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裡多了個人」,男子發信息給妻子,被判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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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台灣新北一名已婚徐姓男子與楊姓「小三」偷情,竟大言不慚地傳信息給妻子稱:「我心裏面現在多個人了,但我的初衷不會忘,你能接受嗎?」妻子提告後,新北地院判徐、楊賠償元配50萬元(新台幣,下同)。
台媒昨天報道,徐妻提出控告稱,去年她在清洗衣物時,從丈夫褲子口袋內發現汽車旅館發票,追問下,丈夫坦言與楊偷情,並保證斷絕關係,但沒多久卻反悔,說要跟「小三」繼續維持關係。
示意圖
徐妻為此返回娘家散心,之後數次回家,發現「小三」竟大喇喇地把內衣褲放在她的衣櫃,還把內褲曬在陽台上;同年10月,元配再度返家,又發現門鎖已更換,不得其門而入,向徐、楊求償100萬。兩人否認偷情。
不過,法官從LINE對話得知,徐向元配坦言:「我心裏面現在多個人了,但是我的初衷不會忘,你能接受嗎?」「她(指小三)會被趕出家門,所以東西想要慢慢搬來家裡,你OK嗎?」
元配回復說:「她(指楊女)要跟她老公離婚,連兒子都不要了,連東西都要搬來我跟你住的地方了,你還要我幫她收貨,真有你的。」
不僅如此,徐確實更換門鎖,還傳信息給妻子:「現在這邊不是你說來就來、說走就走的地方,所以我換了,這邊也不是你的家了……我是房子的主人,你是我正在談離婚的妻子,我的房子有房客,不希望有人打擾」,徐妻無奈地回:「這是我家,我怎麼回不去了」。
法官認為,徐、楊所為已侵害徐妻的配偶權,判賠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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