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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三種刑罰看似十分溫柔,可受刑者大多痛苦不已說出實情

在中國古代,產生了許多審訊犯人的酷刑,大多數刑罰手段殘忍讓人不忍直視。然而也有一些刑罰看上去似乎十分溫柔,可其威力並不亞於鞭撻割肉的酷刑,令人十分痛苦。

第一種刑罰叫「貼加官」。這個名字乍聽起來十分陌生,但其行刑方式卻是大多數人都很熟悉的。這種刑罰並不是針對普通百姓的,而是專門用來對付朝廷命官和宮廷內侍的,因此是一種秘密刑罰。

那麼什麼是「貼加官」呢?「貼加官」並不是一種置人於死地的死刑,而是一種刑訊逼供的手段。最早可以追溯到明朝,官兵抓到犯人後,通常將他們的手腳固定住,行刑者拿一張桑皮紙蓋在犯人臉上。這種桑皮紙的特點是不易破,有韌性,且吸水性很強。這時候行刑者在桑皮紙上噴一口酒水,再覆蓋第二張桑皮紙。而犯人在呼吸人,濕漉漉的桑皮紙便會緊貼在臉上,造成呼吸困難。

若犯人仍不招供,則繼續覆蓋桑皮紙,通常覆蓋前幾張時,犯人還會掙扎,當覆蓋到第五張時,犯人便不動了。犯人招供時,便將所有桑皮紙一同撕下,紙張印出五官的形狀黏在一起,像是古代「跳加官」時使用的面具,因此這種刑罰又叫「貼加官」。

這種刑罰會讓犯人產生一種隨時窒息而亡的恐懼感,因此心理防線一步步被壓垮,一般的犯人都會招供。只是這種刑罰很難控制輕重,容易誤殺犯人。相傳這種刑罰是朱元璋發明出來的,但有關史料並未如此記載,很可能因朱元璋手段殘忍所使得後人將這種酷刑硬安在其身上的。

第二種刑罰是笑刑。早在西漢時期,這種刑罰便被發明出來了,但主要是用來審訊貴族的。因為這種刑罰既不會在人身上留下傷痕,又能夠起到一定的懲戒作用。到了17世紀,歐洲又延續了這一刑罰,用來逼迫戰俘吐露有關情報。

實施笑刑的人將犯人的手腳固定住,在腋窩、腳心、肚臍等敏感部分塗上蜂蜜或白糖汁,然後牽來一或兩隻山羊去舔。剛開始受刑者還能強忍著,但幾分鐘後便奇癢難忍,於是大笑不止。大約連笑半小時後,受刑者肺腔內的空氣便會越來越少,輕者全身痙攣,生理失禁;嚴重的直接窒息死亡。因此這種刑罰看似非常好笑,但卻是一種十分殘忍的刑罰。

而最後一種刑罰則是水刑。這種刑罰是將犯人綁成腳比頭高的姿勢,然後用毛巾蓋住臉,再把水倒在犯人臉上,以達到窒息的效果。這種刑罰被美國中情局大加利用,凡是被施以水刑的人,大都會屈服,達到他們想要的目的。

以上三種刑罰雖然都是沒有任何傷口的刑罰,但其殘忍程度也是不容小覷的,細細想來仍讓人覺得膽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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