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猥褻多名未滿12周歲女生 男教師被下教育"禁止令"

猥褻多名未滿12周歲女生 男教師被下教育"禁止令"


現代快報訊,趁著工作便利,南通如皋一名男性教師伺機猥褻多名未滿12周歲的女學生。

猥褻多名未滿12周歲女生 男教師被下教育禁止令

11月15日,經南通如皋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當地法院依法對該男性教師判處六年有期徒刑,同時禁止其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五年內,從事對未成年人負有教育、訓練、看護等特殊職責的職業。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該案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實施以來,南通檢察機關首例建議對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成年被告人,判處法定最高期限從業禁止被法院採納。

2018年6月,據南通如皋教育部門通報,有網友反映當地某小學教師的師德存在問題。當地教育部門獲悉後,立即聯合警方介入調查。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這名男性教師教的是電腦課,班上多名女學生向家長反映曾遭受其猥褻。

據此前涉事學校家長報料,涉事男教師在上課時對班上的女學生「動手動腳」,有時候還會從背後摟摟抱抱。有些女生因為害怕不敢去上課,家長追問後才得知發生了這樣的事情。接到舉報後,當地教育部門介入,並將該名教師停職。隨後當地檢察院提起公訴,男教師被依法判決六年有期徒刑,並被禁止在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五年內,從事對未成年人負有教育、訓練、看護等特殊職責的職業。

何為從業禁止?《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之一第一款規定,因利用職業便利實施犯罪,或者實施違背職業要求的特定義務的犯罪被判處刑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和預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法》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假釋之日起從事相關職業,期限為三年至五年。

猥褻多名未滿12周歲女生 男教師被下教育禁止令


據承辦該案的檢察官介紹,「作為《刑法》的一項規定,從業禁止面向所有的職務犯罪。對被告人建議判處從業禁止,是如皋市乃至南通市首次將該規定用於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分子,對於保護未成年人,預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重要意義。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網易數碼 的精彩文章:

李詠去世後哈文首度發聲 「我和女兒會堅強」
Intel未來一年沒新主板:10nm要等多久?

TAG:網易數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