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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評《清史稿》——重新審視《清史稿》的史料價值

原標題:再評《清史稿》——重新審視《清史稿》的史料價值


1912年,清宣統皇帝退位,同年民國建立。按照前朝故事,成立了清史館,編修記載清朝歷史,歷時十餘年,至1927年,由於民國建立之後,國家動蕩不安,一會革命,一會復辟,當時主編趙爾巽見全稿已初步成形,擔心時局多變及自己時日無多,遂決定以《清史稿》之名將各卷刊印出版。自出書之日起,對其評價有褒有貶,認為《清史稿》正史編寫較差的一部,存在許多問題:


一、觀點立場落後

《清史稿》撰者多為滿清遺老,其故國情結很深,因此書中貫穿著反對民主革命,對清朝皇帝歌功頌德,而對清朝統治之黑暗尤其是近代以來的腐敗賣國未能如實反映,反而有意掩蓋粉飾。例如誣衊明末農民起義軍為「土賊」,稱太平軍為「粵匪」,視辛亥革命為「倡亂」。而對帝國主義的侵華罪行和清朝統治者的反動行徑卻多處隱瞞,傾向性錯誤顯而易見。雖身在民國,仍持反對辛亥革命、反對民國的態度,不僅對興中會、同盟會成立及孫中山等領導的許多革命活動略而不記,間或有所記述,必加以貶斥,稱革命烈士之犧牲為「伏誅」,稱武昌起義為「革命黨謀亂於武昌」。對此,連當時的南京國民政府人員都極為不滿。1929年12月14日,故宮博物院院長易培基列舉了十九條理由,呈請政府下令禁止《清史稿》發行。


二、撰寫人非專才

清史館開館之先,並沒有進行修史專業人才的培養與儲備。開館之後,聚集了一批晚清名士,但是這些「翰苑名流,文章名宿」,多數非史學專才,其中以桐城古文派居多,於古文則雅馴,於史例往往未嫻,因此,人們認為「修清史人才,遠不如修《明史》人才」。

三、體例構成混亂

同時,由於《清史稿》是眾人編纂而成,編寫時彼此缺少照應,更因時局動蕩,倉促成書,未經主編總閱審定便「隨修隨刻,不復有整理之暇」,過於粗陋。因此,體例不一,繁簡失當,史實之中也有不少錯誤。故宮博物院首任院長易培基便指出《清史稿》:「體例不合,人名先後不一致,一人兩傳,目錄與書不合,紀表傳志互不相合,有日無月,人名錯誤,泥古不化,簡陋,忽略。」

四、史事考訂不細

《清史稿》一書因所用史料有限,又倉促成書,很多史事未能詳細考訂,錯誤失實之處很多。其錯誤失實,主要有時間、地點、地名、人物、人名、官職、爵位、書名等類,多數都是未能詳細考訂造成的。如《公主表》載道光第六女壽恩固倫公主為「道光十年十二月生,咸豐九年四月薨,年三十八」,錯誤非常明顯,或為筆誤,或為排印時錯衍「八」字。又如《忠義傳》包立身傳稱浙江諸暨包村拒太平軍,「大小數十戰,斃賊十餘萬」,至其失敗,「合村死者,蓋六十餘萬人」,試想太平軍犧牲十餘萬人該是何等重大的戰役,有誰見過「六十餘萬人」的大村?編者在利用史料時顯然未加考量辨析。


《清史稿》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究其根源,是本書成書之時適值軍閥混戰,國力衰微,經費極為緊張,特別是1917年後,費用幾乎到毫無著落的地步。趙爾巽對清王朝心懷眷戀之情,認為事關一代國史,「失今不修,後業益難著手」,再困難也「不敢諉卸」。一方面節約開支,敦促同仁加快進度、多盡義務,一方面以其資望向各軍閥募捐,並言:「不能刊《清史》,獨不能刊《清史稿》乎!」終於1927年編成《清史稿》,為研究清朝歷史提供了權威史料。


由於成於眾手,彼此照應不夠,完稿後又未經仔細核改,刊行時校對也不認真,是以體例不一,繁簡失當,以至年月、事實、人名、地名的錯誤往往可見。

因此,儘管《清史稿》存在諸多問題,但是它是在中國多事之秋艱難成書,我們應該向《清史稿》的撰寫人致敬,是他們為我們留下了清代一朝的比較系統的史料,如果不是他們也許我們連《清史稿》都沒有得看,這是應該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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