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信訪在劉少奇心中何其重
原標題:人民信訪在劉少奇心中何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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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少奇歷來對人民信訪非常重視,並且能夠極具針對性、科學靈活又不失堅持原則地給以及時解決。在新中國成立後近20年的政治生涯中,劉少奇收受處理了無以計數的人民來信來訪,對人民信訪工作深入調查研究並作過不少重要指示,溶入了他無數的心血、智慧、才華和膽識。這一切,體現了一個共產黨的高級領導幹部實事求是、密切聯繫人民群眾的作風,體現了堅持真理、秉公執法、慎重決策、果斷處理、對人民極端負責的精神。信訪工作要對人民負責,這是共產黨密切聯繫群眾優良傳統的邏輯延續。
(一)
新中國建立後,隨著黨和國家各項工作的逐漸步入正軌,人民信訪工作的建立及逐步健全與完善,當家作主的人民參政、議政、督政等民主意識的明顯提高,人民來信來訪自然日益增多。劉少奇通過人民來信來訪與人民建立起了一座領袖與人民群眾密切聯繫的堅實橋樑。
劉少奇提出過許多做好人民來信來訪工作的原則和要求。1961年當發現有的地方將人民群眾來信錯誤地轉到被告人手中,以至發生幹部打擊報復群眾的事情時,劉少奇當即要求中共中央辦公廳起草一個關於人民來信來訪工作的指示,並於1月27日在審定該指示時,向中共中央辦公廳副主任龔子榮等就如何做好信訪工作作出指示。他說:「近一年來,在中央和地方黨、政機關收到的人民來信中,屬於反映情況和幹部作風的信,其數量逐漸增多。大部分的這類來信,對於我們工作的改進,都有參考意義。這類信必須受到重視,也應該受到重視。但是,據了解,有相當一部分地方的黨、政組織對於這類信,是不夠重視的,在處理上,也不夠及時和認真。我首先問一下,中央重視了沒有?你們就沒有把群眾來信送給我看。群眾來信應該分配給政治局和書記處的同志看一看。要把群眾來信當作中央文件,送給中央同志看,請他們批辦。」他還說:「看這類信件比看各種報告還要來得實在。尤其是那些關係到多數人的利益、帶有一般性、普遍性的問題,如糧食問題、自留地問題、市場供應問題、物資分配不公問題等,對這些問題,應該從政策上考慮,黨委要作出決定,有的中央要作出決定。」他還批評了那種任何一級機關都可以檢查、扣留、追究人民來信的混亂做法,指出:「絕不允許任何一級機關隨意檢查、扣留人民來信,信寫到哪一級,就只能哪一級拆看。如寫給毛主席的信,只有中央才有權處理。反革命的信,也不許扣留。各級黨委要指定一負責同志管人民來信來訪工作。」他還批評了不認真、不負責,將人民來信層層照轉,以致轉到被告人手裡去的錯誤做法。他說:「這能說認真負責嗎?對人民來信這樣處理,人命關天的事,是要死人的呀!這怎麼行?要立即改變這種作法!」他要求信訪工作人員學習為官清廉、執法嚴正、不畏權貴的包文正,對人民來信整理審查後,抓住典型,組織人員深入下去,調查清楚,然後交黨委處理。
1962年1月,劉少奇又在北京召開的中共中央擴大會議上,明確要求「黨和國家的一切機關,都應該密切聯繫群眾,嚴肅地處理關係廣大群眾利益的問題,認真地對待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再次批評了「有的同志,對於群眾向黨、向中央反映情況,不看作是黨和群眾之間的一種必要的聯繫,而看作是告自己的狀,這是極端錯誤的。有的地方、有的單位,公然扣壓群眾來信,甚至追究反映真實情況的人,對他們實行打擊報復,這是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所絕對不能容許的。還有少數地方,使用對付階級敵人和壞分子的專政工具,任意扣押、監禁群眾,甚至對群眾施行肉體上的處罰,這更是嚴重的犯罪行為。」
劉少奇的這些觀點,同時也具體地反映在他處理人民來信的實際態度中。
(二)
1951年,從人民來信中得知江蘇省無錫市華昌絲廠工人創造了全國制絲最高記錄時,劉少奇喜出望外地馬上於2月26日函復祝賀,並鼓勵工人們做工廠的主人,繼續努力,創造更大的勝利。
同年2月28日,劉少奇收到東北、上海、北京三個電影製片廠的同志們超額完成1950年譯制電影任務的報喜信後,又立即致信讚揚三個廠的同志們工作的高度自覺性。
1956年,四川人大代表夏克刀登來信反映甘孜藏族自治州的民主改革情況。劉少奇閱信之後,不僅立刻於7月14日批示統戰部部長李維漢辦理,而且於8月4日又給夏克刀登寫信進行解釋:「關於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的民主改革情況,最近中央曾作了研究和討論。你在來信中提到的問題和意見,我們也考慮了。討論的結果已經由周恩來總理向桑吉悅希副省長和阿旺嘉措副州長和降央伯姆副州長和其他有關的同志作了傳達。桑吉悅希副省長不久就要去甘孜藏族自治州工作,請他把中央的決定向你當面傳達。你已經在實現藏族自治州的民主改革和平息叛亂工作中做了許多工作。我衷心地相信你還會作出更多的貢獻。」
正是由於劉少奇十分重視人民來信來訪,並把它看成是人命關天的大事,所以,他對於人民群眾給中央寫信、到北京告狀,甚至出牆報、鬧事等現象,表示理解,大度而科學地處理,而不是一味粗暴簡單地動輒上綱上線。
1956年秋冬,由於國內社會主義改造的急促,加上經濟建設上未能完全克服的冒進,使經濟和政治生活出現一些緊張,造成一些地方的學生、工人和複員轉業軍人、農民,因升學、就業和安置等方面遇到困難,而發生給中央寫信、上訪,甚至罷課、罷工、請願、鬧退社風潮等問題。對這些問題,劉少奇說:「站在領導的地位,社會上一切不合理的現象,一切沒有辦好的事情,領導上都有責任。人民會來責問我們國家、黨、政府、經濟機關的領導人,而我們對這些問題應該負責任。」
為了調查研究釀成這些人民內部矛盾問題的緣由,也為了防止我們國家發生像波匈事件那樣的情況,1957年2月至4月,劉少奇親自率領調查組一路風塵,沿京廣線南下,先後到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廣東五省調研。4月27日,他在中共上海市委召開的黨員幹部大會上,根據這次調查研究的情況,運用馬克思主義的觀點方法,就群眾向黨中央寫信、上訪,甚至鬧事等現象,進行了辯證、系統、深刻地分析。他認為,造成群眾鬧事的主要原因是官僚主義,而官僚主義層層都有,因此,要解決群眾鬧事問題,應解決領導上的官僚主義。他指出:「人民內部之間的矛盾激化起來就可能鬧事。我研究了一些地方的鬧事,幾乎全部是為了經濟性質的切身問題。群眾鬧事中間提出的要求,我研究了一些,大部分是合理的,是可以實現的,一小部分是不合理的,是不能實現的。這一小部分不合理的不能實現的要求,經過認真的解釋,向群眾講清楚道理,群眾也並不堅持。所以,群眾是有相當高的覺悟的。當然群眾覺悟不高的也有,但是經過解釋,可以講清楚。」劉少奇在詳細分析群眾鬧事的經過後指出:「應該允許群眾提意見,提要求,派代表交涉,開會,向北京告狀,出牆報,向《人民日報》寫信。要允許這些事,要聽閑話,就是說要允許小民主。不允許小民主,勢必來個大民主。」劉少奇還認為,至於造成群眾上訪、鬧事的原因,「上面有責任,下面也有責任。凡是要中央負責的,部裡面負責的,局裡面負責的,應該把責任擔負起來。但是還有很多事情不是部里的,不是中央的,是下面做的,工廠、基層單位也應該負一定責任。」劉少奇要求層層把關,各級領導都應負起責任來,做好群眾的思想教育工作,力求減少群眾上訪、鬧事等問題。對於如何正確處理群眾上訪、鬧事問題,劉少奇也提出了許多正確的、積極的、科學的見解,指出:第一,把群眾當作跟自己一樣的人來看待,處理人民內部的事情,就必須把普通的工人、普通的農民、普通的學生與我們的黨員和幹部一樣看待。第二,應該分清領導上的是非,檢查領導上有哪些錯誤,然後再去分清群眾中的是非。分清群眾是非的時候,不只是說群眾中不好的,好的地方也要講,這樣才全面,人家才會服。第三,應當用道理去說服,想盡法子使群眾鬧事解消,使矛盾緩和。劉少奇強調:「一個好的領導者,要善於聽閑話。特別是聽到告狀一類的事,要沉住氣,要學會正確地、妥當地處理這些問題。」在這次南下調查研究中,劉少奇不僅這樣總結了信訪工作的方針和指導思想,而且身體力行,親自妥善處理了多起人民群眾極為關注的問題。
1960年,湖南省郴縣鯉魚江電廠青年女臨時工劉桂陽因不滿當時的人民公社制度,衝動之下跑到北京在國務院北門外牆壁上張貼了一些標語,要求中央派人了解農村的情況。同年9月,劉桂陽被郴縣人民法庭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因劉當時懷孕,保釋回家)。湖南省公安廳在對劉桂陽案的處理意見中認為,劉桂陽過去一貫表現較好,同共產黨在根本利益上沒有矛盾,張貼標語的動機是想讓黨中央、毛主席知道農村的真實情況,不是以推翻人民政府為目的,因此作出按人民內部矛盾處理的決定,提出可以由原判單位撤銷對劉桂陽的判決,予以釋放,並與她原工作單位協商,仍讓她留在原單位工作,不予開除,也不要歧視,但要對她進行反覆耐心的教育,使她認識自己的錯誤。1961年2月10日,劉少奇審閱了湖南省公安廳對劉桂陽的處理意見,作了批示:「我同意湖南公安廳對劉桂陽的處理意見。將此件寄湖南省委,建議張平化(時任中共湖南省委第一書記)同志親自找劉桂陽談一次,一方面適當地鼓勵她認真向中央反映農村情況,另一方面適當地批評她對人民公社的認識,和她採取的方法,以便引導她走上正確的道路。」張平化和鯉魚江電廠、郴縣人民政府的負責同志,遵照劉少奇的指示都找劉桂陽談了話。劉桂陽深受感動,一再檢查自己的錯誤。不久,劉少奇回家鄉考察農村情況,他沒有忘記劉桂陽一案,還專門向湖南省公安廳廳長李強詢問對劉桂陽案件的落實情況。他在得知省公安廳已經將撤銷對劉桂陽的判決並報省委和公安部後,深有感觸地說:「根據什麼判她的罪?法律有這一條嗎?無非是根據她寫了反動標語。反動標語是以反革命為目的,而她跑到北京,還相信黨中央,這能說是以反革命為目的嗎?她對公社的認識上有錯誤。採取的方法是錯誤的,但這不應該判罪。」
(三)
劉少奇在對中央辦公廳摘編的群眾來信來訪情況反映的處理上,則更分明地表現出他善於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慎重決策、果斷處理的一面。
1955年6月9日,劉少奇閱看一份反映不少職工療養院醫療效率不高、床位使用率低、修建中有浪費現象的材料後,立即批示全國總工會主席賴若愚,指出:「過去辦這些事,是有一些錯誤的,沒有嚴格地從中國工人的實際情況出發來加以考慮。應總結這些經驗,並擬定以後的辦法。在沒有擬定新的辦法前,這類休養所不要新建。」
1961年2月10日,他將中央辦公廳一位回河北省探親的工作人員寫的情況反映批轉河北省委書記、省長劉子厚:「看來,下面還有一些幹部向群眾封鎖中央的政策,對生產不聞不問,並且還在進行違法亂紀的事情。在這些地區如不放手發動群眾,直接宣布政策,讓群眾大鳴大放,使群眾翻過身來。那裡的情況是不會改變的。」
1962年4月29日,劉少奇在閱看中央辦公廳編印的《群眾反映》上刊載的關於長春第五坦克技術學校無視中央停止修建非生產性建築的指示、巧立名目修建大禮堂等情況後,批示:「採取切實的辦法,停止這些基本建設。」表現了他當機立斷、採取果斷措施進行處理的決心。
劉少奇在處理人們來信來訪中,尤其是涉及到政策性的來信,是經過深思熟慮、反覆推敲才提出決策的。
1951年6月25日,劉少奇函復一位曾於大革命時期在湖北省總工會做過醫療工作、但對中醫持有不同看法的大夫的信中,就體現了這種精神。在信中劉少奇沒有批評指責這位老大夫的偏見,而是非常誠懇地指出:「關於醫藥衛生問題,政府認為是關係全國人民利益的大問題,在不久以後,政府將撥出大筆經費供給全國各地來辦理醫藥技術事業。因為目前西醫及西藥均太少,不夠供給全國人民的需要;中醫中藥數量很大,也能解決人民一些疾病問題,故政府目前的政策是團結中醫西醫,共同為人民服務。同時設法提高中醫,使中醫逐步學習一些近代醫學知識,使他們能更多地解決人民疾病問題。」同時,他還指出:「中醫是中國數千年來一種偉大的發明,解決了人民中許多疾病痛苦,是我們祖國的一種寶貴的遺產,其中有不少東西現在還是值得西醫來學習的。」
1965年5月21日,劉少奇就北京一一中學校長王一知來信的批示中也體現了這種精神。當時王一知根據黨中央的號召,擬在該校全面實行半工半讀教學。關於半工半讀的教育制度思想,是劉少奇首先提出來的,但是他在對王一知的信進行批示時,還是根據當時我國的教育方面的現實情況,提出結合客觀實際的實施辦法。他指出:「在短時期內半工半讀還不可能代替全日制學校。全日制學校大批改為半工半讀學校,目前也不適宜。但是作為試點,個別地改制是可以的。而且似乎也應從一年級開始逐步地進行改制,分幾年改完。教師學生不願意半工半讀者,都暫不勉強。半工半讀學校同樣有一個升學問題。半工半讀的小學、中學、大學的課程,都應該銜接,以便畢業後能夠升學。」為了探討城市半工半讀教育制度改革問題,同年11月劉少奇還專門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進行過兩次討論,足見他對事關國家大政方針問題進行決策時的慎重和不倦的探索。
劉少奇對人民來信的合理要求,還及時敦促有關部門落實解決。
1958年冬,唐山鐵道學院一年級學生韓東石,本來由於其父患腦溢血突然病故,家中經濟拮据,在同學們的資助下,才得以參加高考,被唐山鐵道學院錄取。誰知入學後其母又病危入院,為支付醫藥費,債台高築。韓東石多麼希望讀完大學,為祖國多作一點貢獻。在萬般無奈之際,韓東石終於鼓足勇氣給劉少奇寫了一封信,反映這些情況,信中說,「請您給我指個生活方向吧,告訴我該怎麼辦?」劉少奇看到此信後,深情地讀了幾遍,說:「人民有困難,我們有責任,我們要盡一切可能幫助他們,使他們渡過難關,感受到黨和社會主義大家庭的溫暖。」並在回信中寫道:「來信收到,你的困難已經請有關部門協助解決。務必不要失學,繼續在唐山鐵道學院攻讀。」此後,韓東石順利地讀完了大學,這與劉少奇的親自關懷密切相關。
(四)
劉少奇在處理故知親友的信訪時一向嚴於律己,不循私情,不搞特權,堅持原則,一視同仁。這一點,尤其難能可貴,愈顯其品德之高尚。
劉少奇有一個感情處得很深的姐姐叫劉紹怡。她嫁給一個地主家庭,在建國初期黨領導的廢除封建土地制度的土地改革運動中,不僅分了她家的土地財產,而且迫使她也要自食其力參加勞動。對此她難免有些抱怨情緒。一次,劉紹怡在寫給弟弟劉少奇的信中流露出這種情緒。她說:「我在塘邊打水,一邊打水一邊想,我弟弟在北京做大官,可是我卻在此打水」希望劉少奇能幫幫忙。
劉少奇接到信後,不僅沒有利用自己的職權為姐姐謀取私利,而且在1950年5月2日給姐姐複信,以理服人地給以說服教育:「你三月九日寫來的信,我收到了並看懂了。」「二五減租及三七五限租是人民政府的法令要辦的,你們必須老老實實辦。」「你家過去主要是靠收租吃飯的,是別人養活你們的,所以你應該感謝那些送租給你們、養活你們的作田人。人家說你們剝削了別人,那是對的,你們過去是剝削了別人。鄉下現在要減租退押,也是對的。你們應該照減照退。」並且進一步循循善誘告訴她:「你們以後應該勞動,自己作田,否則,你們就沒有飯吃。我當了中央人民政府的副主席,你們在鄉下種田吃飯,那就是我的光榮。如果我當了副主席,你們還在鄉下收租吃飯,或者不勞而獲,那才是我的恥辱。你現在自己提水做飯給別人吃,那就是給了我們以光榮。你以前那些錯誤的老觀點,應完全改正過來。」「我回這封信給你,還是為了你們好,你們必須聽我的話,老實照辦,否則還要討苦吃的。對於過去,你們必須認錯,請求農會原諒和教育你們。」本來,只要劉少奇稍一開口,就可以招呼有關方面給以劉紹怡照顧,但是劉少奇並沒有這樣做,而是去信為她指出路,提要求,教育她遵守政府的政策法令,安心勞動,好好改造,做一個自食其力的勞動者。
1953年,隨著第一個五年計劃的實施和過渡時期總路線的提出,拉開了工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的序幕。為了解翻身人民群眾對農業生產互助合作的看法,這年秋天,劉少奇託人捎信給自己的家鄉湖南省寧鄉縣花明樓鄉,請鄉親們選派幾位老實的、有經驗的、敢講真話的老農到北京來,當面促膝談心,了解農村的真實情況。鄉親們聽到這個消息都很高興,經過認真商量,選派成敬常、黃瑞生、齊海湘、劉永武四人,代表全鄉人民進京彙報。當時擔任鄉農民協會主席的青年王升萍和鄉長鄧子卿,也想進京向劉少奇詳細彙報,但是因他們是鄉幹部脫不開身,還因為他們年輕,不夠老農資格,沒有被選上。於是,王升萍給劉少奇寫了一封長信,托成敬常親手交給劉少奇。王升萍沒想到一個月後的10月23日,即收到劉少奇的複信:「請你們告訴我實在的情形,是好的就是好的,是壞的就說壞,並且最好能說具體些,說明事情的發展經過,而不要有任何誇大或隱藏。」信中還希望王升萍和鄧子卿每年有一次至兩次來信,真實反映農村的情況。
1955年3月7日,劉少奇就家鄉農民黃瑞生、成敬常來信反映人民群眾加入農業合作社的情況給他們複信,希望他們「和所有鄉親們同心同德,團結一致,認真努力,把合作化的事業搞好。」並說:「組織合作社必須使加入合作社的人都不吃虧,並且能得到些好處,同時,必須都是真正願意入社,不願意入社的,絕不要強迫他入社。合作社是要積極辦的,但必須辦好。因此,不要太性急,寧可慢一點,但是要辦好一點。」如果按照劉少奇的這種實事求是的思路,按計劃、有步驟地穩步發展農業合作社,該是人民之幸。同年6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批准中央農村工作部提出的要求到1956年春季,農業合作社從經過整頓保留的65萬個,發展到100萬個的計劃。在這次會上,劉少奇表示了同意的意見。他說:明春發展到100萬個,關一下門,辦好了讓中農自願來敲門,關鍵是保證中農自願。這個時候,劉少奇急於想聽到人民群眾的意見,恰在此時,他收到家鄉王升萍的來信。他於18日立即複信王升萍:「希望你與其他同志們來信,告訴我一些鄉村中的情況:生產成績、改造中的優點和缺點,各階層對政府政策的反映等等,好就說好,不好就說不好。我們的工作,在任何時候也不會完善到一點缺點也沒有,問題是我們要虛心傾聽群眾的意見,用不斷地改正我們缺點的方法改進我們的工作。」劉少奇謙虛謹慎、實事求是、密切聯繫群眾的作風至今仍然閃耀著異彩。
1958年夏秋,生產發展上的高指標,帶來高估產。各地興起一陣虛報產量,競放衛星的浪潮。時任公社社長兼書記的王升萍怎麼也理解不了,覺得心裡沒有底,不知怎麼幹才好。於是,他拿起筆向劉少奇寫了第三封信。但是,信寄出後,杳無音訊。1959年,面對越刮越凶的浮誇風、共產風、強迫命令風、生產瞎指揮風和幹部特殊化風,王升萍又連續給劉少奇寫去3封信,同樣是石沉大海。接著,整風整社開始了,王升萍受到了批評,被撤了職。他的心冷了!1961年5月,劉少奇輕裝簡從回故鄉調查研究時,專門去看望了王升萍,當劉少奇得知王升萍每年都給他寄去一兩封信,但他只收到3封信時,緊緊握著王升萍的手說:「今後還希望你每年給我寫一兩封信,一就是一,二就是二,把農村情況如實告訴我。如果信寄不到,你可以直接到北京來,為了群眾的事到北京來,路費歸我負擔。」對照有些幹部對群眾來信來訪存有戒備和防範情緒,劉少奇卻主動要鄉親們到北京直接找他反映情況,這種氣度、膽識、精神,體現了人民領袖與對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
劉少奇情系家鄉建設而秉公處理的另一個案例,是平反原寧鄉縣委宣傳部長老程的冤情。1959年老程帶領工作組到月山鄉作社員的思想調查,了解到不少地方早稻還沒有成熟,而有的基層幹部只強調插晚稻要搶季節,硬性規定所有早稻一律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割完。未成熟的早稻在高速轉動的打穀機上,競被打成谷漿流出來。社員們看到自己辛辛苦苦勞動大半年的成果,就這樣白白浪費掉,傷心地流出了眼淚。老程將群眾的不滿如實反映給縣領導,建議應立即糾正這種不從實際出發、勞民傷財、瞎指揮的不正之風。沒成想縣委領導不僅沒有採納老程的意見,還給老程扣上莫須有的罪名,他被打成全縣「右傾」的總頭目。在經過幾個月的大小會批鬥後,他被開除黨籍、干籍,戴上「右傾機會主義分子」的帽子,送回老家監督改造。1961年5月,他聽說國家主席劉少奇回到了家鄉,便萌發了向他寫申訴信的念頭。但他又想,國家主席工作繁忙、日理萬機,哪有時間管這些瑣事。不過他還是抱著試一試的僥倖心理給劉少奇寫了一封申訴信,並託人送到縣委傳達室。他怎麼也沒想到,這封信很快就轉送到劉少奇手中。劉少奇在仔細地審閱來信後,指示:情況如屬實,應從速予以平反。並將申訴信批轉時任省委書記處書記的徐啟文。徐啟文又將此信轉給正在陪同劉少奇做農村調查的省公安廳廳長李強。李強遵照劉少奇的指示,與有關部門經過調查、研究、核實,建議主管單位撤銷對老程的錯誤處分。一個月後,老程接到了上級的通知,撤銷原來的處分,予以平反,並恢復黨籍、恢復工作。
1961年劉少奇回鄉調查研究時,還根據群眾的反映,實事求是地處理了齊海湘錯案和馮國全「破壞耕牛案」。劉少奇在作調查時,群眾向他反映齊海湘案件是錯案,當時齊海湘已經死了。但是劉少奇仍然主張調查清楚,他對湖南省公安廳廳長李強說:「人雖死了,也應該查清,作出實事求是的結論。本人死了,還有子女後代,我們要對案件負責,還要對他的子女負責。」在劉少奇的干預下,終於洗雪了齊海湘的不白之冤。對於群眾反映的天華大隊飼養員馮國全父子將一根3寸多長的鐵絲釘進他們為生產隊餵養的耕牛肺里,致使耕牛死亡的「破壞耕牛案」,劉少奇覺得可疑,立即指示湖南省公安廳複查。經過詳細調查和技術鑒定,否定了原定的結論。原來這頭牛曾幾易其主,早在1955年8月在長沙縣青山鄉社員彭秉泉家餵養時,由於其子出於好奇心,將鐵絲包在青草內喂牛,致使這條耕牛落下病根,並最終因鐵絲進入肺部而死。湖南省公安廳經過複查為馮國全父子平了反,並於6月30日向中共湖南省委和國家公安部寫了《關於長沙縣廣福公社天華大隊社員馮國全破壞耕牛一案的調查報告》。劉少奇對人民的負責,不僅表現在他發現錯判後及時地予以糾正,還在於他工作縝密細緻,由此及彼,考慮到全國如果還有這樣的冤案也應一併認真調查研究,予以解決。7月10日,已經回到北京近兩個月的劉少奇在審閱這一調查報告時,致信公安部部長謝富治:「各地如馮國全這樣的冤案還是有的,應由各地公安政治機關進行認真的調查研究,作出合乎實際情況的結論。」
來源:《中華魂》2018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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