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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條令頒布實施後,安心回家過周末再也不是夢

來源中國軍網綜合

今年5月1日新條令施行,明確配偶在駐地長期工作或者生活的,在休息日和節假日可以按照統一安排輪流回家住宿。南海艦隊某作戰支援艦支隊在嚴格貫徹新條令的基礎上,合理制訂輪休計劃、調配值班人員,切實打通回家的「最後一公里」。詳情請關注今天出版的《解放軍報》帶來的報道——

我能經常接兒子放學了

南海艦隊某作戰支援艦支隊撫仙湖艦二級軍士長 莫申明

鄧景輝繪

「爸爸,你怎麼來接我了?」周五下午,剛剛放學的兒子一看到我,立馬跑出校門,衝到我的懷裡。看著他臉上幸福的笑容,我的淚水忍不住地在眼眶裡打轉——這是兒子上小學以來,我第一次接他放學回家。

以前,雖說我符合休息日回家住宿的條件,但條令明確規定要前1日晚飯後才能離隊,由於駐地離市區較遠,每次回到家都已是夜深人靜。

「爸爸,別的小朋友都是爸爸媽媽來接他們回家,怎麼從來不見你來接我啊?」一天晚上回到家中,聽到兒子的話,我心中除了無奈,更多的是愧疚。出海任務重,業務工作忙,平時鮮有回家輪休的機會,好不容易回一次家,卻遭到了兒子的「奚落」。久而久之,他對我越來越疏遠了。

新條令施行後,事情就有了轉機。這天下午,支隊機關幹部來到艦上,為我們作「新條令·新亮點」宣講解讀,當聽到「輪流回家住宿的士官,休息日和節假日前1日下午操課結束後離隊」時,我激動地帶頭鼓起了掌來。雖說只提前了短短几個小時,可是終於有機會接兒子放學了!

「爸爸,咱回家和媽媽一起包餃子行不?我們一起吃晚飯!」「沒問題,咱晚上一起包餃子!」這天下午,牽著兒子的小手走在回家的林蔭路上,夕陽斜照、清風和煦,我的心裡開心得像花兒一樣,干工作也更有勁了!

(唐兵、段鑫整理)

南海艦隊某作戰支援艦支隊

讓官兵安心回家過周末

解放軍報訊  周凌彬、萬永康報道:「小彭,這周末回去好好陪陪妻子吧!」11月2日下午操課結束,在獲得本級首長批准後,南海艦隊某作戰支援艦支隊撫仙湖艦上士彭志健終於坐上了返家的汽車,這是他第一次周末回家住宿。

以往,和彭志健類似的已婚年輕士官由於未達到家屬隨軍條件,按條令規定,休息日、節假日不能回家住宿,只能「望家興嘆」。對此,很多家屬也不能理解:明明住在同一座城市,日子咋還過得像「兩地分居」?

今年5月1日新條令施行,明確配偶在駐地長期工作或者生活的,在休息日和節假日可以按照統一安排輪流回家住宿。可是在一開始落實的時候,該支隊部分基層單位還心存顧慮——「符合回家住宿條件的人多了,值班怎麼安排?」「往返路途遙遠,會不會發生安全事故?」

為避免新政策帶來新矛盾,該支隊在嚴格貫徹新條令的基礎上,廣泛徵求官兵意見,最終明確在休息日、節假日前一天下午操課結束和收假前增派車輛,往返於碼頭及市區各主要居住地,保障官兵輪休;在嚴格按照戰備要求保持在位率的基礎上,合理制訂輪休計劃、調配值班人員,確保每名家在駐地的已婚官兵每月至少能夠回家兩次,切實打通回家的「最後一公里」。

「艦長,我申請這周末值班,讓年輕的同志安心回家過周末!」這天中午,洪湖艦二級軍士長王文彩主動將自己的周末回家住宿機會讓給了年輕士官:「應該讓新條令變化的直接受益者,感受到新政策帶來的融融溫情!」

新《內務條令》第一百八十七條規定:「在不影響士兵在位率以及執行任務和管理的前提下,已婚士官可以按照規定離隊住宿」「配偶在駐地長期工作或者生活的,在休息日和節假日可以按照統一安排輪流回家住宿(休息日和節假日前1日下午操課結束後離隊,休息日和節假日結束當日晚飯前歸隊)」。

原《內務條令》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在不影響士兵在位率以及執行任務和連隊管理的前提下,已婚士官可以按照規定離隊住宿」「配偶隨軍或者符合有關規定在駐地找對象結婚的,在休息日和節假日可以按照統一安排輪流回家住宿(休息日和節假日前1日晚飯後離隊,休息日和節假日結束當日晚飯前歸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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