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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裝劇里的「天字型大小上房」 多數滿是臭蟲

圖:電視劇《武林外傳》中的「同福客棧」

撰文/楊津濤

近日,網友「花總丟了金箍棒」曝光了五星級酒店普遍存在的衛生標準不合格問題。比如,客房服務員用同一塊臟毛巾既擦杯子,又擦洗手台。

有人感嘆人心不古。其實,古往今來的人心沒有什麼不同,端看有沒有制度約束。真要回到古代,住進那些古裝劇中經常出現的「天字型大小上房」,也並不會有什麼愉快的體驗。

西晉的官營與私營之爭

古人出門在外,通常居住在三種地方,即:官府開設的驛站、出家人管理的道觀和寺廟,和私人經營的旅店。其中,旅店在不同時期,有逆旅、旅館、旅舍、客店等稱呼。

先秦時期,中國已出現了旅店。《莊子.山木》中,有陽子到宋國,「宿於逆旅」的說法。

秦孝公死後,商鞅成為通緝犯,他在逃亡途中想投宿於「客舍」,旅店老闆找商鞅要身份證明,並說:「商君之法,舍人無驗者坐之。」——按照商君制定的法律,如果旅店讓沒有身份證明的客人入住,要被連坐。商鞅無法住店,留下了成語「作法自斃」。

魏晉南北朝時期,旅店已較為常見,甚至成了亡命之徒的藏身地。為革除此弊,西晉曾計劃將旅店全部改為官營。潘岳為此專門寫了一篇《上客舍議》,從各個方面為私營旅店辯護。文章提到:

「今賤吏疲人,獨專樆稅,管開閉之權,籍不校之勢。此道路之蠹,奸利所殖也。率歷代之舊俗,獲行留之歡心,使客舍洒掃,以待征旅擇家而息,豈非眾庶顒顒之望?」

大意是:如今的官營旅店,由朝廷派「賤吏疲人」去管理,這些人擁有開門關門的經營權,又沒人審查他們,反成了謀取各種奸利的蛀蟲。不如遵從歷代舊俗,讓旅店私營,那樣的話,為了讓客人歡喜,經營者就會仔細打掃房間,給客人提供舒服的休息環境。

朝廷採納了潘岳的建議。

元代旅店可以替住客購妾

隋唐實行科舉制度後,讀書人時常要外出考試,官員選調數量增大、商貿往來頻繁,越來越多的人需要在途中臨時住宿。這是旅店業在唐代正式成形的時代背景。

唐人的傳奇故事,很多就發生在旅店之中。如《板橋三娘子》開篇說,「唐汴州西有板橋店」,老闆名為「三娘子」,她家「有舍數間,以鬻餐為業」,同時留客人住宿。趙季和曾投宿板橋店,當時「客有先至者六七人,皆據便榻,季和後至,最得深處一榻」。由此看來,這家旅店當是「多人房」,也就是一間房子里排放很多張床,租給過路客人居住,賣的不是房間而是床位。

在著名的《虯髯客傳》中,也提到了「行次靈石旅舍,既設床,爐中烹肉且熟」。這說明隋唐時期的旅店房間當中,不僅有床,還有爐灶,客人可以自己做飯吃。

圖:林立平按照清人徐松《唐兩京城坊考》整理,其中能確定的長安旅店有13處。

宋元時期,旅店業更為興盛,有了「清風樓客店」、「熙熙樓客店」等富有詩意的名字。北宋汴梁城有一條街,「東去沿城皆客店,南方官員商賈兵役,皆於此安泊」。不過那時的旅店環境可能不太好,朱熹住在萍鄉以西的一個客舍,只是覺得「稍明潔」,即賦詩一首。

現存元雜劇200多種,包括關漢卿《趙盼兒風月救風塵》《閨怨佳人拜月亭》在內的數十種,都有關於旅店的情節。這樣的比例,大約說明旅店已是當時城市生活的一種常見要素。

義大利旅行家鄂多利克,曾到元代杭州旅行,他說那裡「有很多客棧,每棧內設十或十二間房屋」。摩洛哥人拔圖塔也曾遊歷中國。據他說:

「若客商欲居客棧,則棧主亦擔任收存責任。客人慾購買何物,棧主可代為付賬。客人有欲蓄妾者,主人代為購婢作妾,給室以為二人居,費用由主人臨時代付。」

如此說來,元代旅店已不僅僅經營住宿,為方便過往客商,旅店老闆還會幫他們存東西、替他們採買貨物甚至納妾,等客人離店時,再統一結賬。

明代的五星級酒店

明清以前,各種資料中有關旅店的記載很多,但極少談及旅店內的具體衛生、服務情況。

我們現在只能從明清筆記、小說中,來管窺古代旅店的陳設和服務。

張岱在《陶庵夢憶》中,專門寫過「泰安州客店」,詳細記下當時一座五星級酒店的情況。旅客到店,要「上簿挂號」「納店例銀三錢八分」「山銀一錢八分」,即登記姓名,交付房費、稅費。這家客店中,「演戲者二十餘處,彈唱者不勝計」「庖廚炊灶亦二十餘所,奔走服役者一二百人」,客人在此「葷酒狎妓惟所欲」。

不過,張岱也說了,「客店至泰安州,不復敢以客店目之」,以上種種已超出了當時一般旅店的服務範疇,是例外而非常態;他還說,「泰安一州與此店比者五六所,又更奇」,意即這種檔次的旅店,在泰安這個地方有五六家,這是一件別的地方沒有的、很奇特的事情。

至於普通小店,《兒女英雄傳》所描寫的山東茌平悅來客店的情形,可以作為參考:

「只見店門以內,左右兩邊都是馬棚、更房,正北一帶腰廳,中間也是一個穿堂大門,門裡一座照壁,對著照壁,正中一帶正房,東西兩路配房。看了看,只有盡南頭東西對面的兩間是個單間……」

最差的店稱為「火房」或「雞毛小店」,清人筆記《水曹清暇錄》中說,

「火房,以宿窮民、無被褥者及流丐人, 屋內泥塗紙糊,使無纖隙,,積雞毛二尺許, 人宿其中, 可免僵凍。」

在這種旅店中居住的人,都是流民、乞丐之類的社會底層人。

晚清旅店滿是臭蟲

為中國近代旅店留下最詳細記錄的,是來華的外國人。

在這些外國人的回憶里,清代華北的旅店,大都是一座庭院,客房建在院子四周。西北地區的旅店,一樓是餐廳,房間都在二樓。一間標準四川旅店的客房,通常包括:

「一兩張或三張床,這取決於不同的房價。提供照明的是一個小小的平碟子,裡面盛放了植物油,燈芯的一端泡在裡面,另一端點燃發光。還會有一張快要散架的桌子,一兩把簡陋的椅子或凳子;桌子上會有一個豁口的中式茶杯,裡頭有飲用水,還有幾個小小的茶盞……」

圖:晚清成都花橋客棧示意圖,見於季富政《巴蜀屋語:鄉土建築文化夢遊之語》

晚清中國旅店,給外國人留下深刻印象的東西有三樣。

首先是臭蟲。有人回憶,旅店中「樓梯下的一間櫥櫃,寬窄不超過五英尺半,到處都是臭蟲」。

其次是廁所。英國人庫克說,「一想到它(中國旅店的廁所)就會不寒而慄」,「只要有可能,寧願在野地里解決問題。」

第三是紙糊的窗戶。有外國旅行者回憶,他住進旅店後,「村莊里所有的孩子都跑了出來,在紙窗戶上戳個洞,以便看一眼外國人……破損的紙窗戶不能防風,我記得,在冬天的時候待在這樣的地方,不可能睡著覺,實在太冷了。」

不得不在開放的中庭洗澡,也讓外國旅客很不習慣。亞細亞火油公司的凱里,就有過這樣的經歷,他回憶道:

「其他吃晚飯的人,以及外頭街道上的行人全都能看到。當看到有外國人在洗澡的時候,後者常常會聚攏起來……尤其是他剛好在刮鬍子的時候。」

凱里覺得,是旅店老闆收了圍觀者的錢,然後允許他們到旅店中來看外國人洗澡。

顯然,有臭蟲、沒廁所、無處洗澡,才是古代「天字型大小上房」的真實標配。至於豪華如五星級酒店的明代泰安州客店,實在只是罕見的個案。

圖:1949年前,僅北平前門地區,即有52家。見於前門街道地方志編纂辦公室編《前門街道簡志》。

注釋:

王興仁:《中國旅館史話》,中國旅遊出版社1984年。

林立平:《唐宋之際城市旅店業初探》,《暨南大學宋元明清史論集》,暨南大學出版社1997年。

熊明:《唐人小說與民俗意象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339—340頁。

陳昭凌:《元雜劇中的旅店及店小二》,《菏澤學院學報》2008年第4期。

謝貴安、謝盛:《中國旅遊史》,武漢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386、387頁。

(英)吳芳思:《口岸往事:海外僑民在中國的迷夢與生活1943—1943年》,新星出版社2018年,第241—24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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