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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分別」,不是不能分別

很多人聽說學佛要「無分別」,但是對於怎樣「無分別」,理解起來有偏差。認為無分別,就是一切都沒有區別,這其實是混淆了事物的差別,把內在的無分別用到外在去了,是糊塗法而不是佛法。無分別不是說一切沒差別,而是自己對於種種差別之相,能以平常心對待,就像經上說的:「能善分別諸法相,於第一義而不動」,外面的一切都看的清清楚楚,但心裡不為之所動,不妄起愛憎,同時還要區別對待,處理的恰到好處。

天有春夏秋冬,人有男女老少,事有善惡好醜,病有寒熱虛實,這都是有差別的,「無分別」並不是要抹殺這些差別相,那樣的話,不就亂套了嗎?自己的工資,打到別人的卡上行嗎?別人生病,自己替他吃藥行嗎?吃飯去廁所,解手去客廳,這合適嗎?學佛法就要學智慧,哪些該做,哪些不該做,都要清清楚楚,同時還要訓練內心的超越,不妄起愛憎,平等看待,平常處之,這才是無分別。

很多人經常引用六祖大師那句「不思善,不思惡,正與么時,那個是明上座本來面目」這句話,來說不能分別善惡,這是不對的。六祖這句話是直指人心,是讓人在不思善不思惡,一念不生的時候,迴光返照,那個了了分明的是誰?那就是當人的本來面目,而不是說不能分別善惡。對於坑蒙拐騙、姦殺淫掠等行為,明確知道那是惡行,不但自己不能做,還要阻止別人去做,如果有能力和條件,還不妨積極地舉報,讓壞人得到應有的懲罰,保護大多數人的利益不受傷害。但做這些是為了維護公平與正義,內心充滿著憐憫和同情,而不是出於私利和嗔恨。

還有人覺得學佛要無分別,而持戒和行善等等就是分別心,這同樣是誤解和邪見。無分別不是要泯滅事物的差別,而是要放下自己內心的執著,初學者先當分別善惡、罪福,對於什麼事情該做,什麼事情不該做,心中要清楚分明,努力斷惡修善,然後再以智慧超越善惡,不二的智慧是果,擇善而從是因,不能顛倒。要「諸惡莫作,眾善奉行」,同時還要「自凈其意」,而不是上來就善惡不分,那就錯了。經上說:「寧起有見如須彌山,不起空見如芥子許」,「有」的見解雖然不究竟,但修善能得善果,尚不至於墮落;而如果認為一切皆空,無善無惡,拔無因果,胡作非為,果報可能在地獄,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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