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藝術,這3位大咖有話說
什麼是藝術?
藝術家需要什麼樣的天賦?
藝術品一定是由人創造的嗎?
看丹納、宗白華、博伊斯如何探討藝術。
一、丹納:藝術品的本質
丹納(1828-1893)
法國十九世紀著名的文藝理論家和史學家
歷史文化學派的奠基者和領袖人物
被稱為「批評家心目中的拿破崙」
1.藝術家的天賦
藝術家需要一種必不可少的天賦,便是天大的苦功天大的耐性也補償不了的一種天賦,否則只能成為臨摹家與工匠。
藝術家在事物前面必須有獨特的感覺:事物的特徵給他一個刺激,使他得到一個強烈的特殊的印象。
一個生而有才的人的感受力,至少是某一類的感受力,必然又迅速又細緻。他憑著清醒而可靠的感覺,自然而然能辨別和抓住種種細微的層次和關係……靠了這個能力深入事物的內心,顯得比別人敏銳。
而這個鮮明的,為個人所獨有的感覺並不是靜止的;影響所及,全部的思想機能和神經機能都受到震動。
最初那個強烈的刺激使藝術家活躍的頭腦把事物重新思索過,改造過,或是照明事物,擴大事物;或是把事物向一個方面歪曲,變得可笑。
你用許多好聽的名字稱呼它,稱之為靈感,稱之為天才,都可以,都很對;但若要下一個明確的定義,就得肯定其中有個自發的強烈的感覺,為了表現自己,集中許多次要的觀念加以改造、琢磨、變化、運用。
2.藝術品的定義
最初我們以為藝術的目的在於模仿事物的外表。
然後把物質的模仿與理性的模仿分開之下,我們發見藝術在事物的外表中所要模仿的是各個部分的關係。
最後又注意到這些關係可能而且應該加以改變,才能使藝術登峰造極,我們便肯定、研究部分之間的關係是要使一個主要特徵在各個部分中居於支配一切的地位。
這些定義並非後者推翻前者,而是每個新的定義修正以前的定義,使它更明確。結合所有的定義,按照低級隸屬於高級的次序安排一下,那麼我們以上的研究工作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如下:
「藝術品的目的是表現某個主要的或凸出的特徵,也就是某個重要的觀念,比實際事物表現得更清楚更完全;為了做到這一點,藝術品必須是由許多互相聯繫的部分組成的一個總體,而各個部分的關係是經過有計劃的改變的。在雕塑、繪畫、詩歌三種模仿的藝術中,那些總體是與實物相符的。」
(節選自《藝術哲學》)
《藝術哲學》
丹納 著
傅雷 譯
一部「詳盡的西洋美術史」
翻譯名家傅雷珍愛之作,譯筆典雅斐然
一部有關藝術、歷史及人類文化的巨著
100餘幅原版全彩插圖,將理論回歸大師作品
傅雷曾幾次在「家書」中為傅聰推薦丹納著的《藝術哲學》,並且,曾忍著腰酸背痛、眼花流淚,每天抄錄一部分譯文,寄給傅聰。
二、宗白華:藝術底定義和內容
宗白華(1897-1986)
中國現代新道家代表人物
哲學家、美學大師、詩人
1.「藝術是模仿自然」
這話現在已不能完全成立。因藝術雖是需用自然的材料,藉以表現,或且取自然的現象做象徵,取自然的形體做描寫的對象,但他決不是一味的模仿自然,他自體是一種自由的創造。他從那藝術家的理想情感里發展進化到一個完滿的藝術品,也就同一個生物細胞發展進化到一個完全的生物一樣。
2.一種最高級的自然創造
藝術家創造一個藝術品的過程,就是一段自然創造的過程。並且是一種最高級的,最完滿的,自然創造底過程。因為藝術是選擇自然間最適宜的材料,加以理想化,精神化,使他成了人類最高精神底自然的表現。
……愈進化愈高級的藝術,所憑藉的物質材料愈減少。到了詩歌造其極。所以詩歌是藝術中之女王,藝術是自然中最高級創造,最精神化的創造。
就實際講來,藝術本就是人類……藝術家……精神生命底向外的發展,貫注到自然的物質中,使他精神化,理想化。
(節選自《藝境》)


TAG:滄州市文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