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大都數手槍彈被設計成圓頭型
軍情
11-10
原標題:為何大都數手槍彈被設計成圓頭型
在一個控槍的國家,市民常見的就是手槍和步槍,因為警察和武警維持治安,上街執行值勤巡邏任務時,大都腰間佩戴手槍或手持自動步槍,顯得非常神氣和威風。
尤其是手槍,由於結構緊湊、小巧玲瓏、易於攜行、射擊可靠等特點,成了警察的基本佩槍,有效射程50米左右,彈匣供彈容量8-15發,以其火力殺傷近距離內的有生目標。
目前,作為自衛及具備一定進攻能力的手槍,以7.62毫米、9毫米等當代主流口徑為主,也有小口徑的5.8毫米子彈,為我軍92式團級以上軍官用配槍,屬於特例不具備普遍性。
射擊手槍時,要求近距離內有很強的停止作用,一、二槍內,足以使對方喪失戰鬥或抵抗能力,停止作用越強,彈丸的殺傷力就越強。
由於圓頭彈射入目標時,所受到阻力相對要大些,因此會造成更大的傷害,同時子彈不會穿透目標,就不會傷及無辜。
所以手槍彈,就設計成了停止作用好的圓型彈頭,即彈頭命中有生目標後,使其儘快喪失戰鬥力的作用效果好。
圓彈頭射程近,停止作用好,就成了手槍彈的標準彈頭,極少有手槍彈,被設計成類似自動步槍那般適合遠射程的尖彈頭,一槍彈頭能前進後出,在人身上留下一小一大兩個窟窿。
※美國人眼中最牛的六支步槍,最後一支日本侵華用過!
※士兵如何看自己剩餘子彈數量?方法太直接,連敵人都一眼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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