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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聖者才有、凡夫就無的「瑜伽現量」

瑜伽現量的定義是 「謂依成為自己不共增上緣止觀雙運襌定生起之一,聖者相續中離分別復無錯亂了別他之智,為瑜伽現量之性相。」

將瑜伽現量的定義分為瑜伽及現量兩個部分,現量的定義是指這段文中離分別後面的這部分,先介紹前面的這部分,「依成為自己不共增上緣止觀雙運禪定」到這裡是瑜伽的意思,後面是現量的意思,它是現證無常及粗、細補特伽羅無我等任何一種。

「瑜伽」是梵文,不是中文,也就是 yoga ,中文就慢慢轉成瑜伽。這個字在藏文有點 「雙連」的意思,雙連就是止觀雙連,所以瑜伽就是止觀雙連。

但是有時候我們並不是談論「止觀」,僅僅談論「止」也會用這個字,這時候「瑜伽」所指的是心和對境連在一起,將心完全安住在對境上,心沒有跑掉,所以瑜伽有一點是兩個東西連在一起的意思。

所以,無論指的是心和對境連在一起,或是止和觀連在一起,都是瑜伽的意思。這裡指的是「止觀雙運」,所以瑜伽現量的瑜伽所依靠的是止觀雙運的定,然後依著止觀雙運而生起的一種現量,就稱為瑜伽現量。

此時所產生的現量能了解什麼呢?即現量的對境是什麼呢?現量的對境有無常等,因為現在所用的教科書是以經部宗的主張為主。經部宗是小乘的宗義者,所以他們不會主張法無我,只主張無常、粗的補特伽羅無我、細的補特伽羅無我。所以他們所現證的對境是無常、粗、細補特伽羅無我。所以,在聖者相續中了別他。

了解無常,了解粗的補特伽羅無我,了解細的補特伽羅無我,這些都是他證,不是自證,了別他就是他證的意思。這樣的一個心就可說是瑜伽現量。

這裡所現證的對境是無常等,為什麼所現證的是這些法呢?因為無常等法,唯有聖者以上才會現證,凡夫不能現證,這些對境有別於他人的心,他人的心就連凡夫也能現證。

平常提到的四聖諦,苦諦、集諦、滅諦、道諦等,為什麼稱為聖?

因為這是聖者以上才會現證,凡夫沒有能力現證。同樣地,無常等法,只有聖者以上才能現證,所以聖者心續中了別它,這樣的認知才有能力現證。

第一次聽,不會馬上清楚,沒關係,後面再聽就會比較熟悉,平常學習所有的課都是這樣,第一次聽肯定不是馬上聽得懂。但是聽的時候你們沒有感覺,沒有自證分而已!實際上各位有懂啦。

問: 為什麼要用補特伽羅這個字?這個字是梵文嗎?

答: 補特伽羅肯定是梵文,不是藏文。補特伽羅在藏文稱為「忼薩」。補特伽羅包括佛、有情等一切眾生。佛是補特伽羅,眾生也是補特伽羅,連螞蟻也是。

補特伽羅範圍很大,有些書以「人我」及「人無我」來代替「補特伽羅我」及「補特伽羅無我」,但是嚴格講,人的範圍太小,因為不包括一切佛、眾生。所以,用補特伽羅比較正確,因為補特伽羅我,補特伽羅無我,它的範圍包括佛及一切有情。

比如執著自己將來的佛,這個執著就是補特伽羅我執,所以我將來的佛就是補特伽羅。《金剛經》裡面提到,我將來會有什麼佛授記,將來你會怎麼樣成佛。在那個時候,佛並不會執著他將來會變成什麼樣的佛。這方面他沒有執著,意思是我將來會有什麼樣的佛名號,會變成什麼樣的佛,若有這樣的執著,這也是補特伽羅我執。

所以將來我們的佛也是補特伽羅,因為若他不是補特伽羅,在他上面執著,怎麼會變成補特伽羅我執?所以補特伽羅的範圍包括一切佛、眾生等。

問: 書上好像安立有煩惱才會是補特伽羅,書上是依據心與蘊所安立的士夫才稱為補特伽羅?佛是在五蘊上安立的嗎?

答: 是!五蘊可分為有漏和無漏兩部分,五蘊包括一切有為法,這是有漏的,無漏的也含攝在五蘊里,所以五蘊的範圍很大。

一般說,佛典裡面用的五蘊大部分是指有漏五蘊,這必須依對象而分。總之,五蘊不一定是有漏的。

關於常、一、自在,要了解,從自續派以下,他們所主張的粗、細補特伽羅,區別是一樣的,但是中觀應成的主張就不同。為什麼?所有的自續派以下所說的補特伽羅無我,不管是粗的或細的,中觀應成派認為都是粗的,細的補特伽羅無我唯自宗的主張才有。

現階段先不談應成派的主張,以自續派以下的主張而言,他們所主張的粗的補特伽羅無我和細的補特伽羅無我,都是一樣的。粗的補特伽羅無我是補特伽羅常、一、自在空,細的補特伽羅無我是補特伽羅能獨立實質有空。

什麼是常、一、自在呢?

1 . 常:補特伽羅常的執著,我們會將「我」看成常的樣子,然而什麼常的樣子呢?這並不是將身體看成常,因為身體會變老,我們都知道小時候的身體不會一直都在,現在身體變了。但是 「我小時候」,好像我在那時候,我現在變成在這裡,「我」好像一直在的樣子,這就是補特伽羅我上面有常的執著。或說,早上我在,現在我也在,明天我也在,幾年以後怎麼怎麼樣,甚至來世是怎麼樣,這就是在「我」上面的常法執著,也就是補特伽羅常的執著。

2 . 一:以外相來說,「我」有很多部分,兩隻手,兩隻腳,頭,身體,但是我不在這裡,也不在那裡。身體有很多支分,但是我是主人,只有一個,身體的支分好像都是我的,這就是一的執著。「一」的執著就是這樣。

3 . 自在:對於「一」的說明,若再清楚一點地講解,應該就是它沒有部分,一些經教對於「常、一、自在」有更細的解釋:不需要依賴因的常、沒有部分的一、不依賴蘊的自在。

換句話說,常是不依賴因果,因為本來就有了,所以不依賴因緣。沒有誰造它,這就是「常」。「一」沒有部分,好像它是一個東西,它沒有部分。自在是不需要依賴五蘊。比如說,有時候我們會想,那個人的身體很好,可不可以換一下?好像有一點希望可以換,這好像我不需要依靠我的蘊,我的蘊都可以丟在那裡,可以收另外一個蘊,這就是不依賴蘊的 「自在」。

所以常、一、自在的執著,不論怎樣,這三個都跟蘊異體,也就是與蘊的體性異,這就是補特伽羅常、一、自在的看法。補特伽羅常、一、自在空為粗的補特伽羅無我的主張,它的理由在那裡呢?

因為補特伽羅常、一、自在的執著性比較粗。為什麼是粗的呢?因為它是補特伽羅和蘊的體性異的看法,不管常的看法,一的看法或自在的看法,都是補特伽羅和蘊體性異的看法。當破除了這樣的補特伽羅我執,就變成粗的補特伽羅無我。

細的補特伽羅無我為補特伽羅能獨立實質有空,什麼是能獨立實質有空呢?當粗的補特伽羅我執已經破除時,我們會了解「蘊」也是無常,因為蘊不是常法,所以補特伽羅不是常法,蘊不是一,補特伽羅也不是一,蘊不是自在,補特伽羅也不可以自在,由此結論變成蘊和補特伽羅是體性一的看法,補特伽羅常、一、自在空,這個部分是對的沒有錯,但是後面變成蘊和補特伽羅體性一,這看法就太離譜了,離譜到認為五蘊是實質有的,所以補特伽羅也是實質有。

這種看法就是補特伽羅能獨立實質有的執著,這種的執著就比較細,因為它已經破除補特伽羅和蘊體性異的執著,破了之後,還存在另一種細的補特伽羅我執。

問: 唯識宗一直沒有破細的補特伽羅無我?因為唯識認為有心,而且心是實在的。唯識所有的論點都沒有破細的補特伽羅無我!

答: 剛剛講的主張,無論唯識、經部宗、毘婆沙宗或中觀自續派,都是公認的。對於心的實質有,這部分也是大家公認的,所以剛剛提到五蘊是實質有,對這些宗義者而言,這觀點沒有錯。

但是若把它當理由,認為補特伽羅是實質有,這種想法就有錯。五蘊是實質有,但若把這種觀點影響到補特伽羅上面,那就錯了。所以,五蘊與補特伽羅體性一是沒有錯,但是若體性一到太離譜,則變成當五蘊是什麼樣,補特伽羅就會是怎麼樣,這就太離譜了。

當這樣執著時,就變成補特伽羅獨立實質有的執著。若將這個執著打破,就是細的補特伽羅實質有空。粗的補特伽羅無我,及細的補特伽羅無我,大概這樣解釋。

接著再看瑜伽現覺,它的定義就不用再看。瑜伽現覺分為二種,1、成為瑜伽現覺之量;2、成為瑜伽現覺之已決智。但無成為瑜伽現覺之見而未定之覺者,前面所提到的根現覺、意現覺及自證現覺都分為三種,但是瑜伽現覺並沒有分為三種,因為瑜伽現覺一定是了解對境的,所以沒有見而未定這種,見而未定是只有顯現,並沒有了解對境,所以瑜伽現覺不可以是見而未定,只有量和已決智兩種。

現量分四個,其中包括瑜伽現量,也就是瑜伽現覺兩種中的第一種,量和已決比較容易理解,第一剎那就是量,第二剎那就是已決。

從定義再往下看,「可分三種:現證細無常之量,現證粗補特伽羅無我之現,現證細補特伽羅無我之量三種。」後面應該都要加上「現量」,有的只加現沒有加量,要不然沒有加現,只有加量也可以,因為前面已加上 「現證」,所以現證無常之量,現證粗補特伽羅無我之量,現證細補特伽羅無我之量,不加 「現」也可以!但是 「量」一定要加,最好是都加上 「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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