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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學生坐地鐵帶刀被查後襲警 稱最多拘留15天



(原標題:女大學生坐地鐵帶水果刀被查後襲警 稱最多拘留15天)


11月11日,22歲的女大學生張某攜帶一把長約10厘米的水果刀欲乘坐北京地鐵八號線,被拒後與安檢人員和現場處理的民警發生衝突。乘民警不備,張某突然用腳踢踹、用手抽打民警,後被制服。北京電視台《法治進行時》日前對此作了報道,在派出所,在被問到其行為將會面臨何種後果時,張某露出微笑:「最多拘留15天,其次罰款,其次警告」,並稱「人生總要有第一次的嘗試,好的壞的都要嘗試,微笑面對生活」。目前,張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刑事拘留。

如果那麼想、那麼做的是一個未成年人,我們尚可以將其歸結為年幼無知。然而,不乏幼稚的想法、充滿暴力的行為發生在一個22歲、即將畢業的大四學生身上,卻令人吃驚。22歲的成年人,本該負起對家庭、對社會的責任;接受高等教育即將畢業的大學生,早該具有了對是非的判斷。遺憾的是,這些,我們都沒有看到。這當然是個別現象,但如果因為是個別現象而掉以輕心,不辨析其中是非,其他人步其後塵是可能的。

「最多拘留15天,其次罰款,其次警告」,法律後果說得「門兒清」,她不會是學法律的吧?即便不是法律專業,至少對法律有一定了解。可惜,只是一知半解。不知道她暴力襲警,和「法律後果不過如此」的誤判是否有關?

一種可能,誤判影響了行為,如果意識到可能面臨刑事追究,就不動手了;另一種可能,明知會判刑,仍會選擇襲警。從其「人生總要有第一次的嘗試,好的壞的都要嘗試」的說法看,後一種可能發生的概率不小。與暴力襲警行為相比,「好壞都要嘗試」的想法更為可怕。這是因為,思想是行動的先導,對她來說,如果錯誤思想不能及時修正,日後作出比襲警更為惡劣、後果更為嚴重的事兒,完全可能。


人生有很多「第一次」,有些註定會來,而且往往不期而至,我們無從選擇;有個人努力空間的,有些需要我們去爭取,有些則需要極力避免。具體說,那些美好的「第一次」,比如「第一次約會」「第一次戀愛」等,值得我們努力爭取,而那些會讓人生走上彎路的「第一次」,比如「第一次吸毒」「第一次受賄」等,能不來最好一輩子也別來。對張某來說,這是她「第一次被刑事追究」,一旦判刑,其學業、就業、信用記錄等多方面都會受到不小影響。面對諸多不利後果,她口中的「微笑面對生活」,恐怕只能是一句空話。

「人生就是一場旅行,好的壞的都要經歷」,類似表達挺多,很有些心靈雞湯的味道,但道理都對,聽聽無害。不過,和「經歷壞的」很多時候無法避免,人只能選擇面對不同,「嘗試壞的」卻體現為當事人對消極後果的主動追求,在傷害自己的同時也會損害家庭、社會。「好壞都要嘗試」,是一種應該被摒棄的人生信條。

作家柳青說過:「人生的道路雖然漫長,但緊要處常常只有幾步。」對張某來說,這一事件或許可以算作她人生之路的一個「緊要處」,可惜的是,衝動的性格、錯誤的人生信條讓她作出最錯誤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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