫集中營」充任納粹黨衛軍警衛,為納粹處決多達上百名集中營所囚人員充當幫凶。

被告當時年齡為18歲至20歲,不足刑事犯罪法定成年標準21歲,這起訴訟因而由少年法庭受理。

檢方沒有公開被告姓名。德國《世界報》報道稱呼他「約翰·R」,過去是園林景觀建築師,曾就職於北萊茵-威斯特伐利亞州政府機關。

鑒於被告年齡,法庭每天庭審最多兩個小時。檢方說,被告「精神狀況正常」,適合出庭。一旦定罪,被告最多可能獲判15年監禁,但他的身體狀況可能不適合服刑。

檢察官安德烈亞斯·戈倫德爾說,既然德國對謀殺罪沒有追訴時效限制,檢察機關有義務追究作惡者的法律責任,同時需要考慮「道義因素」,即「德國對當年納粹罪行的受害者及其家屬作出了承諾」。

被告2017年被捕,堅稱對集中營內屠殺惡行不知情。檢方駁斥這種說法,認定警衛是集中營運行體系關鍵部分,「對屠殺手段心知肚明」。


94歲前納粹警衛德國受審:青少年法庭審判 能否服刑成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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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柏林市政府2015年主辦的「1945年5月,柏林之春」大型露天展覽。(圖片來源:中新社資料圖)

追究「齒輪」責任


這是德國司法機關尋求將所有在世前納粹分子繩之以法的最新案例。

德國一家法院2011年作出里程碑式判決:

法官認定曾在德軍佔領波蘭時期所設索比布爾集中營充任警衛的約翰·德姆揚魯克充當「納粹殺人機器的齒輪」,成為納粹屠殺猶太人的幫凶,判處他5年監禁。


接受司法審理時,德姆揚魯克91歲。他次年去世,上訴未決。

參照這一判決先例,德國法院對曾在奧斯維辛集中營充任會計的奧斯卡·格倫寧和充任警衛的賴因霍爾德·漢寧作出有罪判決,兩人獲罪時同為94歲,入獄服刑前去世。

德國檢方另外起訴一名現年93歲的前施圖特霍夫集中營警衛,被告是否適合出庭接受審理不得而知。

歷史資料記載,二次大戰結束前,累計2.7萬人在波蘭境內納粹集中營中喪生,一些死於毒氣或毒藥,一些遭槍斃,還有一些因為苦役或醫療條件惡劣而身體虛弱,最終凍死或餓死。


據施圖特霍夫博物館資料,施圖特霍夫集中營建於1939年,累計關押11萬人,其中6.5萬人死在集中營。

歷史學家彼得·舍特勒爾說,堅持讓垂垂老矣的前納粹分子接受司法審理背後有一個「重要的人道主義和法律理由」:「假如我們放過這一案件,等於為放過其他案件提供一個新借口。法治不應允許例外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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