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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坦·李,他很像中國人心目中的金庸

一入愛玩深似海,從此節操是路人

如果一定要形容斯坦.李和他的超英主義對整整三代美國人的影響,那麼金庸和他的俠義文化在14億中國人心中的地位或許是最好的比照。 斯坦·李創造的英雄總是這樣的:他可以衝破雲霄解救整個宇宙,卻無法擺平自己身邊的瑣事。

半個多世紀以來,美國的年輕人都是讀著斯坦·李(1922-2018)的作品長大的。據統計,漫威旗下一共有5000多個漫畫角色,其中90%以上的知名角色都是由斯坦·李參與創作的。在美國,斯坦·李不僅是一個名人,更是一個文化符號。隨著近些年新一波超級英雄電影席捲全球,斯坦·李的全球知名度和財富積累在他的暮年達到了頂峰,可謂人生大贏家。

人前光鮮,人後艱辛。聲名日隆的背後,成功與失敗同樣交織在斯坦·李的生活中。當鎂光燈熄滅,當大幕落下,我們發現:老爺子的事業和生活一樣是悲欣交集的,而這,才是人生的常態。


失敗的文學之夢,成功的漫畫之路

上世紀40年代,當斯坦·李邁進漫畫行業不久,他就發現整個社會對漫畫持有巨大的誤解——人們普遍認為漫畫只是給小孩子讀的玩意兒。

當時流行的漫畫作品進一步加深了人們的刻板印象,按照斯坦·李的說法,其內容無非是「一堆派系不同的人打來打去,從不講究人物的個性,也不講求行為的動機」。

「超人」就是完美英雄的代表人物

那時的超級英雄故事,流行的是塑造完美的救世主和偶像;而斯坦·李故事中的超級英雄卻陷入了俗世的焦慮。他們也憂鬱、也糟心、也有虛榮心、也有壞脾氣,這讓他的作品呈現出一種異質化、成人化的調調,讓漫畫內容逐漸脫離了幼兒向的範疇。

在斯坦·李的心目中,文學家和漫畫故事撰寫者雖同為文字工作者,前者的地位仍然遠遠高於後者;超級英雄漫畫仍然算不得什麼高雅藝術,只是一種被印在白報紙上的廉價讀物、一種快餐級的流行文化罷了。因此,做一個有追求的漫畫故事寫手,是對自己實現文學夢的曲線救國。

事實上,成為一名出色的文學家,是他在幼年時期就深深紮根於心田的夢想,也成為他前半生一直努力而不得的追逐。

作為一個猶太移民家庭的「窮二代」,一個從大蕭條時期成長起來的孩子,斯坦·李的童年記憶是晦暗的。當回憶起自己的小時候,他這樣說道:「在我的印象里,母親大多數時間都呆在廚房裡或者是簡陋的房間,父親是裁縫,經常性地失業,家裡經常窮得揭不開鍋。因為交不起房租,被迫搬家也是家常便飯。父母經常爭吵架,爭吵的內容無非是錢、錢、錢。」

在他9歲的時候,弟弟拉里出生了,兄弟倆只能擠在唯一的卧室里,而父母則只能睡在客廳的摺疊式睡椅上。在饑寒交迫中、在父母的爭吵聲和小弟弟的哭鬧聲中,小斯坦只能將自己投入書本,在字裡行間尋求慰藉,暫時忘卻俗世間的煩惱。《哈迪男孩》《泰山》《福爾摩斯探案集》…讓這位小男孩愛不釋手,這些文學作品在他幼小的心目中,有著非同一般的意義。

一家四口,左一是童年時期的斯坦·李

求學期間,斯坦·李就已經有意識地往一個文學家的方向發展自己。當地有一家報社經常組織徵文比賽,由於斯坦·李的獲獎次數太多,這家報紙不得不改變評選規則,限制他的參賽。

為了補貼家用,小斯坦·李到處找活干。他特意會找一些和寫作有關聯的活,靠一支禿筆打打零工,比如為名人寫登報的訃聞、幫國家機構寫新聞通稿等。當然,更多的工作和文學是不沾邊的,比如褲子廠的勤雜工、百老匯大戲院的引座員、《紐約先驅論壇報》的訂報推銷員等…貧困之下的他並沒有太多選擇的餘地。

17歲時,表姐夫開了一家漫畫公司,男孩高中畢業了跑到這家公司里打雜。19歲時,他生平的第一部作品問世,這就是《美國隊長》系列漫畫的第三部,由斯坦·李提供文字內容,漫畫由他人來畫。

在這部處女作中,他開始第一次使用筆名「斯坦·李」。「其實這個名字是我一秒念頭下瞎起的,因為我不想把我的真名跟那些登不得大雅之堂的傻漫畫扯上關係,我要把斯坦利·馬丁·利博(Stanley Martin Lieber,斯坦·李的真名)留給一部真正偉大的作品,一個凝結我人生全部經歷的小說。」有趣的是,這部夢想中的小說到最終都未能問世,而「斯坦·李」這個名字早已名聞天下知。

1942年,斯坦·李應徵入伍,正式軍職是「劇作家」。在軍隊里,他的主要任務是撰寫訓練手冊和宣傳口號。1945年二戰結束,斯坦·李回到紐約,找到一家出版公司申請工作,希望從這裡開始他作為文學家的起點。

從軍時期的斯坦·李

「我以為他們出版一般性的雜誌,他們也的確出版這種雜誌,但是當時他們需要我去填補的空缺崗位恰好是漫畫雜誌部門的。結果我最後從事的還是漫畫行業。」即便如此,文學之夢仍然未死,退出漫畫圈的想法一直縈繞在斯坦·李的腦海里長達十餘年,貫穿了他的整個青年時代。

有點無奈也有點沮喪的斯坦·李並不知道,這次陰差陽錯的求職經歷是一次難得的契機,一場漫畫革命即將到來。

一輩子也沒能成為莎士比亞,但是他最終和莎翁一樣成為全世界範圍的知名人物


失敗的企業老闆,成功的版權鬥士

從1972年到1998年,斯坦·李一直擔任漫威公司的發行人和董事長,在他的掌舵的這幾十年,漫威一直走得不溫不火。1998年,斯坦·李另起爐灶成立了「斯坦·李傳媒」(SLM)公司,致力於製作包括遊戲和網路漫畫等各種娛樂產品。

70年代的斯坦·李,漫威的掌門人

公司成立不久後規模就達到了165人,通過反向收購,1999年6月,SLM掛牌成為上市公司,這165人一夜之間都成為了百萬富翁。2000年,SLM推齣動畫網劇《第七入口》(The Seventh Portal),不但創造了「webisode」(網劇)一詞,劇集上線當天更導致伺服器宕機,同時,這部戲打敗了華納和迪士尼等眾多大牌公司的作品,獲得當年最佳網路作品獎。

作為一個本質上的藝術家而不是管理者,斯坦·李認為公司需要寬鬆的環境來創作,不需要太嚴苛的監管,這樣的理念為公司埋下了隱患。2000年末,公司員工涉嫌挪用投資資金、非法操縱股票交易,遭遇了多起訴訟。一夜之間,大廈崩塌,一時間這家志得意滿的新興公司忽然被形容為「一家低俗的互聯網初創企業,世紀之交行為過當的代言人」。

2001年2月,再也支撐不下去的SLM申請了破產保護,從成立到倒閉僅僅走過了三年時間。到2008年逆風翻盤的《鋼鐵俠》上映之前,大家都認為年事已高的的斯坦·李和「品牌老齡化」的漫威基本就只能這樣了。

2001年,斯坦·李再次成立「POW娛樂」公司,POW是「Purveyors of Wonder」(奇蹟提供者)的縮寫。公司於2004年再次通過反向收購上市。在這之,POW出品的十幾部作品沒一部大火,在IMDB上評分更是低到了地板上,沒過幾年公司的股票就被降級到了垃圾股市場。

既然新作無法突圍,吃老本貌似是擺脫窘境的另一條通途。斯坦·李搖身一變,成為美國著名的「知識產權捍衛者」,向老東家索取自己的利益。

2002年,電影《蜘蛛俠》全球票房進賬高達8.2億美元,美國本土就佔了4億美元。也就是這一年,80歲的斯坦·李跟他的老東家漫威打起了一場費時耗力的產權官司。在起訴書中,斯坦·李稱漫威跟他簽有協議:「如果我所參與創造的每一個角色被拍成電影或者電視劇,我都將獲得公司從中所獲利潤的10%, 但是《蜘蛛俠》卻沒有讓我得到一分錢。」

漫威公司的辯解是局限於以前的漫畫角色轉讓合同,公司本身從索尼影業分得並不多,所以公司根本沒有「利潤」。不服輸的斯坦·李一路把官司打到最高法院,花了三年時間,終於獲得了1000萬美元的賠償。這以後,漫威任何作品的利潤都有雷打不動的10%是給斯坦·李的。

這場曠日持久的官司充分體現了老爺子的韌性和倔勁

這個案例為美國作者們提供了精神與法律上的雙重支持。由此可見,美國的知識產權保護也並非盡善盡美,在看似完善的法律保護背後,其實是像斯坦·李這樣的「偏執狂」們竭力鬥爭的成果。


成功的演員,失敗的父親

作為一位長期居住於好萊塢的大娛樂家,斯坦·李能頻頻在漫威電影中拋頭露面,可謂是佔盡了天時地利人和的結果。於是,幾乎每一部漫威電影中,都能看到他拋頭露面。

「客串狂魔」還在不少遊戲中跑起龍套,圖為《超凡蜘蛛俠3》截圖

事實上,與其說這些出鏡機會是片方邀約的,不如說是他自己爭取的:為了滿足自己的表演欲,在於片方的合約中,不僅寫明了票房利潤10%的版稅收益,還有列出自己客串角色的條款。

即便是一個龍套,斯坦·李對於演出仍抱有極大的熱情,對待表演的認真程度不亞於漫威電影中的任何一個主角。難怪在一次記者採訪時,他還會半開玩笑地抱怨:「開拍前我準備了很久,結果《蜘蛛俠》的導演在剪片時把我的近鏡頭都去掉了,只剩下一個看不清臉上表情的遠鏡頭,浪費了我的演技!」

雖然出演了數十部電影電視,所有露臉時間加起來也就十幾分鐘。圖為老爺子在電影《蜘蛛俠3》中的客串

雖然在電影中展露出自己樂天的一面,但是如果談到自己的獨生女兒J.C,斯坦·李怎麼也開心不起來。

J.C是斯坦·李與結髮妻子瓊安共同生育的唯一後代,有著驕縱的個性,父親倆一直不是女兒的「對手」。老爺子生前的護理人員表示,J.C成天打電話責罵父親,斯坦·李常常與她吵到喉嚨沙啞,「為任何小事,她都會吵架,歇斯底里」。

瓊安是斯坦·李的一見鍾情,也是他的一生摯愛,兩人攜手走過近70年…比很多人的整整一輩子都長

J.C.還曾對父母動粗,曾經因為一言不合將母親推倒在地,並抓住老爺子的頭撞向椅子,令父親的頭骨後部受到挫傷。

2017年,妻子瓊安辭世,情況變得更加糟糕,沒有母親的制約,父女關係進一步緊張,67歲的J.C不但沒有送上至親的慰藉,反而在年邁的父親心上狠狠地扎刀子。

控制晚年斯坦·李的「惡之四人組」,最右為他的女兒J.C

這個從來沒有自己賺過錢、長年靠「啃老」的不肖女,同時也有著一顆不怎麼好用的頭腦,被懷疑成為圖謀不軌者的牽線木偶,通過斯坦·李眼睛視力不好的不利因素,讓他簽署各種文件來獲得名下財產以及社交賬號等無形資產的掌控權,並對斯坦·李對外交流的渠道以及人身進行了控制。為了堵住一些知情人的嘴,更不惜用上監聽、威脅、虐待等各種手段,偽造出父親對她完全信任的表象,令旁人揪心不已。

女兒甚至讓護士抽取他的血液樣本,並將血液稀釋變成簽名印在漫畫書上,每本售價500萬美金。斯坦·李對此毫不知情

斯坦·李創造的英雄總是這樣的:他可以衝破雲霄解救整個宇宙,卻無法擺平自己身邊的瑣事。「我試圖表明,這些英雄雖然具有超能力,但是他們的生活並非一帆風順。他們也要為掙錢糊口、人際關係、家庭和健康等問題擔心。也許這些差別,就是使這些人物家喻戶曉的主要原因。」

蜘蛛俠忍受著少年的社交痛苦,鋼鐵俠要與自己的酗酒惡習相抗爭,斯坦·李也有自己無法解決的家庭問題。他用自己的親身經歷,以一種殘酷的方式展示出為什麼英雄的煎熬和挫折如此牽動人心。

即使在鏡頭前是那麼神采奕奕、精神矍鑠的存在,斯坦·李依然如同凡俗中的你我,在這世上困頓掙扎、努力發光,共通的境遇讓我們與他似乎走得更近了,而這種情感上的維繫也讓我們在大師辭世的暗黑時刻倍感難過。

老爺子走好!

好文章不能一個人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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