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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數百萬噸廢舊鉛蓄電池去哪兒了?

來源:11月15日 《新華每日電訊》

作者:新華社記者朱國亮、梁曉飛

含鉛酸液就地傾倒,停工一年氣味仍刺鼻……近日,江蘇淮安檢察機關查處一起非法鉛冶煉案,嫌疑人回收、拆解廢舊鉛蓄電池15000餘噸,獲利1000餘萬元,恢復生態則需要2000萬元。

「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隨著鉛價上漲,一些地方的小企業、小作坊非法回收、拆解、冶煉廢舊鉛蓄電池的現象又有反彈。權威人士稱,我國正進入電池報廢高峰期,至少超過60%的廢舊鉛蓄電池流入非正規處理渠道。

這是江蘇省淮安市查處的一處非法鉛冶煉點的廠房(2018年9月19日攝)。圖片均為新華社記者 朱國亮 攝

1年半非法拆解15000餘噸,土地和水源被嚴重污染

近日,記者來到江蘇省淮安市淮陰區袁集鄉一個被查處的非法鉛冶煉點,破舊的工廠緊鄰淮安境內重要河流鹽河。雖然停工已一年,但廠區空氣中的味道依然刺鼻。在一堆黑色化學物質旁邊,樹木枯槁死亡。

一位辦案人員表示,最早查案時,他在現場僅停留了約20分鐘,嗓子就疼得沒法說話,頭暈腦脹。經環保部門調查,這片土地和水源都已被污染,污染物主要是重金屬和酸。

據介紹,從2016年3月到2017年9月被查,此案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共投入130萬元,僱傭30餘人,分散在不同鄉鎮回收、拆解、冶煉廢舊鉛蓄電池。4人各有分工,有人負責搭建土爐,有人負責收購廢舊鉛蓄電池,有人負責拆解,還有人負責處置電池塑料外殼。

淮安市檢察機關辦案人員介紹,其間有賬可查的記錄顯示,嫌疑人共非法拆解廢舊鉛蓄電池15000餘噸。初步調查表明,嫌疑人獲利1000餘萬元,而經南京大學環境規劃研究所評估,涉案幾個區域生態環境的修復至少需要2000萬元。

據了解,廢舊鉛蓄電池非法回收、拆解、冶煉產生的污染不僅影響農作物和植物生長,還可能對人體神經系統和骨骼造成損害。目前,淮安當地正計劃通過公益訴訟等方式籌措資金,對受污染的土壤等進行生態修復。

這是江蘇省淮安市查處的一處非法鉛冶煉點院內一角(2018年9月19日攝)。

電池報廢高峰期來臨,超60%廢鉛蓄電池流入非正規渠道

在查辦這一案件的同時,淮安市還查處了另一起非法回收、處置廢舊鉛蓄電池案件,非法收購的廢舊鉛蓄電池達14000餘噸。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搜索發現,2014年以來,查辦的類似案件有120多起,主要分布於山東、河南、浙江、河北等地。

「我國正進入一個電池報廢高峰期,年鉛蓄電池理論報廢量超過600萬噸。」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鉛鋅分會副理事長馬永剛說,保守估算,超過60%的廢舊鉛蓄電池流入非正規渠道。

中國物資再生協會秘書長高延莉介紹,今年初,她在一家報廢汽車企業調研時發現,企業台賬上回收的報廢汽車有1萬多輛,可廢舊鉛蓄電池僅有400多塊,其餘電池去向不得而知。

「巨大的利潤空間是廢舊鉛蓄電池非法回收、拆解、冶煉屢打不絕的主要因素。」馬永剛說,正規拆解企業是在全封閉環境下,運用自動化機械設備,對廢舊鉛蓄電池進行破碎、分選、轉化。每噸再生鉛需納稅2000多元,環保成本也近千元。

目前,廢舊鉛蓄電池回收價格約為9000元/噸,冶煉出售的鉛錠價格超過18000元/噸。每噸廢舊鉛蓄電池中,鉛金屬佔比約為63%,塑料佔比7%,其餘為鉛酸液。鉛、塑料均可回收。非法拆解點不顧及環保、稅收等因素,每出售1噸鉛錠的牟利空間高達2000多元。

淮安查處的案件中,嫌疑人王某向記者坦言,加入非法冶煉團伙4個月,僅從回收、粉碎塑料外殼這一副產品中就獲利16萬餘元。

非法回收、拆解、冶煉暴利驚人,不斷擠壓正規企業生存空間,破壞市場秩序。馬永剛說,因成本低,非法企業往往在回收電池時抬高價格,出售鉛錠時壓低價格,令正規企業兩頭受擠壓。

這是江蘇省淮安市查處的一處非法鉛冶煉點的廠房內部,地上散落著搭建土冶煉爐的防火磚(2018年9月19日攝)。

「游擊」生產方式隱蔽,治理應環保、稅收雙管齊下

廢舊鉛蓄電池是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的危險廢物。危險廢物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規定,在我國境內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處置經營活動的單位,必須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業內人士介紹,2011年至2014年,我國曾開展「肅鉛」環保風暴,再生鉛企業數量多、規模小、產業集中度低的現象得到改善。近年來,隨著鉛價上漲,非法再生鉛小企業、小作坊又有反彈跡象,且「地下生產」更加隱蔽。

馬永剛告訴記者,為逃避監管,這些企業大多藏身城鄉接合部,有的以正規工廠作掩護,暗地裡搞非法鉛冶煉;有的甚至把小爐子安裝在汽車上,採取「游擊」生產方式,流動冶煉。

針對廢舊鉛蓄電池回收利用中存在的問題,馬永剛、高延莉等認為,應加快構建有效的廢舊鉛蓄電池回收體系,完善廢舊鉛蓄電池倉儲、回收、運輸等細則,建立可追溯的管理制度;加大對再生鉛行業的環保督察力度,整治非法再生鉛企業;再生鉛利用企業需按照危險廢物轉移聯單規定驗收含液廢舊鉛蓄電池,禁止購買和利用非法回收的廢舊鉛蓄電池。

此外,業內人士建議,85%的廢舊鉛蓄電池收購於社會自然人,難以取得增值稅進項發票,應降低廢舊鉛蓄電池回收利用行業稅負,提升正規企業市場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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