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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謙的錯覺:以為幫高衙內泡過幾次妞,就是太尉府的主人了

花總曝光五星級酒店衛生狀況之後,事態像一隻在草原上縱情奔走的小鹿一樣,朝著更加戲劇化的方向歡快地發展著。

花總在微博上曝出了一條很好玩的微信群截圖,裡面是酒店的幾個公關負責人(我也不知道應該怎麼稱呼這幫人),在一個幾百人的群里曝光了花總的身份信息。

圖片太小,我看不仔細,但是基本上可以猜測是花總的護照內頁,帶照片的那種。

發這種身份信息的目的是什麼,我沒有從事過酒店這個行業,也不敢瞎猜,列位看官可以盡情展開想像的翅膀。

不過,我可以採用排除法,我想肯定不是讓全行業都一起來表揚花總這種大無畏的鬥爭精神、然後眾籌資金給花總發紅包作為獎勵的。

然後還有其他人在這張護照照片後面冷嘲熱諷,說「醜人多作怪」,說「我以為是德雲社的呢」,也不知道郭德綱會不會把這個梗寫進自己的新相聲里。

公關是怎麼回事呢,大家可能也比較清楚,就是平時沒事兒的時候做做宣傳,有事兒的時候想想轍滅火。

我沒有任何行業歧視和職業歧視啊,任何合法的職業都是高尚的,都是應該得到尊重的,我不想尊重的,是行業里的某些人。

眾所周知,我的主業是讀宋史,有時候也看看跟宋朝相關的一些小說,比如《水滸傳》。

《水滸傳》里有一個特別能讓人反思的角色,他是林沖的好朋友、高俅乾兒子(實際上是兄弟)高衙內的走狗、虞候陸謙。

虞候表面上看上去是個軍隊里的職務,實際上就是宋代高級官員及其家屬的扈從。

嗯,沒事兒的時候,幫官員全家跑跑腿打打雜,有事兒的時候衝出去擋擋刀擦擦腚。

在小說里,陸謙算是扈從裡面比較得寵的那種,因為他跟高衙內跟得很緊。

高衙內出門泡妞的時候,調戲了林沖的老婆,然後戀戀不忘。陸謙覺得自己一步沒趕上、步步沒趕上,為了討好高衙內,不惜拿出自己的房子為高衙內強逼林沖老婆提供作案場所,自己更是親身上陣,幫高衙內引開林沖。

嗯,聽上去像不像那個微信群里發生的故事?

一個扈從,為了給東家表忠心,跟自己八竿子打不著的事情也要跳出來,能出錢出錢,不能出錢就出力,既不出錢又不出力的,都要在語言上逞幾句威,表明自己是跟東家站在一起的。

什麼友情交情,什麼職業道德,什麼法律法規,不重要的,連客人的長相都能嘲笑(雖然花總的長相也沒什麼可以嘲笑的點)。東家開心了,說不定就能賞口飯吃,飯里說不定還有肉絲呢。

陸謙做了這件事以後,高衙內保他了嗎?

嗯,是保了一段時間的,林沖不敢找高衙內算賬,只敢找陸謙撕逼的時候,陸謙確實享受了一下這種「自家人」的待遇,到太尉府里躲了三天。

這三天,恐怕是陸謙這輩子覺得最榮耀的記憶了。

太尉是什麼,宋代最高的武將稱號;太尉府是什麼,太尉的家啊!

陸謙一個小小的虞候,能夠進入太尉家裡住三天,這是多麼光宗耀祖的事情,今後的族譜上都能濃墨重彩地記上一筆:「陸謙,家族榮耀,曾到太尉高俅府上住過三天,高太尉還曾經親切慰問過一句『你他媽的是誰』。」

但是後來呢?

高太尉為了讓林沖的老婆徹底死心,派人從開封到滄州去殺林沖,這個任務又落到了陸謙的頭上。

列位看官,林沖的武力值在《水滸傳》里是個什麼水平,大傢伙兒都心知肚明。派人去殺林沖,一著不慎就是身首異處。

陸謙的結局也很爽脆,林沖「把陸謙上身衣服扯開,把尖刀向心窩裡只一剜,七竅迸出血來,將心肝提在手裡」……最後還把陸謙的頭割下來擺在山神廟的供桌上。

太血腥太暴力了,我簡直承受不了,看都看不下去了。

陸謙忠心耿耿地幫高俅父子干這些有違道德、有違操守、有違法律的事情,以為自己每次都能得到高衙內的庇護。結果呢,死得那麼慘的時候,高衙內連一句安慰的話都沒有,更別說派人來保護他了。

所以說,陸謙這樣的人始終有一個錯覺,以為自己幫高衙內泡過幾次妞,誠惶誠恐地進過幾次太尉府,自己就是太尉府的主人了,就有了太尉府財產的繼承權了,就能夠跟太尉平起平坐了,就要不自覺地用各種下三濫的手段來維護太尉府的利益了。

這種人吧,不等事到臨頭的時候永遠不會發現,扈從始終是個扈從,想要混成太尉府的主人?

先不說林沖答不答應,恐怕高衙內都容不下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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