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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創新機制開展0—3歲托育服務

本報訊(記者 董少校)走進上海黃浦俊星托育有限公司,可以看到一派溫馨的景象,這裡設有繪本室、保健室、幼兒專用衛生間,孩子們有的在用樹葉製作粘貼畫,有的在伴著琴聲唱歌。記者日前到俊星探訪,公司創始人李星儀自豪地說,俊星領到了上海首張《依法開展托育服務告知書》,開啟了托育服務從無序到有序的新紀元。

中小學、幼兒園等學校機構已有明確的監管法律法規,但對於面向3歲以下幼兒的托育機構應該如何開辦、監管,目前在國家層面尚缺乏明確法律依據。上海從老百姓的切身需求出發,採取地方創製性立法方式,為促進和加強3歲以下幼兒托育服務工作闖出了一條新路。

今年4月28日,上海出台「1+2」文件,開始受理3歲以下幼兒托育機構的申辦。「1」是指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印發的《關於促進和加強本市3歲以下幼兒托育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2」是指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的《上海市3歲以下幼兒托育機構管理暫行辦法》,以及由教育、衛生計生、食葯監、工商、民政、公安、消防、住建等16部門聯合出台的《上海市3歲以下幼兒托育機構設置標準(試行)》。

上海對於3歲以下幼兒托育機構的服務與管理,一個突出特點是嚴格監管和精細指導並重,多部門聯手和協同。在上海市委、市政府領導下,16個部門都跨前一步,想方設法解決問題。

開辦3歲以下幼兒托育機構尚未列入法律規定的行政許可事項,也就無法通過發放「辦學許可證」的方式設置審批門檻和進行日常監管。上海創造性地運用分類管理方法,對不同類型機構申辦設置基本條件,並採取發放《依法開展托育服務告知書》的行政指導做法,為督促相關業務部門加強托育機構事中事後監管提供了新思路。

具體做法是,針對營利性、非營利性托育機構和免費福利性托育點,分別提出相應申辦要求,包括營業執照、消防安全合格證明、場地證明、從業人員資格證明等。申辦者具備相應條件後,即可獲得「告知書」,為社會提供托育服務。

為促進和規範托育市場,上海市、區均建立了托幼工作聯席會議,定期商議解決托育服務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托幼工作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各區同步成立托育服務指導中心,負責牽頭組織協調受理諮詢和開辦申請等工作。

截至今年10月底,上海已向30家機構發放「告知書」,包括15家營利性托育機構、14家非營利性托育機構和1家免費福利性托育點。

李星儀從2017年下半年就已開始從事3歲以下幼兒托育服務,2018年6月初拿到「告知書」之後,她感到這項事業有了更高的定位。譬如在安保方面,公司重新安裝監控裝置,與公安部門聯網並具備一鍵報警功能。她說:「有了更加規範有序的管理,我們作為從業者就有了大幹一番事業的可能。」

上海市教委託幼處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上海集合16個部門的力量開展托育服務,是一種體制機制上的創新。「在處理申辦托育機構相關工作的過程中,我們既熱情服務,又不隨意降低要求,全力把這項工作做實做好。」

《中國教育報》2018年11月18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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