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見你是我此生最大的錯誤
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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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忘記一個人的最好辦法就是重新開始一段新的戀情,而你放不下他的原因不外乎你真心付出那麼多,卻得不到回報的不甘心。
還有長時間面對一個人突然消失的不習慣,最重要的是你留下來的傷害太深。
你沒有經過我的允許就闖入我的生活,將我的生活搞得一團糟,而你就這樣不聲不響的突然消失在我的生命里。
就像那句話說的,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但是你可曾想過你走的瀟瀟洒灑,那留下來的人是有多痛苦。
有時候行走在不同的地方,就是想要找一個沒有你生活過的氣息的地方,可是發現不過是徒勞而已,只要停下步伐,腦中就自然而然的開始浮現有關你的一切。
不管是開心的,還是悲傷的,每一個神情都那麼的清晰,連同你當時的動作也都回憶了一番。
突然有那麼一天,你消失在了我的生活,沒有任何理由,也絲毫沒有徵兆,讓我猝不及防,連準備的機會都沒有給我,沒有疑問的是,我當時真的恨你。
所謂愛之深恨之切,以前對你的愛有多少,那時候對你的恨絕對不會比以前對你的愛少多少,我也有一種衝動,既然這樣痛苦都忘不了你,我找心理醫生做催眠吧。
把有關你的一切都抹殺掉,你曾經給我的現在太痛苦了,我也要不起了。
你闖進我的生活的那段時間,我真的開心過,可是你最後離開的時候,我才發現一起的開心是多麼愚蠢,你說我愛你,你說我們一定會走到白頭,可是到最後最先離開的是那個許諾的人,原來真的聽聞愛情,十人九傷,聽聞諾言,十諾九謊。
你離開了,可是留給我的東西想扔都扔不掉,就那樣一直盤旋在我的腦中,揮之不去,可是最後所有的幸福和痛苦都是你給的,而遇見你成了我這輩子最錯誤的事情。
※別因為不懂得珍惜,別因為曾經的傷痛,而錯過了那個對的人
※你太「小」了,我接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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