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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 《法律文明史》系列之一:第3卷《古代遠東法》

原標題:重磅 | 《法律文明史》系列之一:第3卷《古代遠東法》




編者按


《法律文明史》是由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史學科承擔、由何勤華教授任首席專家的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該項目自2008年開始撰寫以來,已經過去了10年。經過10年時間全國25所高校及科研機構220餘名專家學者(包括碩士、博士)的艱苦勞動,日前已經有部分成果開始面世。此項目自設計施行以來,先是上了4個台階:2008年,本書作為一個重點項目,得到了國家重點學科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史學科的經費支持;2009年,本書得到商務印書館領導王濤、於殿利等先生的支持與襄贊,通過了選題論證,在商務印書館的出版計劃中獲得立項;2010年,本選題又被納入國家新聞出版總署選定的國家「十二五」重點圖書出版規劃;2011年,在國家社科規劃辦領導以及法學界同行專家的全力支持下,本書最終獲得了國家社科基金2011年度重大項目的立項(批號:11&ZD081)。

自2011年以來的7年時間內,項目組在前4個台階的基礎上,殫精竭慮,連續作戰,將項目不斷往前推進,終於慢慢結出果實。2014年,出版了第6卷《中世紀歐洲世俗法》;2015年,出版了第3卷《古代遠東法》和第9卷《大陸法系》;2017年,推出了第5卷《宗教法》,第12卷《近代亞非拉地區法》(上卷,亞洲法;下卷,拉丁美洲法),第13卷《現代公法的變革》;2018年,出版了第16卷《法的國際化與本土化》。其餘各卷,即第1卷《法律文明的起源》,第2卷《古代近東法》,第4卷《古代西方法》,第7卷《中華法系》,第8卷《英美法系》,第10卷《近代中國法》,第11卷《蘇聯法》,第14卷《現代私法的變革》,第15卷《社會法》,將於明年陸續出版。


一幅圖來看看《法律文明史》的成長軌跡~



2014


第6卷


《中世紀歐洲世俗法》




2015


第3卷、第9卷

《古代遠東法》


《大陸法系》


2017


第5卷、第12卷


第13卷


《宗教法》


《近代亞非拉地區法》


《現代公法的變革》



2018


第16卷


《法的國際化與本土化》


受項目組的授權,「雅理讀書」擬將《法律文明史》已經出版的各卷陸續推送,之後出版的各卷,將按照出版時間依次推送,以讓各位讀者一起分享。今天推送的是《法律文明史》第3卷《古代遠東法》。








李力


法學博士,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任海濤


法學博士,華東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程維榮


法學博士,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


王曉峰


法學博士,新疆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趙立新

法學博士,河北師範大學法政學院副教授。


秦貝貝


法學碩士,上海市長寧區審計局幹部


李遠明


法學博士,昆明理工大學法學院講師


伍光紅


法學博士,廣西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


欒時春


法學博士,華東政法大學講師


周小明

法學博士,麗水廣播電視大學副教授


許釵玲


法學碩士,上海市浦東新區北蔡鎮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中隊幹部


何勤華


法學博士,華東政法大學教授,曾留學日本東京大學,英語,日語。






上 編


導論


一、古代遠東法概述


二、古代遠東法的內容、特點與影響


三、古代遠東法的研究狀況


四、本冊的撰寫


第一章 中國古代法觀念的語源學考察


第一節 導言


第二節 「禮」、「刑」、「法」、「律」字及其所反映的古代法律觀


一、出土文字資料所見「禮」字與「禮」觀念

二、出土文字資料所見 「刑」、「法」、「律」字及其法觀念


第三節 中國傳統法律觀的本質特徵及其源泉


一、中國傳統法律觀的本質特徵


二、中國傳統法律觀的源泉


結論


第二章 夏、商、西周法


第一節 導言


一、夏、商與西周時期法律史料的特點


二、夏朝的法律史料


三、商朝的法律史料

四、西周時期的法律史料


第二節 傳世文獻所記載的夏朝法律


一、關於《禹刑》的討論


二、關於《洪範》的性質


三、傳世文獻記載所見中國古代最早的軍法


第三節 尋找商代法律及其法律活動的遺迹


一、序言


二、「湯刑」、「湯之官刑」:傳世文獻所載的商代法律


三、王「作辟」、「王聞惟辟」、「茲人刑不」:甲骨文「刑法」訛誤之考辨


四、商王「大令」:甲骨文所見商代法律之遺迹


第四節 西周時期的法律與法律活動之一斑


一、從西周時期《兮甲盤銘文》說起


二、《九刑》考辨


三、關於《呂刑》的討論


四、西周時期的「治地之約」與「治民之約」


五、「司寇」考辨


結論


第三章 春秋戰國時期法


導論


一、文本文獻


二、出土文獻


第一節 法律的發展進程


一、春秋


二、戰國


第二節 法律轉型:由禮治衰微走向秩序重建


一、禮崩樂壞與舊秩序失范


二、 「盟誓」調整社會秩序


三、公布成文法作為新規範


四、諸侯國的變法運動


第三節 法律制度的內容


一、諸侯國加強中央權力


二、諸侯國法律統一調整社會事務


三、諸侯國刑罰和司法制度


第四節 法律的地區化


一、魯法


二、楚法


三、秦法


四、晉法


五、吳越法


六、齊法


第五節 春秋戰國時期孕育中華法律文明的軸心時代


一、燦若繁星的法律思想影響深遠


二、開創封建社會政治和法制模式


結論


第四章 秦漢法


第一節 綜述


一、秦漢法律創建與發展的背景


二、以傳世文獻為主的秦漢史研究


三、出土秦漢簡牘的研究


第二節 秦漢法律思想


一、從戰國末涵攝諸家到秦朝專制思想


二、西漢前期法律思想的變化


三、封建主流法律思想的形成


四、西漢後期到東漢法律思想的發展與論爭


第三節 秦漢立法與法律形式


一、立法概況


二、主要法律形式:律與令


三、科、比、式與法律解釋等


第四節 秦漢法律內容


一、保障國家政治制度


二、強化刑法制度


三、規範行政與屯戍制度


四、確立民事制度


第五節 秦漢司法制度


一 司法權與審級


二、起訴、受理、追捕與囚禁


三、 證據、審訊、「讀鞫」與「乞鞫」


四、刑罰制度及其改革


第六節 秦漢法的特徵及其在中華法律文明中的地位


一、主要特徵


二、在中華法律文明中的地位


結論


第五章 三國兩晉南北朝法


第一節 綜 述


一、概況


二、近代以來三國兩晉南北朝法律史研究綜述


第二節 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的法律思想


一、漢代經學的神學化轉向多元化發展


二、 玄學對「名教」的挑戰


三、律學理論的大發展


四、佛、道教思想對法律思想的影響


第三節 三國兩晉南北朝立法成就


一、立法基本成就


二、法律形式的創新


第四節 三國兩晉南北朝法律內容


一、封建專制政治體制的改進與完善


二、刑事法律制度的儒家化


三、經濟法律制度


四、民事法律制度


第五節 三國兩晉南北朝司法制度


一、司法權與審級


二、刑訊與審判制度


三、刑罰制度及其改革


第六節 三國兩晉南北朝法律文明的地位


一、主要特徵


二、在中華法律文明中的地位


結 論


下 編


第六章 上古日本法


第一節 綜述


一、民族與國家的起源


二、繩紋時期


三、彌生時期


四、古墳時期


五、七世紀初的改革時期


第二節 古代國家與法的形成


一、日本國體的起源


二、中央與地方制度


三、經濟與財政制度


四、刑法與神判慣例


五、刑罰及其解除


六、法與宗教的關係


第三節 氏姓制度


一、產生與發展


二、氏族團體


三、氏名權


四、社會身份制度


第四節 古代民事法與成文法的開端


一、婚姻與繼承製度


二、民事經濟制度


三、古代成文法的開端:《十七條憲法》


第七章 古代朝鮮法


第一節 綜 述


一、概念界定


二、研究現狀及存在問題


三、研究方法和視角


第二節 古代朝鮮法的起源和發展


一、「朝鮮」詞義考


二、古代朝鮮國家和法的萌芽


三、古代朝鮮法發展的階段


第三節 政權性質及其演變


一、前三國時期的部族制


二、三國時期的君主制


第四節 刑事法


一、箕子「犯禁八條」考論


二、從部族法到律令制


第五節 民事法


一、婚姻形態


二、所有權觀念的萌芽和發展


第六節 古代朝鮮法的特徵


一、從習慣法到制定法


二、開始受中國法律的影響


三、獨具特色的民族法初步形成


第七節 古代朝鮮法的歷史地位


一、促進了朝鮮半島統一中央集權國家的初步形成


二、中國法律文化向日本傳播的橋樑


小 結


第八章 古代越南法


第一節 綜述


一、越南民族和國家的起源


二、越南的第一次「北屬」時期(前214年-39年)


三、越南的第二次「北屬」時期(43年-544年)


第二節 文朗國與甌雒國時期的法


一、社會制度


二、土地制度


三、家庭、親緣制度


第三節 越南「北屬」時期的法律制度


一、法律表現形式


二、南越國時期交趾、九真郡的法律制度


三、兩漢在交趾、九真、日南三郡的法律制度


四、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交州的法律制度


第四節 林邑國的法律制度


一、身份法


二、王權制度


三、刑罰制度


四、婚姻制度


結論


第九章 古代印度法


第一節 綜述


一、印度的地域及自然地理


二、古代印度法的時間界限及印度古代史


三、古代印度法的淵源


四、其他包含古代印度法內容的資料


五、研究現狀


第二節 古代印度政治法


一、古代印度政治法的基石——種姓制度


二、政權組織


第三節 婚姻家庭法與繼承法


一、古印度兩性社會地位的變遷


二、《摩奴法論》中有關婚姻法的規定


三、繼承法


第四節 財產法


一 、物權


二、債法


第五節 刑法及訴訟制度


一、刑法


二、 訴訟制度


第六節 古代印度法的特徵和歷史地位及對外傳播


一、特徵


二、歷史地位


三、對外傳播


附圖標目錄


1. 古代中國春秋列國圖


2. 戰國七雄草圖


3. 《法經》爭論觀點對照表


4. 各諸侯國變法一覽表


5. 春秋戰國土地所有制變化表


6. 各諸侯國地區文明異同表


7. 上古日本法年表


8. 三國官製表


9. 古印度世系表





《古代遠東法》一書是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法律文明史」子課題研究成果,本書主要講述遠東地區,主要是中國,也包括日本、朝鮮、越南和印度等國家的法律的起源、發展和演變,遠東上古時期法律文明對中華法系誕生、發展以及基本特徵形成的影響。


「法律文明史」被正式批准為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是在2011年,但是《古代遠東法》一書的宏觀構想始於2008年。


「法律文明史」課題總負責人何勤華教授雖然沒有直接參与本書撰寫工作,但是本書的寫作大綱和編寫思路都是由他提出,各位撰稿人根據整體思路,進行調整。


本書研究對象具有「不成熟」的特徵,除了中國的「秦漢時期和魏晉南北朝時期」已經有了比較成熟的法律體系和法律文化外,本書其他章節研究的對象都是正在形成過程中的「法律文明雛形」,因此,本書的各個章節的體例都不完全一致,都是作者根據各自研究對象不同而對總體大綱進行的調整。


從2008年開始,先後有十餘位學者計劃參與或者已經部分參與到本課題中來,但是由於時間原因,有幾位學者中途退出了課題。堅持到最後完成的各位學者們,也是克服了自己工作、學業等方面的壓力,盡量保證書稿按時保質保量完成。通過本書的編寫,各位作者之間逐漸成為了學術友人和生活摯友。在連續數載的接觸中,前輩學者對後輩學者不斷鼓勵、提攜,大家相互幫助,堅持不懈。這種學術經歷和學術友誼對各位作者都是一筆寶貴的人生財富。


本書撰稿作者有十餘位,但是卻分布在上海、北京、石家莊、烏魯木齊、昆明、南寧、麗水等城市,每次召開會議都不是很容易。每次會議都由課題總負責人何勤華教授親自召集和主持,對於不能到會的作者,我們儘快以網路或者電話進行溝通。對於本課題,「法律文明史」項目總負責人傾注了非常大的心血,他實際上對項目的全程監控和推動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本書初稿完成後,題組於2011年6月24日在華東政法大學專門召開了「古代遠東法研究」學術研討會,會議邀請了武樹臣、王立民、馬小紅、徐世虹、丁凌華、駢宇騫、王蘭萍、薛菁、張春海、溫慧輝等專家學者與會。研討會上,學者們分別從編寫體例、資料來源、內容取捨等不同角度提出了中肯意見。何勤華教授和各位作者在會後認真總結專家意見,各自按照專家意見進行了為期一年的修改工作。在此,對以上學者的不吝指教表示誠摯的謝意。


本書具體分工如下:


導論:程維榮、任海濤


第1-2章:李力(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法學博士)


第3章:任海濤(華東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


第4章:程維榮(上海社會科學院研究員,法學博士)


第5章:王曉峰(新疆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


第6章:趙立新(河北師範大學法政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秦貝貝(華東政法大學法學碩士)


第7章:李遠明(昆明理工大學法學院講師,法學博士)


第8章:伍光紅(廣西民族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欒時春(華東政法大學講師,法學博士)


第9章:周小明(麗水廣播電視大學副教授,法學博士);許釵玲(華東政法大學碩士)


本書研究對象分為兩個部分:前五章是中華法系形成之前的法律文明,後四章是日本、朝鮮、越南、印度在進入中世紀之前社會早起的法律文明狀況。從資料上來看,前五章的資料太多,如何取捨以及以什麼方式進行表述是較難把握的,對於後四章而言資料又太少,如何搜集和整理提煉是難點。


本書作者已經花費了大量精力來應對以上兩大難題,但是任何學術研究都不可能得到終極真理,本書研究旨在勾勒出來一副古代遠東法萌芽時期的全景,以作為整個「法律文明史」的重要組成部分。


本書雖然即將付刊,但是這項研究遠遠沒有結束,書中肯定還存在著各種謬誤或者尚存爭議之處。在本書最後統稿中,我們尊重每一部分撰稿人的獨立意見,每位作者對自己承擔部分的觀點各負其責,其他作者未必對其他部分的內容完全贊同。「法律文明史」總負責人何勤華教授對於本書中的個別觀點也持保留意見,為了體現「兼容並蓄」之精神,我們統稿時僅對文字進行訂正,對作者各自意見不做統一。


書中所存謬誤與爭議之處,歡迎各位專家讀者不吝批評指正,本書各位作者深知本課題研究之不易,即使再有十載時間,也未必能窮盡真理,現在公諸於世,隨時等待方家指教。本書作者也深知學問之道不應「閉門造車,獨學無友」,而應該「如切如磋,相互砥礪」,故期望討論之心如旱苗待雨,不擇其時。


任海濤


2014年7月1日



(小編 阿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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